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支持起诉走向公益诉讼——基于民事行政检察权的必然选择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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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起诉被认为是我国民诉法明文规定的一项原则,检察机关依据这一原则作了"督促起诉"的探索。但是受法律规定过于笼统,检察机关不享有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仅享有支持者地位等限制,支持起诉和督促起诉的实际功效倍受质疑。本文认为:由检察机关行使民事公益诉讼权,与刑事案件求刑权由自诉到公诉的发展趋势相符合;与世界思潮和历史思潮相一致;与我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当前法律面临之危情对公益保护的要求相呼应;也与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相契合。主张对民事公益的保护,应由支持起诉和检察机关督促起诉最终走向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