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供电企业的市场营销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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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电力企业市场化改革已经成为必然。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电力企业市场化进程迅速加快。如何在电力市场营销中赢得主动,谋求更好的生存空间,如何面对新的形势建立健全供电企业现代化的营销体制,已成为供电企业必须思考的问题。以泰安地区为例,小火电发电量占社会用电量的比重有继续增长的趋势,这势必严重影响着公司的售电量增长。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国务院[2002]5号文第二十二条中指出“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直供电量的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在国务院批准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有关“直供”的内容只有寥寥数语,但却字字关键。“直供”作为成熟电力市场的重要交易方式,目前在北欧、英国、澳大利亚等电力市场大量存在。低电价的冲击,直供区域的形成,是否会引发电网原有高耗能用户纷纷倒戈,选择新的电力卖家?供电公司将面临严重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