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中的文化遗产及历史建筑保护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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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中的文化遗产及历史建筑保护研究

孙春晓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沈阳 110021

摘要:在人类的社会历史进程中,文化遗产是历史发展关键,发展下来的留存至今的古代建筑,无声叙述着其所走过的光辉岁月,它是我们研究历史、了解古代建筑的重要途径。当今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得很快,城市空间布局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因此如何搞好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还需要城市管理者更加注重城市规划控制与对城市文化遗产工作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城市规划;历史建筑保护;协同发展

1保护文化遗产及历史建筑对城市发展的意义

保护文化遗产以及历史建筑,对城市规划发展所产生的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第一,促进了文明社会,给人民创造了观光和进行历史文化教育活动的条件,可以提升民保护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的集体意识;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有象征性的艺术特色,是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最有效的载体。我们要借助自己的历史优势,大力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音乐、工艺美术和食品等,使其也具有更强烈的非物质艺术特色;第三,城市建设保存活动中,作为体现古城历史建筑的实物,我们在访问和欣赏城市建设活动中,可以真实体会城市建筑给古城建设带来的影响,有利于提高我们的归属感;第四,中国目前已经加强了城市文化的推广能力,将城市文化建设﹑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三者共同结合,以建立新的文化体系,一方面使城市在建设时,以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为主要依据,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增强了建立文化的意识,使城市文化建设成为了新的文化发展主体[1]

2历史建筑保护的内容

历史建筑指应被保留的文物古迹、历史遗址。中国国内一般都会使用历史性建筑、纪念性建筑、古建筑等词汇来表示历史建筑。历史建筑的含义并不仅限于最简单的建筑材料,也包括能体现历史文明、历史故事的人居环境。也因此,将历史建筑分为古迹建筑和历史村镇。古迹建筑大多作为研究历史的纪念品,并与附近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直接联系。村镇是建筑比较密集,且带有传统历史风貌的街道、村镇、村落等。历史建筑群中凝结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工艺、科技结晶,并具有教学、观光的教育价值。所以,对历史建筑的维护主要有二个目标,一是维持历史建筑的原始风貌,同时保持其历史价值;二是发展教育、观赏历史价值。

3在城市规划中文化遗产及历史建筑物应遵循的保护原则

3.1保护文化遗产及历史建筑物的原真性

文化遗产与传统建筑的遗产涵盖的范围相当的广阔,像许多古城本身就属于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规划中,要尤其重视富有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物,并按照历史建筑物的文化内涵进行一定层次的界定,从而确保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物应有的延续与保存价值。如对于历史建筑的重要聚集地,就需要进行对历史建筑的维护工作,以维持历史建筑原来的建筑形象。对曾经有损毁的历史建筑,必须对此类建筑加以维修,恢复其原来的建筑形象,并对建筑物实施适当的功能变化,以尽可能维持历史建筑物的原真性。

3.2文化遗产及历史建筑保护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在现代城市规划建设中,数量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物,已经做到了与现代城市发展的基础建设共同交融、相互连接,为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除了对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物按照原来的面貌加以维护,还要保持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特有的面貌,还应充分处理好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注重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物与现代文化和现代建筑的协调发展。

4保护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4.1认识不足

在现代化城市规划中,缺少了对文化遗产以及历史建筑保护。虽然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有着很大的人文历史意义,可是在现代城市规划中,因为没有科学发展观,也没有给予对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保护充分的关注,所以很多地方都在寻求更高的社会经济效益中,它对文化遗产和城市建设都产生巨大的破坏[4]。此外部分城市的建设中,把文化遗产及历史建筑保存视为关键,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联,一旦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缺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保存水平随之降低。

4.2缺乏科学且长远的规划

城市规划设计没有合理而长远的计划,一方面与城市规划没有具体的建设计划相关,一方面没有科学合理的设计思想。对于古城建设缺少合理的整体规划,有关单位没有把文化遗产和文物的保护视为工程的重中之重,将更多的精力关注于如何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因此当获得了更多的效益时,会对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产生损害。

4.3过度开发与不合理利用

中国的文化遗产及历史建筑的项目中,将文化遗产及历史建筑和文化、教育等领域交叉结合,来发展旅游业,着重在历史和文化等领域进行相关的保护项目。例如有一些城市借助丰富文化遗址和历史建筑,大力发展旅游业,但是没有控制好开发尺度,出现过量发展和不合理使用的现象,导致文化遗址和历史建筑造成破坏,同时也影响了旅游业的发展。

5让历史建筑与城市规划协同发展的理念分析

5.1转变观念意识,推进管理机制的转化

历史建筑的维护并不是在开发了历史建筑的周边后就再加以维护,而是有关部门应该转变观念意识,把对历史建筑的维护列入城市的整体规划之中,在规划以前就必须先对历史建筑加以维护。同时,在城市化发展的管理机制方面进行政府部门间的协同工作,城市规划与建设主管部门、文物部门、城市规划设计部门、交通局等这几个部门都必须有明确的管理职责,要在城市规划建设与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面做好有效协调,甚至可以组建独立的专门委员会来协调这一任务,以调动有关人才和整合各部门力量,从而促进了城市规划建设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有效协调与开展。

5.2历史建筑的动态保护

(1)历史建筑使用功能的动态保护理念。在历史建筑使用功能上的动态置换是将历史建筑社会价值评估最大化的基础,同时也是无法移动的。在当下长期生存的重要基础。(2)历史建筑技术修复的动态恢复理念在外部环境的作用下,所有物质性的不可动物品均无法或自始至终都不进行变动,但从中国历史建筑的物质保存与修缮角度出发,它并不会保持绝对的静态,而是尽最大力量地把环境破坏程度减至或最小化,并采用修缮和防腐蚀等各种手段延长了房屋的使用寿命,从而提高了建筑物的基本安全特性。这也就表明,修理、保养工作是伴随外部环境的变动而不断展开的,在今后的维修过程中需要及时动态地处理突发的内因和外界变动[2]

5.3完善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

在实施城市规划的进程中,要想提高文化遗产和历史的保护作用,首先应该贯彻历史的理念,通过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健全,抓住历史建设和历史保存方面的全局性,对任务和目标作出正确界定。例如,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的过程中,以《文物保护法》作为主要依据,细致化的落实其中关于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的部分,提升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立的可操作性,将法律效力延伸到城市规划的各个角度中,让后续工作有法可依、有迹可循。

结束语

在城市实践中,要改变守旧的城市发展观念,制订长期的、科学发展计划,加强宣传文化遗产和历史建筑物的保护力度,并采取各种规范化和高效性的手段,逐步形成现代文明系统,把握城市发展方向,助力现代城市发展提档升级。在保存历史文物建筑标准的基础上,更要保持城市整体的历史人文环境,同时,还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旧城改建相关的建筑标准,让城市老城的更新与改良充分地兼顾历史价值和社区价值。

参考文献

[1]毛海波.城市规划中的文化遗产及历史建筑保护研究[J].居舍,2022(05):15-17.

[2]何力,张雪云.城市规划与历史建筑保护的协同发展[J].工业建筑,2022,52(0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