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社会发展理论的阶级分析法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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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社会发展理论的阶级分析法意蕴

金建萍 ,窦改霞

湖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313000

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兰州 730070

提  要恩格斯社会发展理论科学论证阶级分化在社会分工进路中的历史生成过程,揭示阶级社会的形成消亡社会分工、财产分配以及阶级分化之间存在合乎历史与逻辑的关系,厘清了阶级的萌芽、分化、发展和消亡规律始终伴随着人类生产的发展与社会分工的进步。“阶级”是恩格斯社会发展理论的重要概念,历史对话现实,对不能正视阶级存在,或阶级功能简单化为割裂社会关系的种种认知偏差给予理论回应,阶级分析法必然与时代共进。立足我国新发展阶段的社会发展实际,既要提高防范和化解政治风险能力,努力改善生产关系,促进人人共享发展,也要实现整个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此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态势。

关 键 词:社会发展;社会分工;阶级分化;历史生成

承认阶级的存在是马克思恩格斯理论体系的重要观点,阶级分析法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和深刻阐明人类社会发展趋势等问题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当代以来,以生产力发展为诱因在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出现了“社会结构、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1]]等诸多维度的变化,相应而来的是对马克思恩格斯阶级分析法的歪曲和误读,主要表现为无视阶级以及过分强调阶级两种极端论调,这种思潮在国内外学界均可见诸。在特定历史时期,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范畴,阶级这一概念曾被过分强调和推崇,而在今天阶级已然成为争议的范畴,而截然不同的是,甚至出现了不能正视阶级存在以及阶级功能定义为割裂社会关系和引发利益斗争的种种认知偏差。基于此,当下应该如何看待阶级存在的现实关系,如何正视阶级分析法理论遗产,如何廓清阶级走向的未来趋势等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从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出发结合《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主义原理》《共产党宣言》以及《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经典文本立足我国新发展阶段的社会发展现实给予必要的认识纠偏和理论回应。事实上,恩格斯在逻辑层面已经厘清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清晰脉络,由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前进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进而阐释了私有财产、社会分工、阶级分化和阶级斗争等概念揭示了社会分工、财产分配以及阶级分化关乎阶级社会存亡的本质特征,并认为在阶级对立的前提下,代表部分阶级利益的国家又由此诞生,而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趋势则是代表有产者利益的国家终将被无产阶级的斗争所颠覆全面解读恩格斯的文本,发现其用唯物史观科学地阐明了人类阶级社会的形成与消亡,论述了阶级的产生与社会分工必然存在着既顺应历史又符合逻辑关系,指出随着共产主义的胜利,阶级走向的消亡趋势也是客观规律,这为当今坚定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尤其是阶级立场,建立关于阶级的清醒认识,抵制两种极端观念提供了有力支撑。由此,也必将为“澄清迷雾,凝聚各方面力量[[2]]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理论基点。

一、社会分工的发展

关于社会分工的发展演进,需要从人类社会不同的历史进程中去考察。恩格斯根据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的三时代分法,描绘了人类历史经过蒙昧时代、野蛮时代达到文明时代的发展图景,又将前两个时代分别区分为低级、中级和高级阶段。《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首先是从氏族的全盛时代开始聚焦,认为在那种时代背景下,社会生产力十分低下分工是纯粹自然产生的,只存在于两性之间,表现为妇女采集、男子狩猎。由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原始畜牧业在此时很不发达,所以注定妇女凭借更有保障的采集占据社会统治地位,但这样的自然分工不具备社会分工的特征共产制为特征的家经济在这一时代盛行,共同财产这一概念涵盖了氏族成员共同制作的全部劳动成果由于妇女氏族的同一性和男子氏族的差异性,这种家户经济不仅成为了氏族制度下“妇女占统治地位的客观基础”[[3]],也成为了氏族公社规模大小的根本决定因素,母系氏族权力处于巅峰。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已经指出一个民族内部必然要发生工商同农业分离,在此基础上,恩格斯阐释了生产与分工的关系,一是生产力发展推动三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二是每次大分工反过来又促进生产的发展和进步。

(一)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第一次社会分工

随着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的到来,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分工首次出现区别于自然分工背景下的偶然交换,动物的驯养、繁殖和植物的种植成为了特有标志,频繁交换这一现象空前出现,游牧部落生产走在了前列,从野蛮部落中脱离而出,引发畜牧农业分离。其原因在于游牧部落的生产迅速带来了社会产品和生活资料的极大充裕和丰富,频繁交换进而衍生出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此时极为发达的畜牧业的生产成果——牲畜便充当这一角色伴随着交换的常态化与生产需求的扩大化,寻找参与社会生产的劳动力成为当务之急战俘的出现满足了这一需求

。恩格斯指出,首次社会大分工致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人们对于财富的追求导致了对劳动场所的扩大,奴隶制的出现成为了这一连锁反应的必然结果。

除了推动频繁社会交换外在畜牧业获得极大发展的当时,使得氏族开始向个体家庭过渡。这次社会大分工,颠覆了固有的家庭关系,男子负责的畜牧业提供了更为可靠的生活资料,畜群作为一般等价物为了获取其它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工具,那么作为“森林主人”的男子对于畜群的剩余产出有绝对的占有权这样的分工影响了家庭内男女之间的财富分配,妇女在社会生产中的优势逐渐消失,男子的优越性已超越妇女这样一来系氏族的固定与系氏族颠覆成为了必然趋势。正如恩格斯所讲的,男子财富的积累如果迅速增加势必成为“以对偶婚和母权制氏族为基础的社会一个有力的打击[[4]],冲击着社会的基础——对偶婚制和母权制,也为私有制的出现提供了物质基础

(二)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第二次社会分工

继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后,手工业也随之分离出去首次社会分工推动了生产力发展,生产工具又为生产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因,以畜力作为动力的犁耕代替了生产效率低下的原始人力作,在生产的发展上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成就,社会产品更为富足,人类可获得的生活资料更为可靠,所以,剩余生产资料的再加工应时而生。可以说,农业在此时的发展成为了手工业形成的前提条件,以农业作物棉、麻为原材料的纺织业、其它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以铁为原料的金属加工业相继发展壮大,如此多的活动已经不能由同一个人来进行,生产者若想兼顾种植业与加工业已不现实,也就必然形成手工业的分离和专门化生产

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日益多样化有直接的联系,实质上反映了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分离的分工背景下,社会产品的生产规模必然扩大,奴隶无偿劳动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奴隶制常态化并被融入社会制度当中去对于奴隶而言,社会分工只带来了他们劳动场所的变化,无论田野还是手工业作坊,他们被压迫的性质丝毫未变这样一来,贫富差距显现,出现了毫不遮掩的以谋利为目的的商品生产,部落内部的交易已经延伸到了其它各个部落,贸易范围越来越大,而这对于氏族共产制公社是一个强烈冲击,形成差距的分工必然导致共同耕作制的解体,从而加速了私有制的产生和原始社会的瓦解[[5]],一个私有制主导下的全新社会经济单位被社会成员所接受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6]]社会分工是私有制的“同义语”,即从表面来看,是社会分工引起了这些私有制的产生,阐明了社会分工与私有制的因果关系。

(三)文明时代:第三次社会分工

奴隶制社会形成之初,在商品贸易最发达的地域表现出新的社会分工,也就是恩格斯界定的第三次社会分工文明时代是人类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交换与生产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交换刺激商品生产,生产的扩大化又反过来加速了交换与贸易的发生产品交换这一现象最早可以追溯到首次社会大分工之际,随后接连出现的新的社会分工加速了交换长足进展。参与交换的产品种类不断繁杂,进行贸易的规模继续增大,影响了个人交换之间的效率。因此这个时代一个为商品交换保证时效性和便利性的阶级应时而生,他们脱离生产从事专门化的产品贸易。商人阶级的出现,节省了交换的时间成本,一定程度保证了生产者的产品销路,又一次推动了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商业也因此社会其它专门从事生产部门相分离

可以说,专门从事交换的这部分人是寄生阶级,因为整个生产过程没有他们任何脑力与体力的劳动参与,他们“根本不参与生产,但完全夺取了生产的领导权。”[3]182这个时候商人阶级的地位就变得至关重要,以贸易“中间人”的角色对占有产品的生产者进行剥削,商品的直接生产者在经济上也屈服于他们一旦到了商品流通环节,在商人的运作下,货币被迅速集中,借贷、利息等新事物也在频繁交换中应用而生,这使得贸易“中间人”成为新的社会分工形式下的最大受益人商人对于财富的集聚也引发了社会中以经济生活条件为诱因的阶级矛盾。这就表明与第三次社会分工密切相关的并非私有制,而是“商业同农业的分工推动个人占有成为占优势的规则”[[]7]。因此,从自然的家庭分工到社会分工的演进历程中去分析,它不仅造成了氏族共产到个体家庭私有的转变也推进了主人奴隶分化到贫富逐渐对立过程。

二、社会分工阶级分化的历史生成

1847年,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阐释了私有制产生的历史逻辑。私有制的出现,代表着所有制关系产生了新变化,进而动摇了社会制度,这一系列变化出现的原因都可归结于新的生产力对旧的所有制关系的冲击。1884年,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又指出野蛮时代低级阶段,氏族社会发展到了全盛时代,这一时代的优越性在于,在氏族制度内部,不存在剥削与被剥削的分别,他们以采集狩猎为业,实行家户共产制,多个家庭共同制作和使用的东西都是共同财产。在此时期,唯一的分工就是家户中的性别分工,即只存在“森林主人”和“家庭主人”

[4]177男子狩猎、妇女采集的分工差别,阶级之分更是绝无可能。但到野蛮时代中级阶段以后,氏族社会的家户共产制经济发生了变化——氏族内部的财产逐渐趋于私有化。阶级开始产生并走向分化,氏族制度的优越性式微,不仅摧毁了原始公有制度,而且最终形成了奴隶社会。

(一)初次社会分工:阶级关系萌芽

首次社会大分工致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人们对于财富的追求导致了对劳动场所扩大,奴隶制的出现是这一连锁反应的必然结果。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分化由此产生,但若把这一分化视为阶级的分化还为时尚早,因为此时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只是阶级出现的萌芽,只能视为“阶级关系的粗浅表现[[]8]实质上更多地体现为等级关系。恩格斯认为,解剖分析野蛮时代中级阶段首次社会大分工与等级制的关系,必然历史地涉及驯养业种植业的出现与发展。一方面,驯养业与种植业的发展成为奴隶制萌芽的直接条件。游牧业从当时的整个农业中分离而出,形成了第一次的社会大分工,游牧部落在水草丰茂的地方开始驯养牲畜,作为驯养业必要补充的园圃种植业应用而生。游牧生活少不了饲料的储藏,起初仅作为饲料而种植的牧草与谷物,逐渐演化为满足人类需求的粮食,同时这种种植业开始向农业部落发展。随着驯养业的发展,畜群的增多,看管畜群和种植牧草的劳动力就成为了必需,所以当时的战争俘虏被吸收成为免费的劳动力——奴隶。另一方面,交换的出现成为奴隶制萌芽的间接动力。上述论及的驯养业与种植业的生产发展,得到了日益增多的乳、肉类以及余剩的肉、皮毛等生活资料,使得最早的交换出现进而成为了必要。牲畜交换的普遍化与常态化使得牲畜被赋予了部落交换的一般等价物性质,牲畜履行了货币的职能。这样一来,被作为货币使用的畜群的需求持续增大。伴随着部落间交换的常态化,吸纳大量的奴隶作为无偿劳动力加入畜群生产行列自然更有必要

社会分工是划分不同阶级的重要条件,制约着阶级之间的关系。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将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同社会分工联系起来分析社会现象,描述了市民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社会分工的出现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利益诉求和价值立场相同的人们便自发地联结起来,不同的阶级由此出现。在奴隶社会初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产品出现了剩余,拥有大量的生产资料的部分人成为奴隶主,即专门从事管理活动的统治阶级,与此同时,另一部分人必然将失去能够延续自身生命的生产资料,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成为他们生存下去的唯一方式,这些人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中,最终沦落为被剥削阶级,甚至失去了人身自由,这时的集体劳动逐渐被个体劳动所取代。可以看出,社会分工划分了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两大对立阶级。

总之,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之中产生的阶级分裂体现了等级关系,表明阶级关系的萌芽。恩格斯指出,奴隶制出现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结果,从首次社会大分工到生产规模与领域扩大,足以说明这一问题。从次分工去理解“阶级”概念,只体现为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生产资料占有程度不同,生产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不一,以及劳动产品的分配方式存在差异。                           

(二)第二次社会分工:阶级分化生成

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第二次社会分工促使商品交换得到发展,个人财富积累到足以显示贫富差别境地,这一时代是产生阶级分化的重要时期。

首先,生产促使奴隶劳动制度化。这一时期,农业生产趋于多样化,经营规模扩大化,经营活动丰富化,然而可以同时兼顾农耕、畜牧以及手工制作的人非常有限。显然,需要一部分人专门进行手工业的生产,于是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去成为必然趋势,手工业开始了独立生产。这次分工使得手工作业之外的谷物种植和经济作物栽培的劳作落到了奴隶身上,此时,劳动力价值得到了迅速提高,奴隶成为社会运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奴隶制成为社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另外,社会分工加速阶级分化。作为手工业与农业两大生产部门分离的结果,致使单纯以交换获取利益为目的的商品生产成为普遍趋势,这种目的明确的商品生产促使部落贸易扩大化伴随着社会分工出现的贸易普遍化使得个人财富随着贸易迅速积累,于是在新的社会分工下,社会成员进一步分化,新的阶级划分紧随而来。因此,除了主人和奴隶区分之外的,富人和贫民的区分、阶级的划分进一步明显。如果不是新的社会分工致使商品交换得到发展,那么个人财富的积累不会成为贫富差距的根源,财产差别不至于导致氏族共产制的解体,而财产私有制更无从谈起。由此可见,贫富差别、阶级分化乃至私有制的产生与社会分工之间有不可分割的历史内在关系。

(三)第三次社会分工:商人阶级涌现

随着生产力的继续发展,第三次社会分工奠定了阶级产生的基础和条件。恩格斯认为社会分工促进了私有财产的交换,已经明显地表现出阶级分化,而文明时代的开启才真正引发了阶级的实际现世。

第一,商人成为阶级产生的标志。人类社会历史

即将进入文明时代时,一方面由分工而产生的个人之间的商品交换极其频繁,另一方面商品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交换市场不断扩大,专门经营商品交换事务的人成为历史的需求,于是诞生了剥削生产与消费双方的商人阶级,“一个真正的社会寄生虫阶级”——商人开始涌现,并形成了历史上专门从事产品交换的部门—商业。商人阶级涌现的根源必须按照生产力迅速发展导致剩余产品产生这一逻辑去理解。有了超过生活必需的产品,就有了交换的基础,并且表现为剩余产品越多,交换就越频繁,脱离生产劳动对生产和消费双方进行专门化剥削的人就越多。商业的迅速发展,表明人类发展历史上的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形成,这不可避免地为阶级产生奠定了基础。

第二,奴隶私有化引发阶级的对立。作为商人出现与商业发展的附属品为了满足交换的需要,金属货币同步问世不仅如此在贸易迅速发展的态势下,与货币可以并驾齐驱的不动产财富也逐渐显露出来,“抵押被发明”“土地所有权确立”[3]184几乎同时发生。贸易的扩大化和铸币等新事物的出现,使得贸易“中间人”成为最大获利者,少部分经商者聚集了社会大部分财富富人与贫民和奴隶的差距进一步增大,由此产生的阶级摧毁了氏族制度。因经济生活条件分裂为自由民和奴隶的社会成员间的对立开始无法调和,并且这种尖锐的矛盾随着奴隶也变成个人私有财产的时候,便开启了阶级对立的历史。

与前两次社会分工所表现出来的萌芽状态所不同的是,此时已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阶级,一个具有剥削性质的人群——商人,率先成为阶级的代表,同时标志着阶级的真正产生。恩格斯阐述了社会分工、财产分配、阶级分化三个维度之间的历史生成关系社会分工经历了从家庭的分工到社会的分工,财产所有经历了从氏族的共产到个体家庭的私有,阶级分化经历了从主人与奴隶的分化到富人与穷人的分化,社会发生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大分裂。奴隶制、农奴制、近代雇佣制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3]193,这种分裂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必然使得阶级对立演变为激烈的阶级斗争,可以说,社会分工是引起阶级社会各种对抗性矛盾主要原因,阶级是在社会分工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社会分工包含的种种矛盾促使私有制产生,私有制和利益的分化将导致阶级的出现。恩格斯认为,“在分工的范围内,私人关系必然地、不可避免地会发展为阶级关系,并作为这样的关系固定下来”。[9]在社会分工条件下,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发生矛盾,这种矛盾使以不同利益为基础的不同阶级慢慢形成。而激烈的阶级斗争将衍生为最终的趋势——阶级消亡

三、阶级消亡趋势的逻辑论证

恩格斯认为,阶级消亡趋势是必然性与前提性的统一。阶级斗争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生产力发展产生的社会分工进而导致阶级分化的必然结果可以视其为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时期的必然产物。生产力的发展既作为阶级斗争产生的原动力,又作为阶级斗争消亡的推动力,贯穿阶级发展的始终。如前所述人类社会历史从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经历了阶级的产生到阶级的对立,正如《共产党宣言》开篇道:“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10]可见,阶级既是历史范畴,又可以作为一个经济范畴。随着生产力的一步步发展,社会分工的逐渐明晰,产生了私有财产和私有制,人类社会也进入到了阶级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中直接表现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简单对立。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发展与阶级的消亡存在必然联系。

(一)作为历史范畴的阶级,消亡是其最终趋势

从文明时代之初开始,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成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存在,社会的全部发展都是经常性的矛盾运动。有生产的前进必然有其他阶级生活条件的退步,有一个阶级的新的解放必然有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有压迫便有对立与反抗,如此循环往复,注定阶级与阶级斗争会长期存在。恩格斯对阶级产生、分化和消亡的历史脉络进行深入阐释后,得阶级是个历史范畴[[]11]的结论,并指明阶级与阶级斗争虽是社会历史进程中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但并不必要,可以说随着生产力的继续发展,几乎把一切权利赋予一个阶级,又把一切义务推给了另一个阶级[3]194,总有一天,人类的智慧将揭开社会下一个更高的阶段,阶级最终必然将会消亡,“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 [3]195恩格斯在马克思逝世后,继续关注和深入分析19世纪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和阶级斗争的主要特点,并根据新的历史条件进一步团结和壮大世界无产阶级力量。他深入研究社会科学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最新成果,揭示了原始社会制度解体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形成的过程,为指导无产阶级政党制定正确纲领、战略和策略作出了理论贡献,不断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发展和传播科学社会主义真理。

存在阶级对立的私有制社会不可避免地被灭,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迎来共产主义社会。任何有关阶级不存在的主观认知都不符合人类社会的客观历史进程,但这并不代表阶级

存在不会消失,阶级作为私有制的历史产物,其出现是与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阶级的消失正如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当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3]190,这一历史过程必将是漫长的。只有准确理解国家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本质特征,就会发现国家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必将随着阶级的消灭和共产主义的胜利而消亡。所以,我们要把阶级的消亡放在人类经历的整个生存时间和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作全面考量。

(二)作为经济范畴的阶级,其消亡有必要前提

恩格斯强调了以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和分配方式作为划分阶级的重要依据,各阶级的经济状况决定了其对待革命的态度和立场。正如阶级的出现是客观历史进程的产物,阶级的消灭必然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去实现自身的内在的必然性和规律性”[3]191恩格斯指出,统治与压迫、剥削与被剥削这一对立关系是低下社会生产力的产物,在当时的社会分工下,从事生产的阶级所承受的压迫愈演愈烈,可以说,是欠发展的生产引发了阶级对立倘若在社会分工的背景之下,不考虑全社会所生产的满足全体社会成员需要的那部分产品,社会上只存在少量的剩余产品,那么被压迫阶级必然要继续投入到社会生产当中,而统治阶级必然还会投入到支配社会生产的过程当中,生产剩余产品的劳动实际上占据着社会成员的大部分时间。因此,社会生产提高,剩余产品增加促生了私有制,私有制又成为阶级诞生的前提条件

消灭阶级是人类社会的必经之路,是随着客观历史进程变化必然解决的问题但其消亡存在必要前提,主要在于经济关系与社会关系的理顺[7]16究其根本,阶级的产生、分化、发展和消亡都伴随着生产的发展与进步,要想真正解决阶级分化和对立问题,生产力的发展成为必要。恩格斯阐明了生产力高度发达后,作为社会进步障碍的阶级必然消亡同时作为“第三种力量”的国家也会随之消亡的历史趋势。但消亡趋势不是由人的主观意志可以随意掌控的,而由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决定,因此这绝不是一朝一夕、或者一蹴而就的事情,不论是消灭阶级,还是消除国家权力,都是“漫长历史进程中全人类都要走的一条路”[[]12] ,这一过程的实现取决于时间和客观条件的成熟。换言之,生产力发展如果没能使剩余产品的规模达到可以“增加社会资本”和“继续发展生产力”[3]98的程度,阶级间的对立和斗争就绝不会停歇。没有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没有优化的社会分工,没有不合理私有制的废除,没有劳动的自由发展,阶级问题必然得不到解决,而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基础上按新方式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国家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3]190,那将是全部国家机器应该去的地方因此,阶级的消灭同其最初产生一样,都是要遵循客观历史进程,努力改善生产关系,使得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使得劳动成果为全社会享有,这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前提也是人类的共同理想。除此之外,必然要实现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实现社会劳动产品的极大丰富满足社会分工的自由选择,整个社会达到被压迫阶级劳动解放主态势

、阶级分析法的时代发展与意蕴

恩格斯的阶级分析法作为一种科学的社会分析范式,提供给我们的是对社会发展问题的理性思考。阶级分析法是研究阶级社会历史并揭示其社会本质及发展规律的根本方法,必须从一定的历史环境出发,严格区分带阶级性与不带阶级性的社会现象,区分阶级矛盾和非阶级矛盾、阶级对立与阶级差别等。当前对阶级分析法的歪曲和误读,集中表现为无视阶级以及过分强调阶级两种极端认识。一种观是,受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阶级消亡论”的影响,将阶级问题定义为过时之说,进而上升到不要再谈论阶级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阶级斗争理论占据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地位,其可以继续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主脉络甚至将阶级斗争理论直接等同为马克思主义。这两种观点一方面混淆了阶级与阶级斗争,阶级存在是人类历史一定阶段不可避免的客观社会现象,但若夸大阶级及阶级斗争问题,进而忽视阶级的可消亡趋势,甚至把“阶级理论阶级斗争理论相混淆”[[]13],一定是违背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另一方面忽视了阶级消亡的必然趋势与必要前提,绝不能把阶级分析这一方法当作标签、当作套语到处乱用,也不能把阶级分析法扩大化,去观察无阶级社会和不属于阶级的问题。从恩格斯阶级分析法出发,结合我国新发展阶段的社会实际,务必当前有关阶级问题认知偏差进行及时纠正和理论廓清,从而到正本清源、凝心聚力的效果。

(一)承认阶级存在,提高防范和化解政治风险能力

运用阶级分析法分析社会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迄今为止,阶级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原始公社解体,人类步入文明时代以来,“组成为每个社会的各阶级之间的斗争”总是作为社会不断进步的“伟大动力”[[]14]人类社会取得的进步源于阶级间的对立、冲突和博弈等问题的有力解决,生产力就是遵循了阶级对抗的规律不断发展起来的,那种把“社会成员

创造更高级的产品和从事更复杂的生产”[[]15]归结于只是“需要满足”的说法,实质上否认了阶级的存在,违背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阶级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广大的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特殊性表现在阶级矛盾已不占主导地位,只是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其作用逐渐减弱,而人民内部矛盾、非阶级矛盾在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不能简单地使用阶级分析法去处理这些社会矛盾。新发展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阶段,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态势下更需认清问题的根本并有效化解矛盾和冲突,进一步推动整个社会向稳向好发展。

作好应对许多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的准备,要注重提高防范和化解政治风险的能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静态阶段,而是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生机活力的动态过程,“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16]坚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增强风险意识,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因为“只有从政治上分析问题才能看清本质,只有从政治上解决问题才能抓住根本。” [17]提高防范政治风险能力,一要培养政治敏锐性,做到“不畏浮云遮望眼”的坚定和“乱云飞渡仍从容”的清醒;二要强化对于错误认识和思潮的鉴别力,对于阶级过时论和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思潮作出理性判断和及时回应;三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17]6时刻保持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出发充分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阶级问题的立场和观点,切实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和化解政治风险。

(二)坚持政治立场,增强斗争精神与斗争本领

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首先是阶级立场,进行阶级分析[[]18]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阶级斗争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1]9],由于国内外敌对势力仍然存在,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也将长期存在,理性看待阶级问题既要反对阶级斗争永恒化认识,又要抵制阶级过时化的观点,更要辨明阶级与阶级斗争之间的关系,因为不是阶级理论引起阶级斗争,而是客观上存在阶级斗争,才产生阶级斗争规律的理论阶级分析法与以阶级斗争为纲有内在的实质性区别,前者是客观上存在的阶级现象在理论上的反映强调阶级分析法不等于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立场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首要问题,是不可抛弃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20]阶级分析理论必然与我们的时代共同进步,认为一理论已经落后于时代观点是不对的,将阶级分析法丢弃的做法更是不可取的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者和践行者,绝不会否认、放弃马克思恩格斯的阶级观点、阶级立场和阶级分析方法。在阶级社会里,人们处于一定的阶级关系之中,一个人的政治立场和思想观点都深深打上了阶级的烙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具有阶级性,因此,认识社会现象和人的本质必须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阶级分析法是研究阶级社会历史、认识阶级社会的根本方法,要求全面分析阶级状况、各阶级的经济地位、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从而对整个阶级关系和阶级力量对比加以科学的、动态的把握。运用阶级分析法对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政治态度进行调查研究,对各阶级间的力量对比及其发展趋势做出正确估量,透过纷繁复杂的阶级状况和社会现象认识阶级的本质和社会发展的规律,使我们能准确地确定依靠力量和团结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社会在矛盾运动中前进,有矛盾就有斗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会面对越来越复杂的风险挑战、难以想象的困难险阻,各种斗争会长期伴随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过程。马克思主义要求我们“对每个历史关头的阶级对比关系和具体特点作出经得起客观检验的最确切的分析”[[]21]风险挑战“只要来了,我们就必须进行坚决斗争,而且必须取得斗争胜利。”[[]22]一方面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另一方面坚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的立场和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既要敢于斗争,面对矛盾问题、风险挑战不退缩,又要善于斗争,注重把握斗争力度做到“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在策略问题上灵活机动。”[22]227在妥善处理问题中努力改善生产关系,促进人人共享发展,实现整个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此保证新发展阶段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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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汪越,孙熙国.“阶级消亡说”的理论透析[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2):56.

[2]易小明.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的新思考[J].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5)

:89.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57.

[4]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63.

[5]廖学盛.重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所想到的[J].史学史研究2018(1) :11.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63.

[[][7]张娜.真正的分工及其与私有制的关系——《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与《德意志意识形态》分工问题的比较分析[J].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3):15.

[[][8]陈培永.马克思阶级概念的当代理解[J].学术研究2018(7):12.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13.

[[][10]马克思恩格斯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00.

[[][11]明翼.理解国家起源与消亡的经典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导读[J].红旗文稿2020(4):45.

[[] [12]毛泽东选集 (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68.

[[][13]汪亭友.正确认识我国现阶段阶级、阶级斗争与法治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1):140.

[[][14]马克思恩格斯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05.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04.

[[][16]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M].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1:125.

[[][17]习近平.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J].求是,2019(14):4.

[[][18]朱继东.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思想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171.

[[1][19]周新城.阶级斗争理论与依法治国 [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12):136.

[[]20]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9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6.

[[][21]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66.

[[][2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226.

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和发展路径研究”。

作者简介:金建萍(1973— ),女,博士,湖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窦改霞(1996 —),女,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基金项目]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和发展路径研究”。

金建萍,1973年7月,女,汉, 甘肃兰州人,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 毕业院校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 工作单位湖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窦改霞, 1996年6月,女, 汉, 甘肃天水人,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