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使用情况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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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使用情况的思考

穆琳

汉中市公路局  陕西 汉中 723000

摘要:2022年中央财政将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7项转移支付新增纳入直达资金范围,覆盖领域更广、规模更大、精准度更高。本文立足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在工程项目中使用直达资金过程中,预算执行和行业质量管理中凸显的几个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使财政管理与行业监督效能高度融合,直达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更好的保障民生,对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工程质量管理;直达资金;融合;措施 

近两年,“直达资金”一度成为新闻热度词,广大财务工作者,从听热度,磨耳朵,到现在成为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发展迅速。建立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十四五”的重大部署,也是财政部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

什么叫直达资金?直达资金字面意思指的是直接到达的资金,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将新增的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工作部署,财政部研究建立“ 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 特殊转移支付机制。

2022年是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提质增效之年,中央财政将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7项转移支付新增纳入直达资金范围,覆盖领域更广、规模更大、精准度更高。陕西省财政厅先后印发《关于印发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22年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范围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直达资金范围、资金分配备案、支出进度、资金监管提出具体要求,为财政直达资金的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利民利企。在“一竿子插到底”的基层使用、管理中也存在碰撞、磨合,下面已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为例,谈谈对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磨合中存在的问题。

公路养护事业单位是交通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交通专项预算多,资金量大。承揽工程项目较多,大多是大型修缮下的公路抢修,公路水毁,公路大中修等工程项目。涉及转包,分包业务较常见。资金支付时,按照工程进度分批计量、付款。行业质量标准体系健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及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3号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实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一、工程项目中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

(一)直达资金下达和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批复下达不同步

直达资金的预算由同级财政下达,为保证直达资金下达迅速,各地均制定了直达资金实施细则,以陕西省为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市县财政原则上在30日内将上级财政下达的直达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而工程施工图批复由行业上级管理部门审核下达,实际工作中,常发生直达资金预算已下达,而实施部门因未收到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而无法施工,开展工作。

(二)资金直达管理考核与行业质量要求的摩擦

    直达资金预算下达后,为加快支付进度,当地政府对涉及直达资金的工程也高度关注,对工程进度采取激励措施,如“红白旗”“红黑榜”榜等,对进度快的予以表扬,进度慢的做出通报,以促进工程加快进度。工程施工有严格的招投标等前期准备程序,施工必须遵从自然条件,根据季节各项标准达到开工条件,各环节符合验收标准后逐步推进,如水毁工程施工因质量管控原因,冬季严寒及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开工,公路地质灾害整治工程无法在夏季雨季开工,盲目加快施工进度,会加大工程质量风险。直达资金是一项惠民政策,但过度施压追预算执行进度,有违规操作风险。

(三)直达资金预算收回后,施工工程资金链断裂诱发多项不稳定因素

按照财政部专项资金的规定,专线资金预算下达后两年内必须使用完毕,未使用完的财政将收回资金。开工没有回头箭,公共养护事业单位承揽的多为公路大中修,公路抢修等工程,涉及国省道交通保畅,人民群众日常出行,无资金供给即意味着停工,公路畅通得不到保障,有安全隐患,再者,工程施工涉及承包公司、农民工利益,贸然停工容易诱发群体性上访等不稳定时间发生,如何保证工程质量,抓进度,促进工程按期完成,是直达资金执行和行业管理标准的又一摩擦。

事业单位资金缺乏自主权,处于弱势与被动地位,工作开展受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等多部门监管,问题突出,造成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不及时。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客观问题无法处理。

二、促进工程项目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的建议和措施

(一)工程项目直达资金应根据行业预算批复下达时间同步。

施工图批复是详细工程概预算,是工程合规,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必要保证。直达资金目的是及时惠民生,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才能提速。一是通过及时汇报上级部门工程概况和资金情况,统筹协调安排,争取施工图预算批复和财政预算资金同步到达,减少等待期。二是积极汇报行业主管部门工程相关情况,能否将不确定开工条件大工程细化分为各项成熟小工程,欠缺开工条件的,暂缓施工图设计批复,暂缓下达资金。积极促成条件成熟且符合开工条件的施工图设计批复与直达资金同步下达。

(二)预算执行考核和行业质量要求融合监管

在强调直达资金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不同资金性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支出进度考核管理。加快预算执行的前提是质量合格。一切考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抛弃质量任何管理都将失去意义。一是通过施工单位应及时记录,受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停工事件,向同级财政备案,报备进度,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未完工程,积极争取资金,确保惠民工程能够顺利实施。二是改变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管理模式,使资金下达和使用挂钩,不能为拼预算执行力度而倒逼施工进度,防止违规操作,甚至出现质量不达标的现象发生。

(三)财政收回资金应保留已计量的应付账款或农民工工资,保稳定,防止不稳定事件发生。

保稳定,保民生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工程未按期完成,发生资金链断裂时,施工单位应准确统计欠发农民工薪金,向财政申请备用金,确保农民工薪酬按时发放。公路抢险等工程项目涉及人民安全出行息息相关,应加强此类工程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形成的未完工程,应积极汇报同级财政及上级管理部门,确保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得道顺利实施。

财政部门将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力度作为一项考核人员绩效的重要抓手,其建立与完善,可以进一步减少资金的跑冒滴漏,更好的惠企利民。处理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与工程管理考核,不在让直达资金成为烫手的山芋,是目前工程项目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财政管理与行业监督效能高度融合,直达资金才能更规范安全高效运行,更好的保障民生,对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