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逻辑理路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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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逻辑理路探索

黄玥,孙佳

重庆三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404100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旨在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性循环、相生相成的可持续发展状态。本文从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系统逻辑三个方面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形成的逻辑理路进行探究。

关键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逻辑理路

当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已不可逆转的迈向生态文明,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成为世界各国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加以重视和科学对待的问题。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这一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继承、发展与超越,是在对生命的有机性理解基础上,创造性的阐明与揭示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的科学论断,这一论断超越了近代机械自然观对人与自然的外在性、分裂性、对抗性理解,从深层意义上揭示了人与自然相生相成的紧密关系,旨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良性循环、相生相成的可持续发展状态。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逻辑理路

(一)理论逻辑

空气、土壤、阳光、江河等自然资源构成了我们人类一切生产生活的物质基础,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前提,也是人类无机的身体。但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逻辑驱使下,自然资源被文明的污浊毒气污染,取而代之的是肮脏、堕落与腐败。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的“丑恶”面目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与揭露,指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并提出“只有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2]],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想蓝图才能够看到希望,成为现实。人与自然是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人类既不能脱离于自然,又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这一观念实现了对人与自然主-客二元对立关系认识的超越,揭示了自然优先性和人类主体性的有机统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正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创新型继承和创造性发展,为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共同的、可持续的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

以“天人关系”为核心的自然之道与生态智慧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为习近平的生态文明观提供了丰富的文化滋养,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敬畏自然的生态伦理。从儒家的“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道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再到佛家的众生平等、慈悲为怀的生命平等观,体现了我国古代先贤在探究人与自然关系时,始终秉承着敬畏自然、崇尚自然这一生态伦理思想;其次,顺应自然的自然智慧。中华文化追寻“天人合一”的思维向度和价值追求,虽带有一定的宗教神学意蕴,然却因其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和合共生的生态智慧,对我们今天的生态建设任务具有前瞻性启迪和建设性价值;最后,和合共生的价值追求。和合共生是在敬畏自然和顺应自然的基础上,追求天、人以及世间万物的共生、共存、共荣境域,其对于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形成具有启发、引导意义。

(二)实践逻辑

从社会形态的发展更替来看,人类通过不断发展生产力正在走向更高层次的社会形态,在这一过程中,人类对自然的认识正不断发生着变化。最早的原始人,由于生产力极度低下,个人的力量在大自然面前微不足道,因而人类对自然充满了恐惧与敬畏,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微乎其微,大自然以其自有的客观规律变化发展着。工业革命后,生产力迎来飞跃式发展,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利益驱动下,人类企图与自然展开对抗,开始无节制占有自然资源、无限度破坏生态环境,由此酿成一系列环境危机事件。在人类无节制消耗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以追寻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被不断激化并显现出来,人类开始积极寻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协调二者之间的矛盾。因而在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过程中,总是交织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平衡反复更迭,但是这种更迭并不是简单的循环往复,更不会回到人与自然关系的最初状态。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具有不可逆性,每一次人类社会在经济上的巨大进步都必然伴随着对生态环境不同程度的伤害,进而使得人与自然陷入新的失衡状态,而人类的每一次修复只能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暂时性弥合。于是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便呈现出一个怪相,即经济发展越快,生态恶化的速度也更快,由此带来的治理代价也越大。近年来,局部性的地区环境问题逐渐扩张为全球性生态难题,这一演变触发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以全球性的视野展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思考与激烈讨论,在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实践进程中,人类的生态意识、绿色观念不断形成、深化。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传统的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增长发展理念的转向,是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必然路径。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历程,每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不可避免会遇到生态环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当前中国进入新时代这一背景下,系统考察生态环境这一时代命题,在结合人与自然探索历史和实践规律基础上,创造性的提出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和践行这一理念实践原则,即“六个坚持”,这一理念是对时代问题的科学回答,为推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实践指南,实现了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质性飞跃。

(三)系统逻辑

人与自然本质相通,为彼此而存在。一方面,从存在状况来看,人生存、生活于自然界,依靠自然而存在,因而具有自然属性,马克思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3]],人类的客观存在有赖于自然界的具体对照,才能显现出人类的事实存在,被证明为真实存在的人。从现实性来看,人具有社会属性,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类的客观存在离不开各种社会关系的现实承认,因而人的现实存在就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另一方面,自然分为“自在自然”和“人为自然”,自然本身也包含着自然与社会的双重属性。人类参与了自然界长期发展这一过程,是直接的自然存在物,因而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在社会生产实践中不断认识、改造自然而形成的“人化自然”是集自然性和社会性的有机统一体。总体而言,人类与自然本质相通,在关系上相互依赖、彼此需要,人类不能离开自然而抽象存在,失去人类的自然也不会丰富多彩。

两个物体之间存在联系,这两者必然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理念正是基于对二者共生、共存、共荣关系的科学把握,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生态道路的重要特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形象的讲,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4]],这一重要论述深刻的指明人依赖于自然而存在,同时自然的存在只能通过人的活动才能彰显。总之,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离不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其本质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与自然本质融合的现代化回归。

参考文献:


[[1]]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61

[[3]] 邹建,本然、实然与应然[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0:08

[[4]] 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

作者简介:黄玥(1995.10-)女,汉,重庆万州人,教育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