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管理改革背景下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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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管理改革背景下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探索

谷圣仙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山东省德州市 251500

摘要:人的生存与发展与环境息息相关,在生态文明建设常态化的今天,垂直管理改革大背景下,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本文从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的概念出发,结合当前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现状,针对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探讨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管理。

关键词:垂直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探索

一、垂直管理制度概述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问题仍旧严峻,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想发挥预期效果,必须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这样的背景下,环保机构的垂直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包括环境监测权、监察权和执法权。环境保护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是指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进行垂直管理,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
  开展环保机构垂直管理有其重要意义。首先,有利于进一步整合环境执法资源;其次,减少了地方政府对于相关工作的过度干预,从而有效增强了地方环保部门对监测监察与执法的自主性;第三,责任到位提升了相关部门履责意识;第四,有利于环保工作的跨区域开展。本质上环境治理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化工程,需要各部门积极协调与合作。
  二、垂直管理大背景下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现状
  当前,我国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包括体制内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两类。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推进,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发展迅速;同时在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的深入推进下,体制内的环境监测机构也面临全新的发展机遇。但也遇到了不少问题
  (一)生态环境机构内部工作繁杂,协调难度大
  首先,在垂直管理制度推行之前,生态监测工作受地方政府管辖,而当前其归属于省级监测监察部门管理,领导机构发生了变化,因此需要进一步协调好各项工作环节,避免出现问题。此外在改革后,由于生态环节监测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地发生了变化,因此在一些污染事故和纠纷问题的处理上,双方谨慎考虑行政关系带来的影响,会在权衡利弊之后再进行处理,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监测监察执法工作的效能。
  (二)管理制度不明确,监管不完善
  由于国家未对生态监测监察机构和政府的环保职责与权限作出明确规定,缺乏管理制度,且环境保护是个涉及众多领域的交叉课题,因此,容易出现职能重叠,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出现,影响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其次在垂直管理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的职权被分解,很多情况下发现了环境问题却没有办法进行处理,容易出现污染盲区。最后,虽然地方政府职能弱化,但很多相关工作仍旧需要地方政府协调配合,因此地方政府对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仍然无法完全避免。
  (三)地方政府环保责任被加强,职能被弱化
  在推行垂直管理之后,地方政府环保职责加强,对当地的环境保护负有直接责任。但与此同时其职能却被弱化,很多工作由于缺乏明确的依据,无从下手,显得力不从心。由于不少具体工作地方政府没有相应机构承担,因此只能将环境保护职能转移到生态环境机构,地方政府的责任也就无从落实,形同虚设。另一方面,如果市级环保机构仅需对省生态环境厅负责,那么相关工作的开展很容易脱离实际,即忽视当地生态发展实际。同时在工作过程中,也很难取得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环境执法相关部门较多,工作内容广而杂。只有取得地方政府的有效配合,才能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权,否则会加大执法难度,影响到生态环境执法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人员积极性有待提升
  垂直管理推行之前,环境保护机构属于地方政府职能组成部门,不少生态环境的监测与监察工作都有相应的部门负责开展,对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内很多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不少是非专业出生,对环保工作不求甚解,存在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此外,不少生态环境监测监察负责人思想局限,个人主义倾向较为严重,也导致不少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待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环保事业的发展。
  三、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的对策
  (一)明确环保责任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机构与政府部门合作
  推行垂直管理的目的在于协调各方职责,把控生态环境监测全局,各部门之间相互支持,达成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新成就。首先,要明确划分环境监测的责任与职能,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连续性,促进各环保部门之间工作的进一步衔接与配合。在人员身份与定位上,要做出明确规定,使相关执法人员能了解自身工作职责,进而促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与其他相关部门的相互协调。其次,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能不可忽视,必须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于地方环境污染问题,可协调地方政府参与监督管理,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改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使地方政府环保职责落到实处。双方责任明确,工作上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地方环保事业发展。


  (二)整合环保监测人员队伍,提升工作积极性
  人员的安排与整合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作效能的高低。过去,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人员的配置与安排受到地方财政、环保工作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影响,各地人员数量和素质存在较大差异。随着垂直管理制度的推行,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量相应增加,因此,应重新整合生态环境监测人员队伍,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效力。首先,要重视地区差异。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西部地区环保专业人员相对缺乏,且存在设备落后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可以打通东西部地区环保人员交流通道,鼓励选派东部地区优秀技术人才到西部地区进行交流指导,平衡地方差异。其次,全国范围内,各地环境污染情况也各不相同,这就需要对环保监测人员队伍进行合理安排。
  (三)完善地方政府考核目标责任制,避免推卸责任
  作为地方环境问题的责任主体,把控好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关系十分关键,因此,要及时制定完善考核目标责任制度,明确各方权责,协调各方关系,避免出现职责过度重复交叉的现象。垂直管理制度下,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各部门之间由于缺乏明确的考核目标,难免会出现相互推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因此必须要从法律层面上来规范权力使用和职责关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创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共享平台
  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创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是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向前迈进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共享平台,共享相关机构的环保监测信息、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等,不但政府各部门之间工作更加透明、职责更加明确,同时普通公众也可以通过大数据平台对环保工作进行了解查询。这样一来,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将得到有效提升,生态环保工作管理更透明,社会监督更直接有效,有助于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结束语

垂直管理制度的改革为生态环境监测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垂直管理制度大背景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改革的重点在于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能,加强其与相关部门之间工作连贯性,整合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明确目标责任机制,同时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创建大数据共享平台。改革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只有不断发现问题并积极解决问题,才能不断取得进步。
  参考文献:
  [1]李偲.黑河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
  [2]黄静.新时期环境监测管理中的问题及优化策略研究[J].大科技,2019-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