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追授曹发贵同志“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9-19
/ 1
2004年7月23日,司法部下发《司法部关于追授曹发贵同志"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的决定》。《决定》具体内容如下:曹发贵同志,男,中共党员,安徽省和县乌江镇黄坝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2004年5月16日,在调解一起民间纠纷时,惨遭歹徒袭击,不幸以身殉职,时年47岁。曹发贵同志自1989年担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兢兢业业、不图名利、无私奉献,十五年如一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调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