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供用电合同(电费电价)的纠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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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供用电合同(电费电价)的纠纷

肖秀丽

国网奈曼旗供电公司内蒙古  通辽市  028300

摘要:欠费问题一直困扰着供电企业,特别是对于一些面临破产的欠费大户,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遭受经济损失的隐患较大。对于电费回收工作中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供电企业与客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为此供电企业应强化《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执行过程

管理,特别是客户违约的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关键词:供电企业供用电合同欠费

随着电力企业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客户拖欠电费比较严重,欠费问题一直困扰着供电企业,特别是对于一些面临破产的欠费大户,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遭受经济损失的隐患较大。随着经济的多样化,投资的主体形势各异,新兴产业增多,最近见诸报端的因为房地产商、物业公司欠费停电的报导较多,尽管供电企业是依法维权的受害一方,但一些企业的行为也会对企业的社会形象多少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供电企业怎样摆脱这种被动局面,合法地保护企业正当的经营成果,是供电企业需要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供电企业面临的电费回收风险

(一)服务对象的复杂性

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的出台,各种投资主体的出现,新兴行业的涌现,增加了服务对象的复杂性,供电企业要掌握市场环境的动态变化,采取各项主动措施来应对复杂的服务对象。

(二)电费收费方式造成电费回收难

供电企业一般是先供应后收费的方式,因为服务对象的复杂性,尚未构建服务对象的信誉制度,造成供电企业收费难的被动局面。

(三)服务对象维权意识提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已大大提高,供电企业面对众多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的客户,但是企业自身的法律意识较薄弱,所以应清醒地认识到企业应履行的职责,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充分运用法律保障企业自身的应得利益。

在供电企业依法催缴电费的过程中,社会媒体的报导,有时会出现趋向于弱者的舆论倾向,供电企业要注意企业的社会形象,化解社会压力,要提前做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供用电合同,树立企业按照合同严格履责的社会良好形象。

二、控制风险,强化电费回收管理的措施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控制上述综合风险,最有效的方法是依靠与供电企业经营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对于电费回收工作中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是供电企业与客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为此供电企业应强化《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执行过程管理,特别是客户违约的管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1、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准确信息

应关注客户信息的详实和准确,如记录自然人住所、身份证信息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用户应记录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防止欠费时无处讨债的被动局面。

2、明确计量方式、电价和电费结算方式

在合同中明确计量装置的种类、安装的位置、加封、安装人等;电价类别和电费收缴办法,时间、方式等做出明确具体约定,避免出现“每月一结”等过于笼统的约定。同时,合同中应明确因为计量装置安装错误或者计量装置损坏失准时,客户电量的计算方法,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因为近年来因为计量装置原因,致使双方电费争议的事越来越多,应在合同中进行明示,减少此类问题发生时的争议。

3、违约责任

为防止欠费的发生,在合同中应当将逾期缴纳电费违约责任和供电企业的催交权加以明确约定,而不宜于仅仅约定“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1)明确逾期电费和电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2)明确供电企业对欠费客户的催交程序,同时供电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应保留有关证据。

4、对于调查发现资信度较差的客户应采取适当的担保形式,降低企业电费回收的风险。

5、供用电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所以在签约时应注意一些事项:供电企业应特别关注合同法中对于格式合同的规定,如“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所以签订时,能就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请签订方盖章或者签字,以尽到提示的义务,并保留了书面凭证。因为在《合同法》中规定,若提供格式条款方没有尽到提示义务,将致使有关的合同条款不能生效。

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转变管理观念

随着客户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供电企业更应强化《供用电合同》签约的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供用电合同》对客户供用电管理、安全用电、电费回收等方面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效力。供电企业应深入研究合同条文,避免出现明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用户责任的条款。同时要切实履行签约中提请注意和答复说明义务,完善签约管理制度。供电企业应建立可靠的提请注意通知和答复说明制度,能制成标准文本,以书面形式履行法定义务,一式两份,在用户签收后,供电企业留存在合同档案中存档。

四、加强供用电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

1、适当使用合同担保的规定

供电企业要深入了解欠费企业的生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运用信号传递原则,发现其经营状况下滑的情况,应迅速采取措施,避免后续出现的损失。供电企业应吸取教训,运用《合同法》中提及的担保手段,避免出现赢了官司,却造成了坏帐损失的被动局面。在今后的供用电合同管理中,能应用担保合同与供用电合同同时签定,并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若已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未设定担保的,也能事后补签,特别是针对曾经出现过欠费的客户。

2、提高电费回收人员的管理水平

供电企业应当将电费回收任务落实到每个人,明确工作责任,建立问责制度。供电企业应强化电费回收管理,对于曾经出现过欠费的客户实施重点管理,电费回收人员应了解其经营状况,迅速向公司反映其经营状况,供电公司按照客户的经营情况,采取合同电费担保等方式,减少电费回收的风险。

3、建立欠费客户档案库

供电企业应当强化欠费客户的档案管理,对此类客户进行电费风险管理,并实施风险客户应对措施,减少电费回收的风险。
五、电力需求侧管理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改善环境和节能减排的需要,我国也越来越重视电力需求侧管理,陆续在许多城市进行试点管理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用电客户可以根据电价来调整自己电能源的需求,电价主要有高峰电价、实时电价与分时电价这三种。还可以采用奖励政策,奖励那些在用电高峰时减少用电量的用电客户,可以给予这些用电客户享受电价优惠的服务。电力需求侧管理可以实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有序用电,并且有效改善了环境。20世纪,供应侧管理处于主要地位。在电力工业发展中,供应侧管理被用来适应电力需求的不断变化。现今,电力需求侧管理被提上日程,证明了目前对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高度重视,提高能效,促进各方实施与努力,其在平衡供需,保障社会经济秩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结语

供电企业强化《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以法治企,履行供用电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依法保护自身的权利,在做好供电服务的同时,保证电费回收迅速到位,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关于供电所对于电费管理工作的分析研究[J].中国科技财富,2009,(18).

[2]李光南.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营销管理规范[G].广东电网公,2005,(9).

[3]陈振宇.电力营销工作导读[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