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知识产权的刑事法保护中的问题及解决策略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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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的刑事法保护中的问题及解决策略探析

钟宇明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州 510623

摘要:21世纪是网络的时代,网络已经渗透于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巨大的互联网生活系统经已形成。互联网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各式各样的网络法律问题亦随之出现。网络知识产权就是主要问题之一,这是互联网发展必须面对的问题。本文将从网络知识产权刑事法保护的重要意义入手,分析现阶段网络知识产权的刑事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改善网络知识产权刑事法保护中已发现问题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网络知识产权,刑事法,解决策略

前言:知识产权是对智力产品创作人以及创作成果的保护,也是其智慧财产权益与智力财产权在法律层面上的合法体现。在网络迅猛发展的今天,对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相对较弱,在刑事司法实务中,对于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通常难以得到认可,这也是制约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想要彻底改善这一局面,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的努力,并以正确的视角去看待网络知识产权的刑事法保护。

一、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意义

加强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对我国的现代化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更多的网络知识资源,对于这些知识资源所属人的保护以及智力成果的保护是新时代亟需解决的问题。网络知识产权是有一定的物质载体的,所以,在进行网络知识产权判定时可根据物质的属性以及状态进行认定。但是,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迅猛发展,进而衍生出来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人民群众在丰富多彩的网络世界可以获取更多的信息资源,这些网络信息、网络视频、网络专利产品等都会触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国的网络知识产权案例在不断增长,一定程度影响了数字化经济的发展。在这样复杂的形势下,刑事法律就需要发挥其保护作用,结合现阶段的发展特点,充分发挥法律的保护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我国的网络事业能够得到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网络知识产权的刑事法保护中的问题

1、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的网络产权法律保护制度体系建设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对于网络知识产权方面出现的违法犯罪现象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条例予以界定,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和措施手段。纵观现有的法律条文,虽然部分法律条款中涉及到了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但这些条例的框架较为粗狂,没有细分化,界定范围较为模糊。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相比,网络知识产权更具特殊性,法律制度的滞后未能为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进行规制,造成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日益增多并且不断恶化,对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2、缺乏良好的法律保护氛围

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约束规范人的行为,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出现,并且对社会层面形成一定的法律威慑力。在法律的约束下,有效纠正人的不健康思想、约束不道德的行为,促进社会的和平稳定发展。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中,对于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涉及较少,对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尚未有有效的惩戒措施,许多不法分子就是利用现有法律的不完善实施知识产权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目前我国法律对该方面的界定不清晰,相关法律条文较为笼统,导致法律的保护职能无法更好地体现。

3、法律保护片面化

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条例来看,确实一定程度上对于网络知识产权设置了相关保护措施,但这个层面上的保护远远不够,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诸多漏洞:(1)目前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对象范围较为狭窄,导致刑事法的保护职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迅猛进步的形势下,部分发达国家的网络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已经在逐步完善,但是我国的刑事保护涉及方面较有限,许多知识产权的有关问题还尚未纳入刑法保护范围。(2)从目前现有的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来看,我国的产权侵权行为惩罚力度较小,侵权者所接受的惩罚与其收获的效益不对等,导致惩罚措施无法起到更好的警戒作用。(3)刑罚配置存在不足,无法最大程度的约束侵权人的行为,如果不能起到警示作用,避免下次再犯,则难以真正意义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网络知识产权的刑事法保护中的问题解决策略

1、关注国际司法协助体系构建

隐秘性和开放性兼容是互联网的特殊属性,这也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难度较大的重要原因,每个区域的管理制度存在较大差异,给不法分子营造了违法犯罪的途径,使其侵权行为更加猖獗。网络知识产权不是特定哪个地区的问题,而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个国家之间需要综合考虑时间、空间等因素,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形成高度一致的认识,达成国际共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沟通交流,互相探讨,保证信息共享互通,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了解,在对于不法分子的抓捕方面进行紧密配合,对违法信息采集方面互相给予帮助,使得不法分子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还网络空间一个健康发展的环境。

2、法律法规精细化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只有将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精细化,才能将法律的保护职能发挥到最大化,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这个目标,可以从以下两点入手:

(1)精细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新时代数字化经济发展的特点,制定更为精细化的网络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相关条例。在我国现代化发展日新月异的背景下,法律法规的建设无法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造成相关法律相较滞后,保护职能不强,导致不法分子趁虚而入,严重影响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鉴于此,重视网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对于这方面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确保相关法律能够起到威慑犯罪分子的作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取消盈利目的

从现阶段的法律实践来看,侵权者在主观上具有盈利目的,刑法能够予以规制,发挥惩戒的职能,但是该要素会限制刑法发挥其惩罚犯罪和保护法益的作用,不利于彻底打击侵权行为,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即使没有盈利目的,或者还未形成经济效益,但已严重损害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侵权人也应该为其侵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甚至是受到刑法上的制裁,以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3、促进法律保护的全面性

现有的网络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缺乏完善,导致诸多网络知识产权问题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因此,健全完善网络知识产权的诉讼程序是至关重要的。具体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1)丰富诉讼方式

需要使用科学合理、多样化的诉讼方式,并且不同诉讼方式之间的关系要妥善处理,将自诉放在核心地位,辅之以公诉,这样的方式能够更好地保障知识产权权属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发挥刑法的保护职能。

(2)重视管辖问题

对于管辖问题可以积极制定公共区域管理的制度,建立网络法庭,通过网络法庭的方式对网络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审理裁判,能够有效约束网络活动,对规范网络使用有着科学、合理的管理职能。相关职能部门应该积极参与网络法庭的建设,促进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向上向好发展。

结语: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是互联网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应该以科学、理性的态度去面对这些问题,认真考虑人民群众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并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机制,多方位综合考虑,确保保护系统能够健康运行,提高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构建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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