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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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李昌镇

身份证号码:3729221987****0931

摘要:最近这段时间,我国经济迅速腾飞,交通事业得到空前发展,相关工程建设项目逐渐增多,为人们的日常出行提供了极大便利。在交通工程正式开展施工之前,必须做好招投标工作,招标采购制度长足的发展,在规范市场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打击贪污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招标采购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进化完善,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围标、串标一直是困扰各方主体的“毒瘤”,严重影响了招标采购市场秩序,破坏了市场公平性,但因其隐蔽性强、查处取证难而屡禁不止。

关键词:交通工程;招投标;问题及对策

引言

招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实现促进竞争采取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可以合理进行招投标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分配,对加强市场经济建设、提高交通工程行业经济与社会效益、打击贪腐行为均有重要现实意义。但目前招投标过程中仍然存在行为不规范、监管不力等问题,严重影响招投标的公平性、公正性,为此,汇总当前交通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探索针对性解决对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交通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

1.1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为使特定投标人顺利中标,有些招标文件设置特定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存在“量身定制”现象;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实际结算与预算偏差大,甚至会造成工程严重超支;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一致,单价计算不准确,直接影响工程造价;专用条款约定不够严谨,与工程实际要求不吻合,前后矛盾,容易出现合同纠纷,影响工程顺利开展。

1.2评标不科学、回避原则执行不力

评标在招投标过程中也有着重要地位,评标标准与方法是影响中标的主要因素,需要结合投标项目需求以及特点选择最合适、最合理的评标方法,否则难以保评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但目前评标经常脱离实际,无法保证评标方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不符合招标项目的特点,有时甚至未按规定使用综合评价法;此外,对评标中技术、商务、资信等方面的权重也有具体规定、原则,但评标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按照要求执行情况。此外,评标委员会专家回避原则执行不力,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专家回避情形,并给出对专家的约束条件,但实际招标中执行不力,专家与投标方或招标方存在近亲属关系并未进行有效执行,也影响招投标的规范性。

1.3废标规定太苛刻

理论上技术标与商务标的标书中一旦发现有涂改或暗记等标记就会被当作废标来处理。这一规定的存在保证了招投标的公正性,本身无可指摘。但是在实际的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里,有时会因为一些很小的纰漏就把商务标的标书当作废标处理,比如递交标书时不是由项目工程的负责人亲自到场提交标书或者技术标评分第一但是遗漏了商务标的设计承诺书等,这显示出了目前存在着形而上学的情况。

2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优化对策

2.1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体制

在中标程序中,要强化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过程的控制,以防止出现投标双方对整个项目履约状况不清的状况发生,并通过约定的条件来对双方招投标义务的行使加以限制;在招标与评标的程序中,要坚持遵守公开透明原则,严格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公平公正的评价指标来执行招投标。在整个招标活动的各个阶段中,严格规范招投标市场活动,以做到最有效的监控管理,对风险进行有效监控。同时应采用科学系统的方式对整个招投标过程加以衡量,从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对整个项目的质量服务的角度考虑,进而形成一个系统性的管理制度。

2.2结合法律,规范招投标行为

招投标环节,要求未来使用合理的法律规章制度来对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约束与管理,提升招投标公正性。我国开展评定分离评标方法之后,由于出现了全新的定标环节,因此也需要及时补充这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分析定标人工作是否合格与达标。需要通过法律规章制度来对定标人的行为进行合理的约束,这也是保证评定分离工作质量的关键。必须建立起严肃认真的保密环节,通过合理的法律来约束保密制度,制定出完善的保密工作责任要求,对相关工作人员也需要进行保密教育。一旦工作人员泄密,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3运用大数据进行串标、围标行为识别

(1)推进招投标全过程电子化。大数据分析的基础是有海量可处理的数据,虽然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行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并取得了初步进展,必须强化招标投标交易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大交易数据的权属管理和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的全过程电子化、数据化、智能化。

(2)加快大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加快整合交易过程数据、互联网公开数据等数据资源,实现区域内交易监管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并实现电子招投标数据与公安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和综合利用。多个平台数据的交互分析,可以更高效、精准地锁定为围标、串标行为,有利于实现对围标、串标行为监管、打击的智能化。

2.4推动电子招投标系统升级整合,实现评标专家远程异地评审

随着交通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的推广应用,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整合共享(图1),逐步搭建跨县、市、省统一平台,实现评标专家远程异地评审。在评标过程中,通过文本图像在线传输、音频视频实时刻录、系统操作后台记录等手段,打破时空限制和监管盲区,打造“本地开标、异地评标”、评标专家信息“背靠背”的新模式,确保整个评标过程畅通、规范和高效。远程异地评标有助于节约评标成本,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能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圈子化”“熟面孔”、人力资源不足等问题,实现投标人、招标人和评标专家三方更为有效的物理隔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为招投标活动提供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图1电子招投标流程

2.5完善评标专家数据库、规范落实回避原则

为了提高评标质量与评标方法的科学性,应构建评标专家数据库,纳入经济、技术、管理、法律等各方面的专业人才,在选择评标委员会成员时,可以输入项目工程特征,由系统自动识别选择评标专家,每次只可以选择一次,不可以重复挑选评标委员会专家,且数据库在不断更新、人才不断补充,招投标双方在评标前均无法确定投标委员会成员。数据库的成立可以避免监管机构同时扮演双重角色,也预防评标前向专家输送利益行为,规避对招投标公平公正的影响。同时,利用数据库可以使评标委员会专家类型更全面,且数据库内所有专家也接受继续教育与培训,综合素质良好、持证上岗,认真执行评标标准、规范运用评标方法,对于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心差的专家会酌情对其专家资格进行处理,及时取消其评标委员会资格。此外,规范落实回避原则,由于专家数据库的技术水平有限,难以对专家与招投标双方亲属关系进行识别,因此,在出现专家与投标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专家属于项目主管部门人员、与招投标双方有近亲属关系情形时必须回避,并且需在监管部门的见证下重新选择专家补充到评标委员会。

结语

在整个交通工程建设中,要确保各环节项目管理工作的安全、正常、高效进行。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项目招投标的风险管理,良好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机制可以为项目顺利履约、企业利润提供保障。因此,要加强交通工程招投标中的风险管理措施,为公司或者企业产值提升做出努力。

参考文献

[1]王宏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评标体系研究[D].兰州:兰州交通大学,2016.

[2]叶静.工程经济风险管理分析及防范[J].铁道工程学报,2017,34(1):124-128.

[3]王青.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武汉:湖北工业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