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煤榆北煤业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 719000
【摘 要】2021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增强班子成员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确保党内监督科学严密、权威高效。本文结合陕煤集团榆北煤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实际,针对煤炭行业特点,对如何精准有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问题进行了调研分析,为开展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步调一致向前进。
关键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忠诚干净担当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
是国有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出,202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94.3万人次,处分县处级以上“一把手”7581人。从这些数据来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违纪违法行为还是很多,对他们的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企业各级党组织必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把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是确保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一把手”是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是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是党员干部队伍的领头羊,是带领和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干事创业的带头人。上级重要决策部署能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关键在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认识是否到位、工作是否到位、责任是否到位。只有“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政治站位提高了,把责任扛起来了,担子担起来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了,做到了落实主责“不松手”、书记履行首责“不甩手”、班子成员尽责“不缩手”,才能为确保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提供坚强保障。
是国有企业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一把手”在整个公司的领导班子和总体运营中居核心地位,对人、财、物有着至关重要的支配权、审批权和决定权,既是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是监督工作的难点。因此,坚决抵制领导干部在“三重一大”、人事选拔、重大事项等方面的问题上违规决策、独断专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
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纪委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基层监督工作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依然任重道远。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强、宗旨意识淡薄、党性观念薄弱,放松了学习,丧失了信念,把自己凌驾于普通职工之上,在工作中只唯上不唯下,无视职工群众的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和特权。一些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对待监督,把上级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不信任,把同级的监督看成是跟自己过不去,把下级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不尊重,从而害怕监督、回避监督、拒绝监督,导致错误决策和歪风邪气的产生。
二是监督制度不健全。在《意见》出台之前,党内法规虽然赋予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职责,但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没有明确规定,办法、措施较为模糊,一些班子成员觉得个人前途掌握在“一把手”手中,不敢不愿对“一把手”严格监督。《意见》出台之后,一些国有企业虽然能认真贯彻落实,但未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针对性的监督措施,下发行之有效的制度,导致尚未形成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合力,监督的精准性、专业性不够。
三是履行职责不充分。有的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虚化”,对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书记的日常监督不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监督不自觉,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力度不够。有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同级监督“底气”不足,对协助职责定位把握不精准,“四种形态”运用不精准,教育警示作用发挥不够;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主要通过巡视巡察、履责报告、检查考核等形式,侧重于事后监督。
三、以强有力举措做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2021年以来,公司纪委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紧盯“关键少数”,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明晰监督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不断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公司党委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省纪委历次全会和陕西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公司纪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协助公司党委制定《公司党委、纪委及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表》,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问题导向,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用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指挥棒”,推动党委落实主责“不松手”、书记履行首责“不甩手”、班子成员尽责“不缩手”,推动形成全公司“两个责任”落实“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局一盘棋”的监督工作新格局。
㈡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完善监督工作体系
公司党委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加强和完善以政治监督为统领的监督体系建设,印发《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为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遵循。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扎实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与所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监督谈话,听取所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工作任务推进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以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工作汇报,确保“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㈢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提升监督效能
公司纪委坚持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具体化常态化,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廉洁文化“六进”活动。创新教育形式,通过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讲廉政党课、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健全完善内部权力监督和制约体系,加强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紧盯权力运行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明确防控责任、制定防控措施,不断堵塞机制漏洞、补齐制度短板。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深度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深化应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1年以来,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受理问题线索22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共41人次。
新的赶考路上,做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至关重要。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