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税务筹划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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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税务筹划研究

孔红

江苏仁禾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  盐城224000

摘要: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仍旧处于繁荣状态,更多的新企业在市场内部诞生,而且市场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多变。现如今,我国社会经济形势出现显著下行情况,各行各业也开始进行内部结构性调整,在上述变化带来的直接影响下,如果企业决策错误、经营不善,缺乏应有的市场竞争力,那么企业就会被市场淘汰,而进入破产清算环节。企业在开展破产清算活动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债务、债权、投资等多方人群的利益,处理好其中的法律关系。基于此,本文重点研究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环节之后,开展税务筹划活动的策略。

关键词:企业;破产清算;税务筹划;筹划策略。

纳税是我国企业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义务,税务筹划对于企业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且税务筹划贯穿了企业经营发展的始终,帮助企业合理避税,使企业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如果企业由于多种原因而宣告破产清算,在这之后必须重视破产清算环节的税务筹划活动。我国企业需要缴纳多种不同的税款,在企业破产清算之后,部分税款停止缴纳,例如土地使用税以及房产税等,但是仍旧有部分类别的税款需要进行妥善处理,运用税务筹划的方式,保证企业收益的最大化。

一、企业破产清算相关内涵

在我国,对于企业的破产清算,相关法律制度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企业在进入破产清算环节之后,停止所有经营的业务活动,开始进行偿还债务,处理企业内部的资产,向企业的所有者分发剩余的财产,清算企业内部的所得税,分配股息等事项。在上述过程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破产相关法律之中的批产清算程序进行,其中还包括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顺序进行清偿、依法进行税收清算等。我国《公司法》之中提到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层面破产过程中,清偿企业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如果债务人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那么当地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保证债权人得到公平清偿。企业内部的普通清算活动,不等于破产清算,二者适用于不同的法律,必须被明确区分,我国《公司法》之中相关的法律条文,只能对普通清算活动进行规范。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企业破产程序被正式受理之前产生的滞纳金与利息、欠税款、罚款三类税收债权,各方之间的清偿顺位存在模糊的问题,具体如下:首先,受理企业破产之后产生的滞纳金,是否属于税收债权的一种,在我国税收相关法律之中依旧存在争议;其次,根据我国企业破产的相关法律以及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破产企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之前由于拖欠缴纳税款产生的滞纳金,被归类到普通的破产债权之中,与特别纳税在调整之后产生的利息处于同等地位,申报过程中可以视为普通的破产债权;最后,企业并未缴纳的税款、税收罚款以及滞纳金、利息等,在清偿顺位、优先处理顺序方面存在一定的争议。

除此之外,企业还要面对股东在剩余资产分配方面涉及到的税务问题。我国政府出台的文件之中明确规定(见财税〔2009〕60号第五条),企业在清算之后,所有股东获得的剩余资产金额,其中相当于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照股东在企业内部的股份占有比例进行计算,该部分为股息所得。在我国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之中,对此进行明确规定,企业法人股东东获取的股息,属于免税收入,不在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范围之内。但是企业的自然人股东所获取的股息,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之中的“股息与分红”类别,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固定的20%。

三、企业破产清算相关税务筹划的策略

(一)申报以及处理税收债权

已经破产的企业在清算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首先关注税收债权,其中主要有税收债权申报和税收债权处理两项重要内容。在通常情况下,企业在破产清算之前、破产清算过程中产生的应交以及未交税款,都在税收债权范围内,需要通过税务筹划进行明确。不仅如此,税收债权清偿顺位的确定,也是开展税收筹划过程中的关键一环,相关人员在申报企业税收债权的时候,必须提前了解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是否出现变化,然后做到科学合理地运用税收相关政策,确定不同税收债权的偿还顺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避税。

(二)处理破产财产变价等相关税款

管理者运用变卖、拍卖等方式,使破产财产之中的其他类别财产,转变为资金财产,这就是破产财产的变价,在企业破产清算的过程中,财产变价属于一种必然选择。财产变价能够保证企业的财产不会大量流失,同时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护。但是,在变价的税款缴纳方面,我国仍旧存在并未妥善解决的争议。对于财产变价,我国当前并未出台相关免税政策,或者税收减免政策,所以财产变价仍旧处于征收税款的范围内,企业必须根据税收法律之中规定的税率缴纳相应的税款。与此同时,企业在宣告破产之后,并未履行结束的合同,在发生产品销售活动之后,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税收金额,而且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产生的资产出租类收益,同样在缴税的范围内。

所以,在对破产财产的变价税款进行处理的时候,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规定缴纳税款,税款的税率可以运用增值税之中的项目,例如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纳税人已经使用过的、价值较低的财产,例如易耗物品等,需要运用已使用物品的税收规则加以处理[2]

不仅如此,与其他类型的组织相比,我国企业的涉税范围相对广泛,当前我国政府已经针对进入破产清算流程的企业,出台专门的税率优惠文件。例如,在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之中有明确规定,如果企业的纳税人在纳税方面存在困难,在得到当地人民政府的确认以后,可以免征其房产税,或者在一定期限内减少房产税的征收金额。实际开展税务筹划活动之后,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成立新的企业,对债务人的权属进行全部受让,同时按照我国合同法,对企业内部的员工进行合理安置,这样做能够实现合法避税的目标。

(三)处理其他类型的税务

企业在破产清算环节之中,不仅要重点考虑上文提到的问题,同时还需要关注破产财产转卖之后用于抵债的环节,该环节的实质为变价转让企业现有的所有资产,这种转让方式并非企业内部产权的转让,而是全部转让企业内部的债权、资金以及非资金类别财产、劳动力等,此类转让的价格在界定过程中,不能直接按照资产价值进行界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企业的破产清算需要依法缴纳印花税,其原因是印花税属于流转税款,是企业内部依法签订的转让协议或者合同,在税收筹划开展之后必须单独将印花税进行确认,以免企业的税收筹划违反现行法律规定[3]

三、结论

综上所述,企业在进入破产清算环节之后,说明该企业已经没有清偿所有到期债务的能力,如果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仍旧按照正常的经营活动方式进行筹划,那么企业必然会面临更大的财务危机,债权清偿行为将难以继续进行,企业的破产程序也无法有序执行。因此,破产清算的企业必须先明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我国针对破产清算企业现行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科学合理地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避税,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筹划风险。

参考文献:

[1]李坤.税收债权在企业破产清算中的运用策略[J].法制博览,2022(13):65-67.

[2]程美玉.企业破产清算税务筹划分析[J].财会学习,2021(30):7-9.

[3]陈凌云.企业破产清算期所得税若干困境及解决思路[J].财经界,2022(30):16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