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财产调查  倒逼老赖还款——史某某诉宋某某建设工程合同执行案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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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尽财产调查  倒逼老赖还款——史某某诉宋某某建设工程合同执行案

张薇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史某某与被执行人宋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宋某某未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即偿还原告运费、土方款共计201729元。2018年1月1日,史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于2018年7月23日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先给付申请人5万元,剩余15.1729万元于2018年8月30日前偿还5万元,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101729元。2018年9月6日,本案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2019年2月19日,史某某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由宋某某从2019年7月1日起,每个月的1号之前还史某某欠款3500元,如有逾期,史某某按原判决恢复执行。2019年6月6日,终结执行。2021年3月5日,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与其联系,被执行人恶意规避执行,不配合法院工作,一直未至法院接受询问,也不如实报告财产,执行干警采取了传统线上调查,未发现有可控执行财产。采取了线下查询,也没有发现财产,案件进入僵局。

【案件焦点】

穷尽调查手段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时,如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裁判要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一条: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应当如实报告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进行调查,根据案件需要应当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的,同时采取其他调查方式。在本案中,被执行人恶意规避执行,不配合法院工作,自执行案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与其联系,被执行人均未至法院接收询问,也不如实报告财产。随后,执行干警采取了网络查询,未发现有可控执行财产。又采取了线下不动产、公积金、理财查询,也没有发现财产,案件一时进入僵局。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干警另辟蹊径,积极与申请人沟通,申请人称被执行人现在衡水某工地从事工程建设,此时,该工程已经进入验收阶段。据此,执行干警分析该被执行人近期应该会出现在该工地,申请人便提前至该建筑工地,进行蹲守,果然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行动轨迹,随即向执行干警报告。执行干警经过分析,锁定了被执行人居住地及部分生活规律,次日清晨五点,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在被执行人刚刚到达建筑工地,就将其控制并拘传法院。到达法院后,被执行人仍负隅顽抗,拒不交代自己的财产线索,拒不报告财产状况,称自己与该工地无任何联系,企图规避执行逃避债务。执行干警通过其手机通话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初步确认了该被执行人就是工地的实际控制人。

临近中午,一通电话,给执行带来突破口。来电人为第三方监测公司,执行干警与其沟通后确认了该工地的交工验收期就在今天。当执行干警将证据出示在被执行人面前,被执行人心理防线被击溃,如实供述了自己参与该工地建设,故意隐匿身份,以此逃避债务的行为。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将剩余10万元工程款一次支付到位。至此,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法官后语】

对于恶意欠款,拒绝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现行的查控手段仍不能详尽的查询财产线索,无形中让一些恶意规避的被执行人有机可乘。这就需要执行人员发挥智慧,寻找财产线索的蛛丝马迹,积极与申请人、案外人沟通,最大限度挖掘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强制手段,用强制力倒逼被执行人主动遵守法律、履行义务。如此之下,必然会推动整个社会诚信风气的形成,提升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