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严治理审计队伍,保证审计机关在经费上不依附于被审计单位,2000年初,审计署研究制定了《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简称“八不准”规定),由审计署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于2000年3月1日起执行。此规定实施8年多来,取得了很好效果,特别是在切断与被审计单位在经济福利上的关系、严格实行审计绎费自理、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中国审计:特区版
2008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