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运用新技术提升涉烟案件查办能力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18
/ 2

浅谈运用新技术提升涉烟案件查办能力

司金朋

河南省烟草公司商丘市公司 商丘市 476000

【摘要】如今卷烟市场日渐突显的矛盾加重了专卖部门的责任。烟草专卖部门要紧跟时代的形势、肩负起的沉重的责任,依法行政,提升涉烟案件的查办能力。但查办案件是一项全面、复杂、长期的任务。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只有精准了解新动态、采用新形式、排除新问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能有效提升对案件的查办能力。

【关键词】烟草;新技术;涉烟案件;案件查办

我国持续深化的改革局面中,环境及事物不断的更替,涉烟案件也逐渐开始使用智能化的新技术,在各类案件的查办中应引用新技术,来促进涉烟案件的查办能力。基于此,本文在明确目前我国查办涉烟案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在涉烟案件的查办中引进新技术的应用,以提升查办能力的相应对策。

一、现阶段涉烟案件查办现状

(一)类型单一,技术陈旧

传统的涉烟案件办案技术陈旧、类型单一。从近年来案件查获结果来看,案件基本属于同一类型,查处的案件多数都是没有经过当地的烟草批发企业来进货,涉烟的网络案件及刑事案件等新型违法案件的比例不高。案件查办部门的查案方法也并无太高的技术含量,传统的办案习惯,使新的技术手段没有更多的运用。

另外,部分调查人员因坚持守旧的思想观念,习惯运用传统的调查模式,没有接受新科技、新技能的意识,这也对办案效率及办案质量带来了直接的影响。

(二)涉烟违法监管失力

现如今,烟草专卖企业的执法部门也逐渐接受了使用新技术进行涉烟案件的查办,案件查处力度也随之提升,这也对涉烟的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给予了严厉的打击,但是仍有一部分违法犯罪人员,将违法的烟草经营包装成电子烟、蒸汽水烟、中药戒烟等烟草替代产品,用合法的途径开展非法的销售活动。这些不良商贩一般会用其烟草制品的超低售价来吸引众多不明真相的购买者。如今,涉烟案件有很多是通过网络进行,犯罪类型具有多元化的特征,日趋复杂、隐蔽,主要是因为监督缺失,未来要提升这方面的管理。

(三)线索渠道来源较少

首先,获取不到更多的案件线索。案件查办依靠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只有单一的信息来源,线索不足对案件查办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其次,办案过程没有很好的沟通协作。目前,专卖管理部门虽然加强了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共同合作,但沟通协调通常也只是一些中层管理人员间的互相沟通,真正负责业务的一线人员没有充分开展与各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相关信息没有及时共享,会造成部分办案资源的流失。

(四)犯罪证据转化困难

根据对互联网已破获的涉烟案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这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进行涉烟的非法销售期间,将产品营销为烟草替代品,或者利用与烟斗及过滤嘴等一些相关的非烟草专卖产品的捆绑销售来逃避罪责。在案件侦办期间,因无法掌握犯罪嫌疑人的产品销售类型和数量,已发生的交易又没有相关的交易记录可查,所以无法确定其非法经营的涉案金额。办案人员进行取证过程中,要全面检查并整理涉案人员的网络交易及QQ软件等聊天的相关记录,对交易时间及内容进行一一对照,即便这样,因互联网中的涉烟案件可快速销毁电子证据,办案人员也只能获取数量不多的有关烟草专卖品的非法交易信息,更多的涉案证据及金额由于不能转化而得不到认定。

二、运用新技术提升涉烟案件查办能力的有效对策

(一)利用新技术,加快涉烟案件查办

坚持落实相应的责任。充分采用公安好技侦及网安等新型的先进技术,广泛收集线索、确认嫌疑人,对于涉烟案件已符合刑事标准的,要尽量加快立案、侦办、逮捕、移送;体现出检察院的优势,尽快办理、起诉涉及刑事的涉烟案件;法院要尽快受理、审判此类涉烟的刑事案件。提升联席会议制度的健全,在区政法委的带领下,公检法及烟草等相关部门提前商讨有关复杂疑难的涉及刑事的涉烟案件办理。有效落实烟草部门的“两烟”行政执法责任,提升研判,涉及刑事的涉烟案件要即刻移送。司法部门要坚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出从源头治理涉烟案件的法治氛围。

(二)借助新技术,推进涉烟案件督办

提升督查力度,改善办案效率,全面督察开展整治烟叶的非法流通这项工作,对各单位情况利用监督问效比如采取通报及工作推进会等进行监督,保障打击涉烟违法的有效性。重视制各地制假售假等窝点的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即刻打击,杜绝制假售假的蔓延发展。

另外,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实现群众的多渠道举报,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假、打私、防非卷烟行动,让违法的卷烟经营在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下无处容身,使地下卷烟的网络经营浮出水面,持续提高案件的查办能力。

(三)活用新技术,加大案件查办范围

首先,通过新技术,创建巩固方案。在新技术的支持下提高涉烟案件的查办能力,从烟叶源头进行整治是其根本。涉烟案件的查办是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断打击此类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重视、加强力度、制度严明,保障打击涉烟的违法犯罪措施长期有效。

其次,灵活运用新技术,打击烟叶的非法流通。公安及烟草等部门联合采用新技术对烟叶的非法囤积、买卖及流通等,实施收集线索、排查仓库、确定重点人员等措施,坚决严厉地制止烟叶的非法流通。

最后,采用新技术,查办烟叶的网络案件。在开展网络案件的侦办中,要加大力度、持之以恒,将犯罪分子一批批的逮捕、起诉、判刑,持续进行烟叶源头的整治,处理涉烟的犯罪分子要在人数上呈现出打击的力度及震慑效果。

(四)拓展新技术,提升案件查办技巧

提升办案能力,建立健全专卖队伍。案件的查办过程中要拓展思路,加强培训,利用新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严肃法纪,依法按章行政、严格执法,明确执法责任落实,激发办案人员的工作热情,全面提高专卖部门的执法水平。

加强案件审理,提升侦办质量。案件的审理工作要细致谨慎,认真分析案件的的各个方面,合规办案,力争做到案件查办的事实明确、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手续全面、程序合法。

提倡协调配合,促进联合执法。与相关的执法部门建立全面的“1+N”联合打假制度,增强与毗邻地区的共同协作,定期开办联席会议,联合制定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检查任务,充分体现卷烟的打假协作制度的重要性,有效的对犯罪行为进行合力打击。

结语

综上所述,在发展形势的推动下,涉烟违法案件的经营活动日趋复杂、困难重重,需要专卖稽查工作人员持续按标准要求,提升掌握法律知识,分析研判案件,获取案件的查办能力,用以维护市场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高秋平.浅谈计算机信息处理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应用[J].办公室业务,2021(05):102-103.

[2]郭哲.大数据时代查办职务犯罪侦查模式认识论[J].政法论丛,2019(03):4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