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策略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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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策略分析

刘梓铨

东莞市德立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523000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总要举措,有利于降低规划、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排污许可制作为现阶段重要污染源处理措施,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能够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更好的指导。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要积极建立联动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体系、完善法律规章制度并应用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衔接,为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关键词:排污许可制;环境影响;评价策略

随着工业生产与建设活动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时当前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二者在环境保护以及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为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治理污染源提供了可靠依据,二者在实际应用中具有相互协同的特点,可以由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与建设项目等进行预测评价,并提供跟踪调查,利用排污许可制对各类污染物进行科学排放,从而有效的提升污染治理效率。而在实际工作中,推动二者更好的衔接,探讨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策略,有利于提升环保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一、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

1、排污许可制内涵

排污许可制是针对企事业单位治污工作制定的行政许可制度。排污许可制是覆盖了固定污染源和资源环境管理的基础制度,能够对企事业单位的治污工作进行管控。排污许可制的主要工作是为企事业单位污染源治理排放提供许可证,可以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污染源处理时,提供衡量标准,是对污染排放治理的保障措施,属于事后管制[1]

2、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衍生而来的环境评价手段,能够对各类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根据规划与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其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与评估,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是通过对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预测的活动,重点在于事前预防[2]

3、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衔接的意义

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相辅相成,二者的衔接有利于形成综合管控制度,对污染排放问题进行有效管制。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作为污染排放许可的评判依据,能够对其适用范围、办理流程、主体责任等进行补充。而排污许可制的存在也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内容提出了要求,使其能够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为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分析不同污染排放标准可能造成的后果。在当前环保工作中,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衔接并不十分紧密,排污许可制的执行力度不足,污染排放量以及环境监测等信息欠缺科学评价方式,管理精细化水平较低[3]。而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衔接,可以在污染治理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面有效处理,统一技术规范,避免参数误差,提高环保的质量。

二、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策略

1、建立联动管理制度

联动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构建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密切联系,从而让环境影响评价能够更好为排污许可制服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都是我国污染源管理的重要制度,生态环境部在如何实现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中提出,可以通过改革实现对固定污染源从污染预防到污染管控的全过程监管,环评管准入,许可管运营。联动管理制度中应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内容,对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申请流程与要求进行规范。为了能够让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过程中更多的分析排污许可制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环境影响评价规范制定中与后续污染治理相关条例规划[4]。上海已经提出再造“两证合一”审批改革,出台一系列“深化两证合一”、“优化变更形式”的改革政策;佛山推行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一次申请、一证办理”等活动,通过对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制度进行优化,进一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在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管理时,应该从企事业单位全生命周期落实污染治理角度出发,对其各项生产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客观评估,并根据环境治理要求进行评价结果的汇总,为后续排污许可证申请提供有效依据。管理制度中还应该强化审核制度,从排污许可制的内容出发,在环境影响评价时认真研究各单位的技术改造或项目改建情况,根据管理制度准确预测不同技术、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若影响评价结果审核达标,或者证明其排污量较少,则可在后续排污许可申请中适当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统一技术标准体系

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策略应该关注二者之间的共通点,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统一技术标准体系是环境影响评价能否为排污许可制提供可靠依据的重要条件,也是二者能否在技术层面产生良好配合的关键,因此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需要与其处于统一标准体系中。相关单位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时,需要结合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导则总纲进行设计,围绕各行业导则,简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让环境影响评价能够与行业的排污许可制衔接。拟定切实可行的污染源强核算体系,规范污染物排放数量,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源强核算与污染物许可排放量核算统一

[5]。编制污染源排放清单与治理技术名录,构建基于排放量最大可达控制技术体系,利用统一技术标准体系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的精细化管理。

3、完善法律规章制度

逐步完善法律以及规章制度是基于排污许可制环境影响评价需要考虑的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范围以及跟踪评价要求等,都需要由更为完善的法律与规章制度,应该关注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内容,对分区管理、环评联动以及清单管理机制等进行优化,对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进行深入细化。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定责。包括造成环境影响评价失实的负责主管人员、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内容,建设项目的罚款金额等[6]。此外,还需持续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关于生态环境管理以及排污许可相关的法律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法可依。

4、信息公开制度

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对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展示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并对排污许可信息进行公示,能够形成有效的公众监督,并且保证周边生态环境健康。在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时,可以积极应用现有的排污证信息平台条件,在信息服务平台中为公众推送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的信息与内容,增加公众知晓率。此外也可以进一步深化信息平台功能,通过信息公开将实施排污企业的监测数据载入管理平台中,展示企事业单位的规划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将其中不合理问题进行说明,督促其后续整改。信息公开中应注意设置互动版块,了解公众对于环境问题的意见看法,提高决策的民主性,推动决策的顺利落地。

结束语:

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具有更强的实用性,能够对各企事业单位的污染源处理以及项目规划提供指导意见。为了更好的推动环境影响评价的进行,应该从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衔接工作入手,探讨二者的共通性,利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以及信息化条件等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从排污许可与污染治理角度科学规划,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价标准,让环保工作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协同并进。

参考文献:

[1]王捷,章君,钟茜.基于排污许可制的环境影响评价策略研究[J].广西节能,2022,14(02):20-22.

[2]孔炜,卢学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的有效衔接对策[J].造纸装备及材料,2022,51(04):153-155.

[3]韦汉莉.浅谈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策略[J].资源节约与环保,2021,06(08):119-120.

[4]张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路径分析[J].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1,02(15):147-148.

[5]施丽阳,陈尧.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路径[J].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2021,02(14):36-37.

[6]陈楚楚.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路径[J].低碳世界,2021,11(03):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