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下长沙市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调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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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政策下长沙市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调查

张晶晶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

摘要:目的:对长沙市育龄妇女的三孩生育意愿、对其产生影响的因素等进行全面的调研与分析,并为我国三孩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提供相应借鉴。方法: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发放问卷5170份,并开展影响长沙市育龄妇女剩余三孩意愿的相应要素研究,结果:研究结果发现无生育意愿的育龄妇女超半数以上;经过回归分析发现独生子女妇女的生育意愿,要比非独生子女妇女的生育意愿要将更强;农业户籍妇女的生育意愿,也要比城市户籍妇女要强;而生育意愿和文化程度之间的关系,呈现出负相关。结论:通过此次调查研究显示,长沙市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并不高,其中家庭条件、是否独生子女、年龄、户籍等,都对长沙市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有着十分关键的影响。

关键词:三孩政策;长沙市;育龄妇女;生育意愿

前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抑制了我国人口的飞跃式增长,但是,由于近年来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生育率的下降,国家在推行二孩政策之后,进行了“三孩政策”的颁布,“三孩政策”于2021年5月颁布,其中,对优生优育、适龄婚育的理念思想,进行了重点的强调与突显。

1资料来源与具体方法

1.1研究对象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长沙市多个区域的乡村、大学校园、公园、广场、超市等场所,进行了相应问卷调查工作的开展,并将电子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利用。总计发放问卷5170份,其中,有效问卷的回收为4980份,问卷的有效回收率是96.3%。

1.2研究方法

通过文献资料的查阅,在对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充分了解与调研的情况下,笔者进行了《长沙市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调研》这一问卷的编写,其中主要包含的影响因素有户口类型、文化程度、收入水平、是否是独生子女、医疗保障、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等。经过相应的调查、分析、修改之后,最终的调研问卷形成。

1.3统计学方法

利用EpiData_3.1这一软件,来进行相关数据的录入,并保证数据库的有效建设,而后,需要发挥SPSS22.0软件的作用,进行所录入数据的卡方检验、描述性统计分析、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以探究长沙市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

2研究结果

2.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在本次调研之中,选取长沙市育龄妇女5170人,其中有效问卷4980人,在这4980名育龄妇女之中,其年龄主要集中在24岁—50岁这一区间之内;农业户籍占比大概在52%、城市户籍占比为48%;其中,已婚妇女占比较大,大概在76%;而家庭月收入基本以10001-20000之间为主,占比在半数以上。

2.2长沙市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的描述统计

长沙市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长沙市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描述性统计

M

SD

长沙市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

129.431

3.906

2.3长沙市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的居住地差异

用独立样本t检验进行分析,结果如下:

表2 长沙市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在居住地上的差异。

农村(n=75)

城镇(n=141)

t

M±SD

M±SD

长沙市育龄妇女生育意愿

159.38±4.720

158.45±4.015

-0.123

2.4长沙市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的单因素分析

明确有三孩生育意愿的育龄妇女人数为1535人,其占比约为30.8%;无三孩生育意愿的育龄妇女人数为2280人,其占比约为45.8%;不确定的育龄妇女人数为1165,人,其占比约为23.4%。经过笔者的调研、分析与对比,长沙市育龄妇女在婚姻状况、年龄户籍、家庭月收入、文化程度等方面所展现出的差异,都有统计学意义(P<0.05)

2.5长沙市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的Logistic回归分析

为了保证影响长沙市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因素的进一步探讨与研究,将其中所存在的混杂因素干扰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排除,在实际进行长沙市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的Logistic回归分析的过程中,需要将“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当做因变量,而因变量之中,所存在的无意愿就需要作为参照而存在,将上述笔者所涉及到的卡方检验结果中,有着差异性,并且具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作为自变量来进行看待,并开始进行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经过笔者研究、分析发现,具体的多项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长沙市育龄妇女在选择生育三孩的意愿上,会直接受到年龄、户籍、家庭月收入、文化程度、是否是独生子女等因素的影响,但是,是否受到自身职业、参与医疗保险类型等因素的影响,是难以确定的。而农村户籍育龄妇女更倾向于生育三孩的选择,而处于30-45岁之间的长沙市育龄妇女,其生育三孩的意愿会更为强烈一些;而在文化程度的划分上,高中以上学历的育龄妇女,其选择生育三孩的意愿,明显要比高中以下学历的育龄妇女要低;而独生子女这一群体的三孩生育意愿也要比非独生子女的三孩生育意愿要低出许多。从上述阐述中,也就能够得出,长沙市育龄妇女的三孩生育意愿与独生子女这一要素、文化程度这一要素等之间的关系,都表现出明显的负相关关系。而在家庭收入上,收入较低人群与收入较高人群之间,在三孩生育意愿上的对比不显著,在这一项上,长沙市育龄妇女在三孩生育意愿上,更倾向于不确定的选项。

3讨论

3.1家庭月收入处于中高等情况,其在三孩生育意愿上倾向不确定

经过笔者对于三孩生育意愿倾向于“不确定”这种选择的人群,进行调研、分析发现,对于家庭月收入处于中高等水平,比如5000、10000左右的人群来看,他们对于三孩生育意愿倾向于“不确定”的这种选择是较多的,笔者分析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此类人群的家庭经济输入是较高的,这就意味着这些育龄妇女所接受的教育程度也是较高的,对于三孩生育在孩子健康成长、社会发展促进方面的作用有清晰的认知,但是,由于其自身对于子女成长、学习等方面的高标准、高要求以及其对于自身生活水平的期望值也较高,这种种因素的产生,使其生育三孩的意愿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压制、抑制,再加上,此类人群中的一部分人还承担着房贷、车贷、失业等重大压力,其三孩生育意愿的‘’不确定倾向有了更为明显的提升。

3.2与独生子女相比,非独生子女生育三孩的意愿更强

经过笔者的研究与分析,其结果显示,与独生子女相比,非独生子女生育三孩的意愿更强,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可能和长沙市育龄妇女的生长环境、成长经历等息息相关。独生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其所处环境氛围都充斥着“只生一个孩子”有怎样的好处,自身的经历自己也深有体会,在他们的观念之中也形成了只生一个孩子,父母的注意力、专注力能够更加集中。而非独生子女从小生活在一个孩子众多的家庭氛围之中,成规模的家庭关系、伙伴关系等会让他们认为,生育二胎、三胎能够让兄弟姐妹间相互陪伴,孩子们也会较少出现孤独感。

3.3育龄妇女的三孩生育意愿和文化程度之间是一种典型的负相关关系

通过上述研究中的回归分析显示,长沙市育龄妇女的文化程度如果在高中以上,甚至更高的情况下,其生育意愿明显要比高中以下学历、初中及以下学历的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要更低,这就意味着长沙市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与其文化程度之间,是一种典型的负相关关系。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够与这些育龄妇女劳动参与程度低、文化水平不足、对自身未来发展的规划不够清晰等直接相关,因此,她们在三孩的生育意愿上显示出更高的水平。而文化程度较高的育龄女性,她们对于自身的未来发展,有着清晰的人生规划,对于个人事业的发展是更为注重的,此类育龄女性往往更为独立自主,其迫切想要实现人格、经济等方面的独立,并且对报酬更高的工作更有兴趣,时刻想着自身人生价值的实现,因此,他们的三孩生育意愿并不高。这与此次调研有着相似之处,但是与上海等城市的调研相比是相反的。

3.4农村户籍与城市户籍相比,三孩生育意愿更高

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建设存在严重不足,“养儿防老”理念盛行,更倾向于儿孙满堂。认为多一个儿女就是多一分保障。而城市户籍则更加倾向不确定,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在于城市父母对于子女的教育期望更高,生育意愿并不是十分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