浅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武警法》中的贯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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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武警法》中的贯彻

崔苗

武警警官学院  四川省成都市  610213

摘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以下简称为《武警法》)在学理解读体系下四个方面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即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以及重要保障上。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警法;贯彻

新修订的《武警法》在时间上虽早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其内容依然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解读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当代中国法治理论,是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其内容可以概括为“十一个坚持”。

有学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解读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即要走最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包括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其中,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目的,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在要求。第二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引领下的工作布局和基本格局,包括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及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三个共同推进”、“三个议题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第三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中对引领者的素质和专业要求。包括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和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第四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处理好的重大关系,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主要手段,应处理好一系列的重大关系。包括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张文显教授则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阐释为“六论”[1],即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大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六个方面的重要论述。“十一个坚持”包含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和重要保障中。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归根结底就是由谁领导、为了谁和依靠谁、走什么路,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回答了这三个大是大非问题。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具有战略性、统领性、全局性,包括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使得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落地见效,明确了四项重点任务,即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和坚持“三个共同推进”、 “三个一体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人才保障又是保障体系中的关键所在,因此,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以及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综上,笔者认为张文显教授对习近平法制思想的阐释和解读更为全面、深入,更具逻辑性。因此,下文中将采用张文显教授的学理分析。

二、新旧《武警法》的简单梳理

最新修订的《武警法》共八章五十一条,包括第一章总则(8条),第二章组织和指挥(6条),第三章任务和权限(12条),第四章义务和纪律(5条),第五章保障措施(8条),第六章监督检查(3条),第七章法律责任(4条),第八章附则(5条)。

旧版《武警法》共七章三十八条,包括第一章总则6条),第二章任务和职责(10条)第三章义务和权利(6条),第四章保障措施(7条),第五章监督检查(4条),第六章法律责任(3条),第七章附则(2。与旧版《武警法》相比,新的《武警法》(新增第二章和附则内容除外)共增加10条,改动20余条,删减2条。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在《武警法》中的贯彻

依据张文显教授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解读,试剖析新《武警法》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精神的贯彻实施。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上,体现在新《武警法》全文中。第1条开宗明义,为了什么目的和目标来制定武警法。其一是“建设强大的现代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其二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其三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权益,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是《武警法》制定的根本目的,而强大的现代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保障这一目标得以落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则体现在总则的第

2条、第3条及第二章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又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各方面。“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表现在武警部队的领导体制和组织指挥体制中。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上,《武警法》本身就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呈现。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原则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优化力量结构和部队编成,需要修订完善《武警法》,以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武警法》作为一部武警部队建设发展的综合性法律,是军事法制领域改革的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武警法》的修订也是落实新时代新形势对武警部队使命任务拓展、更新的新要求。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上,《武警法》作为一部军事法律,重点体现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第一,《武警法》制定的根本依据是宪法,依法治军首先就要依宪治军。第5条“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武警部队的一切活动都在要宪法法律轨道上进行,规范在宪法法律范围之内。第二,《武警法》的修订过程很好地呈现了科学立法的过程。全面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基础。《武警法》的修订正是落实武警部队新时代使命任务拓展的要求,以“六位一体”任务为基本框架,固化改革成果,形成基本法律制度,对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基础性意义。第三,《武警法》援引性规定为涉外法治预留下制度空间。虽然明确了武警部队的任务体系,但在海上维权执法仅作了援引性规定。既保证了履行职责使命有法可依,又统筹考虑了涉外法治的复杂性。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上,《武警法》除了对武警部队提出严格要求外,还加入了机制保障。法治保障体系包括政治保障、制度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人才保障、运行保障、科技保障等多个方面,而人才保障则具有决定意义。《武警法》从不同方面提出要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扎实、依法严格履职的队伍。首先,第3条从政治引领到指导思想,从战略要求到目标要求,明确了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其次,第30条、第31条对人民武装警察作了明确规范,凸显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对法治军队的更高标准和更高要求。最后,为有利于武警部队履职尽责,明确规定了表彰奖励机制,国家机关、地方人民政府与武警部队建立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国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担负任务和建设发展相协调的经费保障机制,抚恤优待机制等。[2]


[1] 参见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

[2] 分别规定在《武警法》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