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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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次仁德吉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吉隆县吉隆镇人民政府(农牧综合服务中心) 858700

摘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是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是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渠道。但是,当前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缺乏有效的利益机制,使其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强,致使其在较长时期内一直处于较低的地位。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在问题和应对措施,是当前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迅速发展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引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组织农民,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等方面的专业化分工合作,并通过销售服务与成员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一种新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是国家支持引导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我国农民收入和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中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部分地方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资金支持、扶持不到位;有的地区存在扶持资金被套取、挪用等问题等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农民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受到挑战

就产权而言,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具有明确的产权制度。但是,在实践中,大多数的专业合作社都是通过龙头企业、传统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供销社、有能力的农户组织起来的。而农户只是参与经营活动的参与者。许多农户都害怕把产业纳入合作社会带来危险,加之《合作社法》对会员的分红没有任何规定,因此,农户分红的比例非常低,这就给农户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严重影响了合作社的良性发展。

2.内部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

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合作社都不遵守章程,而且其章程也是一种形式化的组织结构;有些人,尽管根据规定设立了理事会或者代表大会,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者大多是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大多是所在村、组长或本村的种养殖大户担任,靠长久积累的经验做事,很难起到应有的效果,而专门负责监管和监督的监事会也就变成了一个空架子,大多数连机关都没有设立,这就使得它失去了对机构和代表的监督和决定权,很难实行民主管理。

3.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

大部分农民对收入的分配比例较低,有的甚至连二次分红都没有。许多专业合作社的产品与市场的联系不紧密,缺乏对合作社与合作社的约束,缺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合作社管理对策

1.建立明确的产权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出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国家扶持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收益权,公积金分割受益权。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设立会员账户,将会员出资、公积金、国家扶持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等纳入会员账户。适时地纳入会员账户,并将其划入会员账户。在确认会员的私有财产的基础上,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定了由会员出资并划分到会员的名下的财产权。

2.规范民主管理机制

健全合作社的治理体系,其核心在于对会员大会、理事会、经营者的职责和权力进行适当的分配,确保会员的民主参与和管理;要坚持"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并通过民主的方式选出理事会、监事会,并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来确定合作社的经营政策和重要问题;

3.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

政府应提出一些鼓励措施,鼓励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给予更多的支持,对经营正常、经营良好、信誉良好的合作社,给予一定的信贷额度及一定的减免。在发展中,利益的配置是关键。健全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注重按照会员数量(数量)和资金奖励的限制,健全以收益为基础的二次返还的收益分配制度。首先要有一个会计制度,要及时地把各项总帐目和各种明细账目记录下来,并严格按规定按时进行。其次,要建立一个合理的顺差配置制度,保证每笔交易(金额)的总收益均不能低于60%。第三,建立健全的激励与制约制度。在合作社经理、经验丰富的市场经理等方面,采用工资和绩效相结合的方式来激发合作社的积极性。

4.健全自我发展机制,提高成员素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主动介入农产品加工、流通领域,追求加工销售利润,远离农产品生产的前沿阵地,分享农产品的价值,强化统一的服务职能,不断提升和提升为成员提供的优质服务。在保证成员利益的基础上,把盈利作为首要目标,扩大资金来源,实行商品经营,提取一定的收益,从而加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提升合作社的业务能力。加强对合作社的管理,尤其是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让其成员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规办事。

5.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全县财政资金的发放要严格按规定的手续,做到专款,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县财政扶持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跟进和掌握工程进度,并将问题反馈给主管。三是加大对申报项目的审核力度。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农业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申报项目的审核工作,按照要求严格把好初审关。四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乡镇和项目实施单位两级监管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体系、重大决策征求建议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运作和监督制度,加强农村信用社的会计核算与金融管理;定期组织合作社财务人员的业务训练;要认真落实农村信用社的财政规定,对各项经费的发放进行细致的登记;在年度绩效考评中,将支持资金的使用纳入预算绩效评价,并实施问责制。

6.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强基办、乡村振兴等部门组成的财政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相关文件,印发《关于申报财政扶持项目的通知》进行全面部署。三是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财务管理等。四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审核把关。将申报项目审核作为财政扶持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在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的前提下,保证农户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生产和运营所需的经费。强化对财政支持基金的管理与运用的监管与稽核。五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按照"谁监管、谁公示"的原则,严格把好公开公示关,确保项目申报过程中公开透明。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申报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政策规定、对有欺诈行为或者使用不正当的方法获得有关优惠的,将被剥夺其投资的资格。

结束语:在现代化农业的发展中,由于没有将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当作根本和先决条件,不能满足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同时,也没有充分利用好合作社的功能,使现代化的农业发展成果没有完全显现出来。因此,要推动农业产业化、加强合作社经营规范化、增强扶持措施多样化、推动农民合作多样化等方面的工作,是推动合作社发展、推动农村现代化的关键。

参考文献:

[1].东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N]. 东莞日报,2021-07-28(A08).

[2]刘格彤.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促进法律制度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9.

[3]于冬梅.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初探[J].时代金融,2018(30):196-197.

[4]李琴,陈祥云.江西省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研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18):91-93.

[5].广州市农业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J].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36):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