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事业单位财会监督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0-28
/ 2

关于强化事业单位财会监督的思考

韩月

锦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锦州市教育发展中心) 

摘要:财会监督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和财会业务的全方位监督,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环节。在党和国家监督系统中,财会监督属于基础性监督方式,是其他监督的重要抓手。本文提出强化财会监督的对策及建议,希望可以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财会监督;事业单位

会计信息既是国家进行管理和决策的依据,也是经济利益维护、产权明晰的基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成为财会监督的改革方向。行政事业单位数量较多,类型多样,运行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业务活动具有较强的多样性,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具有较大的空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开展学习调研的通知》(财办监〔2020〕2号)文件要求,2020年3月,湖南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调研二组以“加强财会监督、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为主题,通过召开视频会议、开展问卷调查、组织现场座谈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以期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找准着力点。

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并严格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从国家层面来说,要从法律制度层面保证财会监督人员的权利,为广大财会人员加强财会监督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财政部门要梳理、整合、细化相关财会监督的法律法规,明确财会监督的内涵与覆盖范围,使财会监督有明确而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依据,便于顺利推进财会监督工作;制定保护财会人员合法权利和对财会人员实施奖惩的规章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保证财会人员实质上的独立性,确保财会人员的职称职务晋升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因加强财会监督而无形受损,尤其要确保财务部门负责人“顶得住也站得住”,提升财会人员增强财会监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 创新监督思路,注重实质与效果

2.1 改进监督检查工作方式

当前财会监督整体上处于以事后检查会计资料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状态,对会计资料所反映出来的深层次问题没有更多关注,对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重视不够。首先,监督部门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单位管理制度、流程、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回头看”,督促单位整改到位,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稳步提高。其次,应将监督环节前移,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大风险点单位提前介入,以政策宣传、风险提示等方式,实施指导式监督,既帮助单位更好地把握政策和风险,也扑灭实施违法行为的苗头。

2.2 建立评价预警机制

目前,会计信息的质量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更多是以满足年度报告、通过审计为目标。监督部门可会同会计主管部门建立会计信息质量综合评价体系,设置相关指标,确定指标权重,定期对单位进行评价和排序,并向社会公示。还可以设定评价指标预警值,对低于预警值的单位发出整改提示,督促单位自查自纠,对发现同样问题三次以上的,及时发出常见问题风险提示,作出正确指导。将会计信息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较差、风险提示较多的单位作为下一轮监督检查重点。

2.3 推动内控制度建设

财会监督部门可在实施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制度的基础上,督促单位建设更高水平的内部控制,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保障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的作用,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还可对内部控制报告建立跟踪检查制度,对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进行专项检查评价,督促整改,对内部控制建设水平高的单位打造建设示范点,分享建设经验,带动整体水平提升。

2.4 加强业务工作指导

在调研中,很多单位反映迫切需要全面的业务指导。财会监督部门可针对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并对检查过程中出现频率较高的问题予以汇总分析,定期组织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交流答疑,从而增强单位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减少财务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 建立监督部门协作机制,形成财会监督合力

应明确财政部门在财会监督中的引领和牵头作用,优化财会监督协作机制,建立与其他监督部门有效沟通、协同配合的模式,并建立信息共享的联络平台,从而发挥整合监督资源的最大效能,提升监督效率。

3.1 推动财会监督信息化

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资产管理系统、“互联网+监管”等多个平台,打破数据壁垒,共用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从而减少统计次数和报告频次,减轻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和压力,有助于实现综合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督成效。

3.2 建立长效沟通机制

应完善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同机制,明确共同的监管标准和操作指南,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在既定框架内进行严格把控,减少监督处罚的随意性。在数据对接、问题分析、成果共享等方面进行协调联动,及时公布监督结果、扩大公布范围,从而增加社会的参与度与知晓度。

3.3 强化财会监督的成果运用

为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的影响力,对涉及违反规定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一律严格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对于各监督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收支混乱、账目不清、资产不实、浪费严重等典型违反财会法规的行为,应像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一样,查严查实,一个都不能放过。此外,还可以建立联合处罚机制:对于一般违法违规行为,除了由财政、审计等行政机关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和处罚款之外,还应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通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于重大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的行为,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进行处罚。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法,并将此作为完善各项财政政策的现实依据,从而为完善经济体制、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卫华,王炳利,赵文等.立足职能定位加强财会监督工作[J].财政监督,2021(1).

[2]米祯冬,吴后彬.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机制的调研与思考[J].财政监督,2020(5).

[3]江乐森,柳萌,翟燕彬.发挥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监督的主导作用[J].财务与会计,2020(15).

作者简介:韩月1982年8月出生,性别:女,籍贯:辽宁锦州,民族:汉族,学历:本科,职称: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