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布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实施方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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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布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实施方案

王雪莲,李雪

周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 周村 255300

项目简介开展布鲁氏菌病健康教育和职业人群行为干预,全面提高职业人群自我防病意识,阻断传播途径,控制布病发生和传播;开展布病病例管理工作,促进患者规范化治疗,提高患者按时服药的依从性,提高治愈率,减少慢性化,评价病例管理措施对病例早发现、规范治疗的影响。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是一种由布鲁氏菌引起的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人畜共患传染病,临床上以长期发热、多汗、关节疼痛、肝脾及淋巴结大为特点。染疫的家畜是人间布病的主要传染源,人由于接触患病牲畜及其产品或污染物而感染布病。布病严重危害人民身心健康和畜牧业发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布病的危害性:1、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布病不仅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同时影响畜牧业、旅游业、国际贸易及经济发展。我国2008年发病人数为27767例,治疗费用就达亿元,2007年直接经济损失为15亿元,间接损失更大。2、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患病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质量严重下降,急性期患者因误诊转为慢性后,由于无特效治疗方法,容易反复发作,长期不愈,因病致贫。3、影响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牲畜患布病后可导致空怀、流产,牲畜数量增长缓慢或负增长,绵羊患病后流产率达57.75%、牛为31.2%。4、影响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牛奶及牛羊肉等是我国大众消费重要的动物源性食品,一旦被布氏杆菌污染则可导致食源性布病暴发,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近年来,布病疫情呈现大幅度持续上升趋势,2000年位于报告传染病的第17位,2006年位于第10位,2010年位于第7位,2012年1-10月上升至第四位。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报告606例,较去年全年上升34.97%。我区是布病老疫区,布病疫情较为严重,2010年2例,2011年6例,2012年1-11月份已报告发病13例,连续3年列入全省高发区县行列,人间布病的防控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

二、项目名称

周村区布鲁氏菌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实施方案。

三、项目责任单位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 凡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与牲畜及畜产品有接触的重点人群约计500人。

建设内容

(一)2012年底至2013年初先期完成120名重点人员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

按照《全国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和《山东省布鲁氏菌病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高危人群血清学筛查和流行病学摸底调查,分析发病人群、职业、地区等变化规律,为疫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在调查过程中,积极对职业暴露人群进行布病防治知识宣传和行为干预,指导高危场所做好消毒处理。

(二)2013年根据布病疫情发展和区政府资金拨付情况开展其他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区疾控中心对与牲畜及畜产品有接触的重点人群加强主动搜索,开展人间疫情监测工作,掌握患病人数和患病率、隐性感染数和隐性感染率,以便早期发现疫情,减少和控制布病对人的感染。

1、对畜牧养殖户进行布病防控知识培训。由各镇、街道组织,区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讲解防控知识,提高畜牧养殖户的个人防护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因感染布病给广大居民带来的健康危害。同时,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各医院负责对本院技术人员和辖区乡村医生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

2、畜牧部门加强对动物疫病的检测并建立健全养殖人员档案,掌握养殖户数量及人员等情况,便于开展人间疫情监测,做到早期发现疫情,减少和控制布病对人的感染。

3、区疾控中心和区动物疫控中心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定期沟通,并各自建立例会制度。

4、政府拨付专项资金,保证高危人群血清学检测的经费需要。工作成本每人40元(其中30元为检测费用、10元为采血用注射器和试管等一次性费用),共500人,计20万元。

5、设立动物疫病防治知识宣传栏。畜牧部门要在屠宰监测点和养殖、贩卖等较集中场所设置固定的布病防控知识宣传栏。

6、区政府将布病防控工作纳入对镇、街道的年终考核内容,镇、街道纳入对村居工作的考核内容。

7、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相互合作的工作机制。人间布病防制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因此,要建立以政府主导和卫生、畜牧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布病联合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卫生局和区畜牧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卫生、畜牧、财政、商务、发改、工商、教育、城管等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定期召开有关会议。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人间布病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暴发疫情处理、布病病人诊治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畜牧部门负责落实畜间布病综合防控措施,建立健全规模饲养场(户)防疫监管制度,完善扑杀净化实施过程中的鉴定评估程序。

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布病防治工作经费,加大经费投入,提供资金保障。

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布病防控工作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商务部门要加强牲畜定点屠宰场所的管理,依法打击私屠滥宰,整顿、取缔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屠宰场所。

工商管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禁未经检疫的牲畜及产品进入市场。

城管部门要严禁小摊小贩走街串巷贩卖未经检疫的牲畜及其产品。

教育部门要做好城乡中、小学生布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让布病防病知识进课堂,采取“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及其家长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学生及相关人群的布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广电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布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配合畜牧、卫生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清理整顿工作,协同做好病畜及阳性畜扑杀处理等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布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各村开展布病防控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对各村布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布病疫情调查、布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畜牧部门开展家畜检疫、免疫工作;发生暴发疫情时,协助卫生和畜牧部门做好疫区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大蔓延。

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布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督促及时整改。

六、项目资金来源、总投资及总投资构成

建设内容第一项,即2012年底至2013年初先期完成120名重点人员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资金来源:区疾控中心自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区政府拨付。

建设内容第二项,即2013年根据布病疫情发展和区政府资金拨付情况,开展其他380名高危人群的行为干预工作。资金来源:区疾控中心自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布鲁氏菌病防治项目、区政府拨付

七、项目前期准备情况

1、按照《全国人间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和《山东省布鲁氏菌病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区疾控中心和区动物疫控中心、北郊镇中心卫生院、北郊镇兽医站与北郊镇政府联合对报告发病较多的北郊镇圈头村进行了布病防控工作督导和实地调查,并针对该村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防控方案,建议养殖户尽快到区疾控中心进行布病监测,并配合区动物疫控中心对牛、羊开展动物布病监测。

2、区疾控中心和区动物疫控中心联合印发2000份布病防制知识宣传单,发放各养殖户各镇兽医站人员手中并在村内显著位置张贴,以提高他们的防护意识和防病意识。

3、印发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布病防控工作,对有关医务人员要进行布病诊疗技术培训,提高诊治水平。

4、为给各医疗机构做好布病鉴别诊断提供实验室检测依据,同时也使病人就近得到诊疗服务,区疾控中心从2012年开始每周三开展布氏菌检测,各医疗机构如发现疑似病例,要告知病人到区疾控中心进行血清学检测。

5、对报告的病例全部进行个案调查,疫情调查与处置率均达到100%,所有调查报告及个案调查表等全部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并及时将病例信息发送至区疫控中心。

八、社会效益分析

做好人间布病防控工作,将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加强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将不断增强养殖户的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基层医疗体系建设,提高诊疗服务水平,既可以减少病人身体上的痛苦又可以减少精神上的折磨,同时,大大减少病人治疗费用(通过早期发现每人最少可节约1万元左右的检查费和交通等费用);通过规范化治疗,提高患者按时服药的依从性,提高治愈率,减少慢性化,减少和控制布病对人的感染,促进社会稳定。

落实畜间布病综合防控措施,可有效控制动物布病扩散,并及时采取措施,消灭传染源,将疫情带来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保证人民健康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动物疫病检疫工作可以确保出栏畜禽的健康品质,是畜产品卫生安全的前提,是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奶”的关键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