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实施局限及优化路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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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实施局限及优化路径探讨

黄乐艳   ,曹楚君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衡阳  421001

摘要:国家依法赋予教师这种职业规范学生行为的权利——教育惩戒权,但近几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教师在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上出现了许多阻力。例如,在网络舆论日趋增加的现代环境下,老师在行使惩戒权时,常常会出现“畏惧”的心态,很难将教育惩戒权应用到实处,而某些教育人员由于工作量大、工作负担重等因素,在进行教学工作时没有把学生的发展潜力作为主攻方向,而是认为只要较好地完成自己的教育任务即可。这种教育状况必然造成惩戒权对学生的教育效果不佳,起不了推动作用。所以,教师、学校和家长都要在教育的过程中转变心态,正确、积极地看待教育惩戒权的利用问题,而教师则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建立起良好的家校关系。政府必须充分利用职能,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教师的惩戒权,建立健全的法律和监督机制,使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权时,可以更好地进行教育和惩戒,从而在教学中得到进一步的实施。

关键词:教育惩戒;实施局限优化路径

20世纪90年代以后,鼓励教育的含义已成为个体构建主体意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同时也是一种新的教学方式和教育方法。然而,近年来,我国现行的教育鼓励教学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教师惩戒的权利,而目前的教师惩戒在教学环境中却涉及到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纷纷出台了有关提高教师惩戒权的教学活动,肯定了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并通过政策、教育方案的指导,明确了教师在提高教师惩戒权、推动教学活动进一步发展方面的细则和任务,通过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教师的教育惩戒权进行了明确。然后,文章对教育惩戒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对教育惩戒权在应用中的障碍进行了研究,并根据我国现代教育环境中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探索了相应的优化方法,以期为教育人员、合理地使用。

一、学校教育惩戒的权利与必要性

《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9年6月印发的。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概念在这个实施意见中被明确提出,并相应地分析了现代化的教学活动,说明国家对于教育惩戒权的重视程度是非常高的。所谓教育惩戒权,就是学校或教师通过一定的惩戒方式,对学生的不当行为,依据特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制度为依据,予以纠正。赏识教育,鼓励教育,说服教育,这是目前我国教育环境中所强调的。尽管这种教育方式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在教师的教育活动中,却是远远不够,因此,教师的教育活动无法真正地落在实际工作中。2022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2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其中涉及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共165件343人。另据11月19日央视网微博信息显示,只有21%的校园霸凌案件会报告给老师或学校,79%的校园霸凌石沉大海。这说明目前的校园暴力仍有很大生存空间,一些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的认知明显不足。而且在目前的教育环境中,我们发现,年轻人的犯罪率逐渐升高,纵观国内的教育案例中不难发现,教师在实施教育活动时通过一定的强制手段,让学生清楚底线和边界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学生在发展阶段中通过惩戒教育工作,让学生意识到克服困难的重要性,积极承担其应负的责任。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遵循社会原则,以更好地适应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对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教育过程中,教师要认识教育惩戒权实施的重要作用,针对教学和教育中的各种问题,针对学生的特点,进行惩戒工作,可以有效的补充教育现代化活动的整体质量,从而有效地避免各种校园暴力事件,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二、教师在实施惩戒权时所遇到的阻碍与问题

(一)老师产生的畏惧心理

老师对教育惩戒权的恐惧,一定程度上起着负面的作用,这种负面新闻也比比皆是,这也给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带来了影响,例如来自家长、社会,以及学校的压力。首先,对父母这个主体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大部分的父母都不知道教师对他们的惩罚,有的父母会产生逆反的心,因为父母对他们的溺爱,缺少对现代教育环境下的教育惩戒权的良好认知。近年来,家长进入校园闹事的新闻多种多样,起因不一。这不但会影响到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还会对进行惩戒活动的教师的人身安全带来影响。严重的校闹势必会对学生的学习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学校停课,而家长的无理取闹,则会给老师带来很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致使很多老师在教学活动中不敢把教育惩戒权合理地运用到教学活动中去。

从学校来说,主要是通过教师开展教育工作来维护的,学校需要维护自己的社会声誉和形象。所以学校通过制定各种规则和规定来规范老师的行为,当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或者老师有不满情绪的时候,学校为了平息社会舆论和家长的愤怒情绪,往往会第一时间处罚老师,甚至学校领导为了保护学校的社会形象和声誉,甚至会立刻让老师隐忍或者和老师划清界限。这种现象和过河拆桥的行为,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教师在上课时,如果有学生的行为影响了教学秩序,就不敢对学生进行约束。教师对学生的约束往往采取不会引起争议的折中管理措施,但这样的教学措施往往不痛不痒,对学生的教育根本起不到效果。

从社会角度来看,虽然教育惩戒权的社会认识不明确,但是在教育惩戒上,社会的重视程度却很高。在当今社会互联网日益繁荣的情况下,任何一个小事都有可能发酵为一笔巨大的社会风暴,从而导致社会上不清楚事由的网民断章取义,被他们视为权力的滥用,无论老师采取哪一种教育手段都会认为是错误的。另外,老师的身份也是一种神圣的象征,更是一种绝对的权威,所以,在进行教育活动时,老师的教育误差,社会责任率很低。综上所述,教师对教育惩戒权的使用有芥蒂,教育惩戒权会持续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有些是因为社会新闻中对教育惩戒权的负面报道,这些报道会导致人们对惩戒权产生误解,认为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活动会对学生的身心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有些大众媒体在撰写新闻稿时,为了获得点击量和流量,对这些事件进行夸大和不实宣传,致使教师受到严重的社会语言暴力和网络暴力,乃至给教师带来生命安全的威胁,这也是一个社会上的普遍问题。而在很多因素的共同影响下,最终导致老师在教学中遇到问题时,往往选择不作为的行为,不主动地解决问题,最后造成教育惩戒权的不足。

(二)教育有法而没有定法,教学惩戒权在教师的灵活使用上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部分有经验的教师在进行教育活动时,往往并非就事论事进行正确的教导,而是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来判断问题的一部分;在进行教育活动时,也有一些教师对教育惩戒权的理解不一致,不能正确地使用惩戒的方法,不能灵活地掌握教育方案和正确把握教育惩戒权的程度。每一个学生所形成的三观和行为习惯,在不同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如外在、生理、遗传等,差异较大,这就需要老师在进行教育时,因材施教,量力而行。在选择惩罚措施时,教师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需要做到因人而异,有针对性地运用教育惩戒措施。只有经过合理的分析,才能在实际教学中起到指导作用。例如,在进行教学惩戒的过程中,如果学生的自尊心很强,老师要避免在众人面前当着学生的面大声斥责犯错的学生;而在比较内向的学生面前则需要采取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的教育方法;而对于比较顽皮的学生则需要通过多种不同类型的惩戒权的运用,激发学生的责任感,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职业院校的学生大都已成年,他们有一定是非曲直的判断能力,虽然性格不一,但是能听进去老师的劝导。但对于未成年的学生来说,加上青少年的逆反心理,老师的一点惩罚会被无限放大化,从而对老师产生恐惧或者厌烦的心理,甚至有些孩子发展到惧学的程度。这是因为,当前很多教师在进行教育时,往往会选择单一的、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压制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因为缺少对惩戒权的认识,因此,惩戒权往往只会使用单独的体罚。这将对惩戒权的利用产生一定的偏差,造成不良影响。

(三)教师属于工作量大、负担重的街头官僚

街头官僚所指的是在工作中需要与民众直接互动,或在执行公务时具有实质裁量权的公职人员。因此,教师的特点是在教学过程中具有极其明显的上级压力,虽然教师整体人数较多,但教师人数与学生人数比例相差较大,教师对学生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即使发现也不能全部及时解决。当几个问题同时发生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将一些无谓的工作内容向上级汇报,这也造成了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对教学事业投入的时间变少,看问题时容易出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

另外,老师在进行教学活动时,直接与学校和社会相关。当遇到问题时,学校就会采取事无巨细的工作态度,直接让老师履行所有的责任。因此,教师在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在实施教育惩戒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学生的教育措施,也包含了社会的意志。这就造成了教师在进行惩戒时,往往会认为这一活动影响到社会,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此,教师不能真正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通常会直接采取减轻工作量的办法,这就导致教学工作的质量受到影响,无法真正有效的管理学生。

三、有效的方式和应对方法,确保教师落实教学惩戒权

(一)用正面的眼光来看待教育和惩戒问题

现代教学环境中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学习活动,需要教师积极参与,使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得到提升,逐步形成终身学习的理念,并及时更新现有的教学理念。教师在教学时也需要以真诚的态度对待学生,在开展学生的教学与指导活动时,也需要他们积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明确自己的职责,切不可因为速度的快慢而扭曲教师的职责,同时也需要在教学中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观念,对一切畏惧的心态有所改变,这样才能在职业道德教学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在教学环境上,学校要从学校的角度解放出来,要与自己的教职员工形成统一战线。在面对父母的无理需求时,学校一方面要充分保护自己的老师利益,为老师提供援助和支持,另一方面又要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与教育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使社会大众知道事件的真实过程,不能因怕学校的利益和信誉受到影响而牺牲教师在教学中的合法权益。一所学校要想赢得自己的信誉,就必须要有优秀的教师的支持,这对于学校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学校必须通过这样的方式,给老师一定的位置,让老师在学校得到有效的支持。

在学校与家长沟通时,学校有责任和义务让家长对教育惩戒的相关概念进行积极主动的学习和更新,对家长存在的错误认知进行纠正,对教师使用教育惩戒权力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明示,并告知家长们对惩戒权的理解可以让他们的孩子更好的发展。让家长们明白,当孩子受到处罚后,家长不能对教师的行为进行过分的解读,特别是在定性教师的行为时,需要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尽量与教师沟通,家长在教育过程中一定要避免笑场,如果遇到问题,则需要用理性的方式解决,笑场这种行为无论家庭的理由是否正当,对于教学活动的开展都是非常不利的,同时对于解决问题也不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因此,家长一定要注意

(二)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建设家校和谐

在处分学生时,老师必须遵守太多的惩罚的原则。例如在处罚学生时,不能有太多的惩罚,即使学生再犯错误,也不能惩罚过重。教师要学会向经验丰富的教师学习,在教育和惩罚方面更要多多取经。在完成教学后,尤其是在教育处罚后,必须不断地反省自己的教学方式,尤其要提高自己的错误认知,用真诚的态度对待学生,这样才能从学生那里得到尊重,从而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这样就可以防止在实施教育处罚活动后师生之间的矛盾。在教育惩戒以后,教师更要积极与父母交流,需要进行家访,进一步了解学生,从多个方面了解学生的需求,做到因材施教,这样才能提高教育的质量。专业分级的建设在于教学管理标准的设计以及教学管理的整个过程。例如覆盖全体专业的分析和建设方面的原始数据的统计,就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引起高度重视,而做好有效的诊断和评价,也是相关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目前在我国的现代化高校建设时,教育人员需要完善信息平台的数据分析,做好预警方面等多项内容的评估和改进,只有这样才能够使专业化的教育工作顺利的开展。首先管理人员需要建立对应的家校管理的拓展平台,针对其中的教育事务进行优化,同时还需要了解不同专业在建设时的差异,开展有效的分级管理,及时纠正不同专业在运行过程中的偏差问题。针对教学管理在进行分级管理时,需要通过纵向对比和横向对比的形式,了解不同专业的各个阶段的建设特点,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这种方式有助于使教育整体质量得到保障。专业的有效划分,能够优化专业发展的资源配置,并有助于提高教学管理的标准和教学管理的质量,使我国的现代化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与父母的关系应该是相互监督、相互补充的关系,切不可站在对立面,所以学校需要定期进行教育知识讲座,帮助家长树立科学合理的教育观,同时也需要与父母进行沟通,了解父母对学校的意见或建议,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父母也需要多多理解学校的复杂性,多多体谅学校的难处,在与学校交流间遇到困难时,不能使用父母的身份,对学校提出太多的无理要求。家校和谐沟通的教育活动,需要父母主动参与,只有学校和父母共同努力,形成了良性循环,才能形成学校和父母的协同作用。也只有师生关系良好,家校关系协调,才能促进惩戒教育工作稳步发展。

总结

教育惩戒权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保障,必须有多种支撑,不管是学校还是教师,抑或是我国政府部门,都必须认识到教育惩戒权的重要性,以及在教学活动中合理使用教育惩戒权的应用方法的重要性。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时需要使用教育惩戒权,必须得到家长和学校多元主体的监督,但不能将教育惩戒权作为洪水猛兽,教育惩戒权自身就是一种权利,不能盲目规避。只有使教育惩戒权利得到合理使用,才能改善教学质量。学校必须明确教师如何合理地利用教育惩戒权,教师也要不断优化自己的教育水平,当面临家长质疑教师的教育惩戒活动时,更需要教师有理有据的阐述教学活动的合理性。教师可以借鉴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对其教学质量进行优化,让我国的现代化教育工作更为完善,从而有效地保障未来教育活动的发展,积极鼓励家长实施教育惩戒活动的监督权,建立和谐的家校沟通机制,一起为和谐校园出谋划策。

参考文献

[1]贾志国,孙娜. 幼儿园教师教育惩戒权:消极教育与“脱轨”矫正[J]. 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21,23(06):47-50.

[2]杨陆. 以人为本理念下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实现方式研究[J]. 作家天地,2021,(26):185-186.

[3]薛智胜,高琨. 教师教育惩戒权行使的问题分析与法制保障——兼论《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J].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21,(04):30-36.

[4]袁颖. 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困境与应对策略[J]. 教育界,2021,(25):2-3+8.

基金项目:本文是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B12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黄乐艳(1981-),女,湖南邵阳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旅游管理,服务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