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救助的动态减贫效果——以L市城乡低保救助为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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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救助的动态减贫效果——以L市城乡低保救助为例

焦立峰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商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摘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减贫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申请审核认定难、财政负担重、监管不完善等问题,本文通过分析L市城乡低保救助的情况,为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动态减贫;效果分析;L市

贫困是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各个国家为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就中国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调研湘西十八洞村时提出“精准扶贫”,并大力推行大规模开发式扶贫战略,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式扶贫道路,为世界各国推动脱贫工作打造了中国样板。

2015年底,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了以实现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为目标的五个一批”工程,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保障体系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是指国家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家庭给予一定的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救济制度,是社会保障的核心组成部分。本文将从L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入手,思考探索并提出L市低保政策发展路径。

一、L市低保制度实施相关情况

(一)L市基本情况

L市为湖南省下辖县级市,境内锑矿、煤矿等矿产资源丰富,是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现有常驻人口32.99万(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受城市区域发展、从业就业环境等因素影响,L市职业病(矽肺病)人员较多,较多青壮年劳动力因失去劳动能力,导致低保人员占比较大。2021年全市在册城乡低保对象10450人,2022年上半年全市在册城乡低保对象9890人。

(二)L市落实低保制度相关情况

2018年来,L市坚持把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与低保政策落实相统一,坚持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与扶贫脱贫纯收入标准实现统一,同时深入开展“阳光行动”,对申请对象进行了财产、收入核对,动态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较好地发挥了低保在推动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的作用。2018年农村低保兜底保障线为284元/人/月,兜底保障人均达到347元/月,城市低保保障线为430元每人每月,人均补差320元/月。2018年,3861人实现脱贫。2019年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和310元;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40元和236元。2019年,2130人实现脱贫。2020年城乡低保补差分别为每人每月360元和260元,执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分别为每人每月550元和335元,共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2万余人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4800余万元。2020年,全市344人实现脱贫。2021年全市在册城乡低保对象10450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障线分别为每人每月610元和450元,补差分别为每月每人391元和264元,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4250万元。

二、L市低保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核认定难

L市社会救助对象的确定上,采用实地走访加经济状况数据比对的模式进行,虽然对象识别较为精准,但收入无法真实量化。在收入核算方面,存在低保申请人故意隐瞒其在外就业情况和收入情况,尤其是隐形收入一些单位、个人在实地核查时不认真不严格,出具的收入证明材料和劳动力证明材料等,往往带有强的人为倾向性。在家庭经济状况核实方面,先根据申请人的自述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然后再与周围住户了解申请人的情况,无法准确掌握理财、未存入银行的现金、基金股票等隐形财产和收入情况。因此,通过入户查出来情况并不一定是实际存在的情况,也就缺乏一定的可信度和参考价值。

(二)财政负担重

受经济下行压力、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国务院不断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等因素影响,尤其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影响,地方税收收入呈下降趋势,一定程度上导致地方财政财力不足,财政既要保证政府各部门的正常运转,又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支出,而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城乡低保金计算方式采用的是补差模式,在收入无法准确量化,且量化结果表明低保对象收入比较低的情况下,导致财政面临较大压力。

(三)监管不健全

一方面外部监督存在滞后性。基层工作透明度不高,没有形成对基层工作的外部监督,应该做好低保公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将低保对象的公示对外公开[1]主要是由于基层工作透明度不高,基层群众对自己手中的监督权利缺乏准确清晰的认识,没有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在公示中,公示的内容不会涉及过多个人的详细信息,公示的也是已经核实的结果,导致了外部监督的滞后性。另一方面内部监督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由于上级对下级民政部门的监督不纳入考评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下级部门低保政策的落实情况,导致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监管不仔细、不严格,也致使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态度上不重视、在实地核查中不仔细。

三、发挥低保在动态脱贫中作用的对策

  (一)加强进入阶段的审核工作

要规范各种证明材料的审核,政府需要推进医院和医疗健康中心的组成对应的机构,来进行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评估测算[2]通过劳动能力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专业鉴定书,能够清晰判断出低保申请对象是否具备相应的申请资质,也就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审核标准不一的问题。要构建多元化的识别标准,围绕经济收入、健康状况、教育程度、生活水平和质量等维度综合考虑,并进行全面评估,以多时间维度指标作为判定标准,尽可能地发挥低保减贫的持久性作用。

(二)建立多样管用的帮扶方式

在落实低保政策的过程中,要有区别性、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与支持,对于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可以继续以传统的救助方式进行帮扶,对于具备劳动能力的受助者,可以采取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规定受助者必须参与政府组织的技能培训和学习,在相应帮助下尽快实现就业。[3]同时,还应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弹性复核制度,有区别地规定低保时限并逐年降低救助金额,减少劳动力对低保补贴的长久依赖。[4]要多渠道筹集社会救助资金,实现资金来源的多样化,进一步减轻地方财政的压力。

(三)健全严格标准的监管制度

要建立标准化、公开透明的公示制度,加强低保政策的宣传,让城乡居民清楚了解每一年的低保标准、低保申请时间、低保申请条件等信息,对低保申请全过程公示,自觉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核实,确保对象识别精准、应入尽入。要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制度,对低保制度的落实情况,不仅要作为下级部门的考核指标,也要作为上级部门监管职能的重要考核指标,对工作人员审核不严格等情况,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推动低保政策落准落稳的强大合力。

参考文献

[1]张翼,丁建定.非营利组织介入城市低保运作模式的路径研究[J].兰州学刊,2016(09):29-35.

[2]刘万里,吴要武.精准识别:用技术完善城市低保的退出机制以上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为例 [J].经济学报,2016,3(04):36-61.

[3]解安,王立伟.低保制度在城市贫困转型后的治理困境分析[J].宁夏社会科学,202203):155-07

[4]徐超李林木.城乡低保是否有助于未来减贫基于贫困脆弱性的实证分析[J].财贸经济2017(05):05-16

[作者简介]焦立峰( 1991),山东日照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 农村发展

[基金项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低保救助的动态减贫效果—以L市城乡低保救助为例”( 课题号: ZSCX2020Y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