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教学存在的问题探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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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教学存在的问题探究

韦晓萍

武警警官学院学院军事法学系法学基础教研室  四川省成都市  610213

摘要:模拟法庭教学在我国各大高校已经开展很多年,教学质量参差不齐,教学效果上也是差强人意,模拟法庭教学存在着案例滞后、学生表演化严重等问题;本文立足研究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现状,总结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认真研究分析,找出解决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中存在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模拟法庭、法律关系、多元化

模拟法庭是用于法学专业教学中的特殊教学形式,尤其在实践教学课程中发挥出重要作用。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模拟法庭教学就被引人了我国,并在教学上运用。模拟法庭教学以其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参与度,因此教学效果优于传统效果。除此之外,通过模拟法庭教学还能够掌握学生对运用法学基础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模拟法庭教学也不是尽善尽美,在现实教学中,模拟法庭教学也存在诸多问题。

一、模拟法庭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表演化”现象严重

模拟法庭教学生动活泼的教学方式,深受广大师生的欢迎,因此很多高校在法学教学中都设置了模拟法庭教学。真实的庭审现场是肃穆的、威严的,而模拟法庭教学由于学生的实践经验不足,以及一些指导教师的刻板和影视剧的影响等因素,更多的体现的出“表演化”现象严重。模拟法庭教学一般要求学生提前对选取的案例有所了解,学生通过自己对案件的理解写出脚本或者提前给学生剧本,然后反复练习,学生只需要熟悉背下案件内容和台词,最后把练习后的效果呈现出来即可。这一过程学生琢磨最多的可能是角色的表情、语言等,案件的审判过程和审判结果都是按照参与者的节奏和预期进行,参与者只需要按照剧本进行下去即可,而不需要出现庭审中一些常见的“突发情况”,这就背离了模拟法庭教学设置的初衷,不能够把学生掌握的法学理论和法学基础知识体现出来。

(二)案例选择上滞后

适用于模拟法庭教学的案例需要指导教师的认真斟酌和筛选,教材上和一些指导书上的案例很多时候已经滞后,很多案例已经不适合司法实务,并且司法审判机关也在不断探索庭审方式改革,法官的审判技巧和审判过程中的语言规范都在实时更新。模拟法庭教学上一些指导教师为了让整个过程更加流畅,会选择发生时间比较早的、争议性小的案例,这些案例往往不能体现实践教学的效果,更谈不上与司法实务与时俱进。因此在模拟法庭教学的案例选择上要紧扣教学进程和司法实务发展,让学生展现出自己掌握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对案件审理进程的把握程度。

(三)指导教师不够专业

    法学是一门社会学,除了专业的理论讲述外,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也必不可少,其中模拟法庭教学的指导教师除了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外,还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大多数高校模拟法庭教学的指导教师往往是平时理论课的授课教师,而全职的理论课授课教师的实践水平参差不齐,模拟法庭教学涉及到的内容方方面面,需要多学科和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因此为了达到更好的模拟法庭教学效果,需要专业的模拟法庭教学指导教师。

二、模拟法庭教学探索思路

(一)重视模拟法庭教学的教学效果

    模拟法庭教学作为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优点颇多,也因此被各大高校的法学院(系)广泛采用。模拟法庭教学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这一系列的准备和参与过程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了学生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近年来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在模拟法庭教学上十分重视教学效果,并且组织区域性和全国性模拟法庭竞赛,通过竞赛来展现青年法学学子的风采,因此各大高校在组织法学教学上要重视模拟法庭的教学效果。

(二)重视师资配备

如前所述法学是一门社会学,指导教师除了具备专业的法学理论基础外,还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每一个教师都有自身的优势,对实践教学能力较强的教师可以充分发挥其优势,在模拟法庭教学中做好组织协调,配合理论教师的理论讲解,让学生掌握了理论知识的同时对实践也有了深入感受。模拟法庭教学需要专业的理论教师和实践教师的紧密配合,各大高校可以培养模拟法庭教学团队,重视师资力量的配备,以期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三、完善模拟法庭教学的建议

(一)摒弃“表演化”教学

    司法机关在庭审过程中充满不可预判的情况,庭审法官不仅需要有掌控全场的能力,遇到特殊情况还需要克制自己的情绪,依法审判案件,做到为老百姓办实事,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如果是“表演化”的模拟法庭教学是按照剧本、脚本进行的,不可能达到这种审判效果的,因此要摒弃掉“表演化”教学。模拟法庭教学不是为了教学而教学,要摒弃掉“表演化”教学,指导教师需要在模拟法庭开庭之前,只交待的基本的案件信息、参与人的基本信息和开示的证据,不再给学生提供其他更为详尽的信息,并且允许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出现“变数”,让学生不再按照剧本设置进展下去,以此来掌握学生对法学理论基础和应变现场的能力。

(二)综合考量选择案例

    在信息化的今天很多案件都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如中国司法裁判网、中国庭审公开网等,这些官方网站上案例众多,又都是真实的案例,因此模拟法庭教学选择案例时可以多考虑官网上比较典型的案例,当然在选择案例上最开始不能选择太复杂的案例,可以由浅到深,逐步练习。但不管选择哪种类型的案例,都要本着教学目的和紧贴司法实务,通过综合考量来选择经典案例。

(三)指导教师多元化

模拟法庭教学是一套科学的教学体系,模拟法庭教学要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除了高校自己的教师外,还可以与地方法院、检察院、仲裁庭或者律师事务所合作,邀请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律师来现场做指导,指导教师的多元化不仅能够让模拟法庭教学内容更加丰富,也让学生学习到出现“变数”后最佳处理方法,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审判实务融合,培养高质量的法学专业人才。模拟法庭教学要想达到良好的效果离不开平时的练习,指导教师可以在前期指导学生做好模拟培训和模拟演练,不同身份的指导教师给学生带来的侧重点也有所区别,多元化的指导教师能够锻炼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

模拟法庭教学综合考察法学理论基础水平和实践教学水平,要解决模拟法庭教学存在的以上问题除了指导教师要努力外,还需要高校做好师资调配,着重培养学生法律逻辑与法律推理的脑才、应变能力与表达能力的口才、文书写作能力的手才和沉着处理问题能力的心才。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还需要不断探索改变,发挥其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作用,成为法学教育与司法审判实务衔接的有效路径。

参考文献:

[1]韩俊英,沈 慧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建议《高教论坛》,20181月。

[2]王 超:模拟法庭教学模式在民商法实践教学中的应用价值及实施路径研究《法制博览》,20225月上。        

[3]毕京福,陈琳琳: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及问题反思 ——以民事案例模拟教学为视角 德州学院学报202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