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中的问题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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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中的问题分析

于晓丹

身份证号:230523198605030466

摘要: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是保障民生、促进城市健康长远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故而近年来我国一直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重点,随着农村人员不断向城市汇集,无形中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目前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效推进形成了一定制约,基于此,下文首先梳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存在的具体问题,然后提出关于投融资模式创新路径的一些个人见解,以期为推进城市化建设贡献一己之力。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问题分析

引言

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城市基础设施完善性与否,是城市建设与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现阶段,在国家不断推动城市化建设的背景下,城市人口数量越来越庞大,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已经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但是由于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因此很有必要借助投融资手段筹集建设资金,然而目前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仍然比较缺乏相对健全的投融资体制,由此可见要想切实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亟需进行投融资模式的合理优化与创新。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中的问题

1.1地方政府中有隐性债务风险存在

认定债务的时候没有统一口径。债务方式有很多其中隐性债务是最为常见的,其指的就是除银行贷款之外的债务。我们举债券发行的例子进一步说明,债券流通的主要方式是有效利用银行表外业务或者是外包业务来实现。当前在融资内容方面政府找到了各种各样的借口,最为常见的逃避措施或者是借口就是政府购买服务或者是政府投资基金。同样政府用来偿债的资金压力也是非常大的,这是由不稳定的资金来源导致的,大部分的举债项目其公益性非常的强,没有办法保证比较长期的回收效果。这一类的举债项目主要是根据当地财政偿还,有比较长的回收期,效果比较差。有很多的因素对当地政府财政状况产生相应的制约,也离不开宏观经济,用来偿债的资金其来源不是非常稳定,这也是造成我国经济压力较大的原因之一。

1.2投融资体制不完善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特点是起步晚且发展时间非常的短暂,和当前国际上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比较的话,非常缺乏先进、丰富的经验,当前我国的投融资体制也还不健全。另外,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引起重视,没有意愿去拓展更多融资渠道,这也使得投融资渠道非常的单一,资金利用率被极大地降低了。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会日益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这个时候如果不完善和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的话,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导者政府会有越来越多的经济投入,这回增加政府债务,长期下去政府可能会出现信任危机,对城市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2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具体的路径

2.1建立并完善投融资担保体系

将投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并完善起来,能够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创新提供更好地基础。传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中有着非常高的投融资服务担保门槛,这就使得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的时候,极易出现融资难且贵的问题,对新兴产业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所以对于投融资担保条件政府要进行适当地调整,在选择投融资担保机构的时候,要挑选那些保本微利运行,坚持低费率水平,不把其当做主要盈利手段的机构。除此以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定期的评估合作银行企业和金融机构,对其贷款风险管控、担保规模和数量等进行全面地考察。结合以上建议意见相信政府可以构建一个集合了政府扶持、风险共担、统筹兼顾以及多级联动的担保体系。这对于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中融资担保问题非常的有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企业也有了更稳固的保障。

2.2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

在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模式采取措施创新的时候,可以充分的考虑构建一个更加多元化投融资渠道。资金来源和资金途径就是投融资渠道,达成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不仅能够有效缓解政府经济压力,将各投资平台负债率降下来,还能够将地方投融资平台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起来。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国的投融资力度非常的小,另外比例也是比较低,这就使得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的时候困难重重。所以,政府相关部门需要认真学习我国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面的文件,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的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将投融资比例合理提升,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的开展要加大力度,使得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建设有更坚实的保障。

2.3优化和完善投融资法律体制

城市基础设施通常情况下都是具备公共服务性质的,通常都是以国家投资为主导的。当前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向着产业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其主要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更好地缓解政府经济压力,还能够刺激城市经济发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工作的时候市场主体的参与,对于我国投融资体制的要求更高了。所以,政府也要做到与时俱进,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时代发展需求,优化和完善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法律体制,对于投融资环节要进行详细规定,将投融资主体责任和权利进行明确,对于那些比较常见普遍的问题必须得有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便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在开展相应工作的时候有制度依据参考。另外,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法律体制相关内容要认真地贯彻落实,确保在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活动的时候政府可以对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

2.4积极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一方面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地方政府考核也要进行优化。地方政府在投资方面是有任务的,如果想将GDP政绩观转变,将GDP政绩观权重削减,切实地改善居民生活,政府必须得积极转变智能,切实地走到群众中去,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努力的协调好。明确的规范财政支出边界,对地方政府出现的投资冲动进行约束,把长远发展目标明确指向经济增长质量上。

另一方面对财税体系要进行完善,同时还要优化财政关系。由于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严重不匹配,这就造成了资金需要和供应之间出现矛盾,这就使隐性债务之所以存在的原因之一。对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政府要进行规范,这样才能保证财政制度的稳定,使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稳步上升,有效控制了由此产生的资金漏洞的增加,充分地发挥出政府的职责。另外政府要密切地结合地方实际条件,在提升地方财政收入上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于征税方式也要进行持续完善和优化,降低或者是不再采用隐性债务,使政府偿还力度得到增强,确保地方发展可以更加健康稳定。

最后对于储存量要进行清理,对于增加量要进行监管,对于地方政府总体债务进行有效管控。在对存量隐性债务进行清理的时候,要按照债务主体的不同详细的计算债务总量、期限以及结构。这样一来当地政府偿还能力如何,影响债务偿还的因素有哪些,这些问题就一清二楚了。然后可以根据不同的债务性质匹配具体的偿还对策。

结束语:总之,加快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开展的有效举措,就是妥善解决目前项目投融资方面的问题,为此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并推行了投融资体制改革,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各方面的实际情况,通过开辟和拓宽投融资渠道、提升投融资法律体制等途径,有效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合理创新。

参考文献

[1]李明阔.项目投融资模式在新形势下城市基础设施的应用[J].中国国际财经:英文版,2016(21):11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