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力用户缴费信用评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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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力用户缴费信用评估

1朱晨健   ,2喻小宝 

1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市  200090  1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  上海市  200072  2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市  200072

摘要:在电力市场化的背景下,对于供电企业来说,电费回收一项极其重要的经济指标。为使电力企业基本利益不受损失,及时的回收电费金额便很有必要。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完善,供电公司将不得不面对客户复杂的电费计算方式以及不断波动的电价对客户承受能力的冲击所导致的电费回收风险的叠加。因此为确保电费的顺利回收,保证供电公司正常有序运作及合理的利益诉求不受损害,电力客户的信用评估显得十分重要。

1.引言

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电力的发现与应用推开了第二次工业化的浪潮,极大的改变了人们的方方面面,从生产到生活。自此以后电力便被作为人民日常正常生活生产的基础性能源,为现代社会生活的物质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而供电企业作为承担发电与用电的中间商,需要根据客户负荷的变化提供其所需电量以及保证的电能质量的商品。但由于电能其本身的特殊性,即电能的产生、交割和消费几乎在同一时间完成,无法进行大面积存储,故电力交易结算方式一般为实时计量,事后再进行电费结算。这种近乎赊销式的交易方式一方面代表着供电企业的无差别服务,拓宽了客户群体,但也在另一方面也承担了所涉客户的巨量不确定的信用风险。近年来,某些客户因自身原因,如:不在本地或者出国未回、休假、自身经营问题以及信用意识差等原因,造成故意拖欠电费、违章用电等现象,导致供电企业本身合理电费不能按时回收。如此现象大面积蔓延,很可能造成供电企业资金流转较为艰难,从而影响供电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和未来的投资规划[1]。且按国能发监管【2020】79号《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电网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从用户侧收取电费,不得以用户侧欠费为由停止或者减少向发电企业支付上网电费。电网企业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上网电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应当向发电企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约定,由电网企业支付至发电企业电费结算账户,进一步对电费结算回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能够按时回收足额电费,便成为了供电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电费回收率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指标代表着在统计期内,供电企业的实收电费与应收电费的总额的百分数。主要由是否能够足额支付和按时支付两部分组成电费回收指标。足额支付代表客户付清所有涉及使用电费,而不是指支付部分电费或未能支付电费。如用户未能足额支付,将导致供电企业为维持客户稳定供电运行,将不得不由供电企业先行安排场外资金进行前期垫付,这将无疑进一步增加供电企业生产经营的运行成本,造成供电企业生产经营指标一步步下降,最终叠加体现供电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骤增,如此类情况不断叠加可能会对输配电电价等反映供电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价格系数造成上升现象。为了提高客户的按时付费意识,降低客户因为不履约给供电企业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综合评估客户的信用将成为提高供电企业经营效率管控成本的方法之一。如何能有效评估和管控客户信用风险,将变得更为重要。

2.信用评估的意义

随着2022年4月国家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作为每次改革的前锋电力行业也是首当其冲的提出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由此来推进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能够进行更加广泛的优化配置,运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优化调节经济共享,提升整个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能力和灵活调节性,使得能够对目前符合我国的新能源政策新能源进行更经济更安全更广泛的消纳。在这一系类改革变动下,自2021年年底开始,全国范围内开始由此前完全政府管控发改委制定电价,电网企业进行统筹统销的模式即:在电网企业所经营的范围内所有的电力生产者都应要将生产的电力销售给电网,所有用户也只能通过电网企业的输配电线路获得电力供应。现变更为电力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政府再给予严格监管,电网企业承担电力用户的服务提供商以及代替电力用户在以形成的电力市场中购电。在此情况下,用户电费构成情况将进一步细化以及更加的复杂化,将涉及到更为复杂的各类情况,这对与供电企业电费回收提出了更复杂的情况,而将信用体系融入供电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将变得极为重要。通过对用户的缴费情况运用信用评估的方法,对各类用户进行信用评级,将各类评级情况融入供电企业电费回收工作甚至于其他各类业务中将具有很多现实意义。

3.国内外信用评估发展现状

国外发达国家由于开展市场经济比较早,市场经济活动中必然需要的金融资本及其配套衍生品和其相对应的配套系统、法律法规也率先逐步实施。其中信用评估系统也随之发展。从初始阶段仅为了能让给各投资者参考各家铁路公司的铁道债券,到后面发展成对各种各样的债券提供信用评估,成为现在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标准普尔、惠誉国际和穆迪更是成为全世界最具影响力、最权威的评级机构。由于国外有着非常成熟的商业信用评估体系,对企业或个人的各种社会经济活动直接与其银行搭建的信用挂钩,其中拖欠电费、窃电等行为直接影响其信用评级,故没有对具体活动如电力用户的信用评估系统

[2]。在美国,采用征信机制对信用进行管理,通过完善的管理体系、昂贵的失信成本,使存在失信行为的个人或企业承担高昂的代价。各地以州级公用事业委员会(PUC)监管售电,并要求建立清算制度,银行要为市场所有的参与者提供担保。如果欠款,担保银行也需要承担责任。此外售电商还会聘用律师团队,针对欠费用户发放律师函,通过法律程序来应对各类风险,保障自身利益。

结束语:

我国由于市场化经济起步较晚没有西方国家那么发达,随之的金融及信用评估系统也相对滞后,没有形成诸如三大评级机构的在国内国际富有影响力的评级系统,因而在经济活动中通常采用的是西方三大信用评级作为标准[3]。但对于电力用户来说,可以通过更为细化具体的信用评估模型来对电力用户进行评价。

参考文献:

[1]  余磊.基于信用评级的供电企业收费风险管理研究. [D]武汉大学,2005

[2]  周晖.市场条件下电力客户信用分析与欠费预警研究. [D]北京交通大学,2010

[3]  杨爱红.供电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 [D]华北电力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