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年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立足于我省地方事权,着力解决闽台农业合作交流中的实际问题。突出先行先试,在许多方面都做了积极的探索。
人民政坛
2009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