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档案制度建设的档案治理现代化建设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18
/ 2

基于档案制度建设的档案治理现代化建设策略

史水君

宁波市文化遗产管理研究院 315000

摘要:档案治理研究有着坚实的理论根基,并随着中国国情、社情的改变不断演化,诸多学者纵横涵盖理论建构的发展探索出档案治理的研究框架。周耀林等人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视角,研究档案治理多利益主体的角色定位和多元共治主体的发展措施。从社会治理价值与内涵角度分析数字治理影响档案管理发展,发现大数据促使政府从原来的官僚制体系转向整体型政府,变革现代档案管理模式。研究档案精准治理的措施。引入协同理论界定档案治理中档案部门、档案中介机构、社会力量的角色安排和功能定位,探究主体内部分工以及主体间功能互补的合作方式、档案治理多元主体关系互动的保障机制。本文对基于档案制度建设的档案治理现代化建设策略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档案制度建设档案治理策略

引言

档案治理法治化这一基本概念最早出现于国家档案局出台的《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这一规范性文件中。该文件要求各个档案管理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将法治思维应用到档案管理全局,发挥档案在社会、经济、文化中的支撑性作用。从过去一段时间来看,我国档案治理法治化水平在不断提升,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从理论层面对档案治理法治化这一课题展开研究尤为必要。

1新时代档案治理法治化的现实意义

1.1有利于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现阶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坚持依法治档”这一重要的工作要求。为此,必须要推动档案治理法治化,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建设好科学高效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查阅的档案利用体系。除此之外,以法治化建设为要求开展档案管理工作,能够进一步减少档案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以及不足,形成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真正推动档案文化教育功能、档案公共服务、档案资政服务能力的有效提升。

1.2有利于全面发挥档案的价值

档案具有重要的凭证价值、资政育人价值,在社会、经济以及文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要实现档案高效利用的目标,就需要管理好档案。为此,就必须将法治思维融入到档案管理全局,制定和实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档案标准体系方案,不断改进档案管理流程,细化档案管理内容。除此之外,国家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能够进一步解决实践中常见的无据可依的现象。

2基于档案制度的档案治理现代化建设策略

2.1提升思想认知,明确治理目的

科学的思想认知对建设科学的档案治理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档案体系的建设包括两个板块,制度建设和档案治理环境建设,这些都离不开科学的思想。档案治理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应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认知,了解我国的法律制度、治理体系,以此保证档案治理方向不会出现偏差。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档案治理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法规章程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出现意见分歧时,应保持清醒,按照法律规定及党的领导思想落实工作[2]。其次,要提高思想觉悟。档案管理工作者应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坚持党的领导,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争做行业领军人物,敢于突破,敢于创新,不断解决档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保证档案工作高质量完成,努力学习,奉献自我。最后,要培养优秀的档案管理团队。新时代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具有专业能力、执行能力,以及良好的思想作风。只有积极构建一支优秀的档案治理工作团队,才能实现档案治理的现代化。

2.2提升档案治理能力,促进档案治理现代化

首先,提升档案治理能力。一方面,要提高基础治理能力,通过改革内容运行机制,以档案行政机构为主体,联合各个单位、个人形成管理机制,保证各个主体之间的有效联动,保证档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要保证档案治理的灵活性,在档案治理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具有特殊性,如何解决,怎么解决,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以档案法为依据解决问题,不能固执己见,要灵活变通。其次,做好档案评估。档案治理应符合档案法律规范,在具体工作中应按照法律规范进行评估,既包括对档案的具体评估,也包括行政部门的统一评估,通过具体评估和综合评估,可以明确目前我国档案治理现状,进一步做好档案治理和档案制度建设工作。最后,具备应对能力。档案治理工作充满挑战,在管理过程中会遇到各类问题,档案治理需要针对具体情况作出反应,立足于档案法,结合具体情况解决问题,为档案制度建设提供事实依据,形成良性循环,为促进档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努力。

2.3脱离了信任关系中主体的监管

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去中心化技术,既指不存在一个中心化的服务器,也表明没有人或组织可以控制网络,即在“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信任机制中,主要基于共识协议与技术的自动验证机制维持信任,以自动合约协议为载体的法律、程序能够在缺少中心化控制体的情况下实施法律调整,无需信任关系中的任何主体也不需要身份角色认证即可独立存在。基于区块链的档案技术信任独特之处在于:之前的档案信任构建的方式是依托中心化的权威组织,无法对计算机环境下的电子档案产生信任,而区块链可以在没有第三方权威组织的参与下,通过技术工具实现数据生成、存储和可信验证,从而确立电子档案的技术可信性。例如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水电工程电子档案管理后,可降低传统以数字证书认证方式为主的第三方依赖,通过构建链式区块的存储方式,可做到电子档案的防篡改和全过程溯源,极大提升了电子档案的安全可信;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于区块链的电子文件全生命周期保障试点应用系统中,用户可选择本地电子文件上传验证平台,平台自动处理哈希运算验证数据是否真实可信。可见,基于区块链的信任机制是一种依托技术逻辑完备性的信任机制,在主体上不再局限于中心化的机构。区块链技术支持下电子档案在链上的操作可以通过技术自动实现,其去中心化的技术信任机制将信任关系中的主体监管从人为监管转换到技术自动监督。由此,传统组织中心化的“档案权威”以及以人为中心化的“专家系统”的信任危机失去存在的土壤。随着区块链去中心化技术的广泛应用,这一新型的信任结构对法律规范所构建的既有中心化信任结构产生了优化、修补乃至替代效果。

结束语

信息时代面临一场全面而深刻的信任危机,作为档案利用活动和档案价值发挥之基石的档案信任,在智能化时代变得尤为脆弱。档案信任是简化档案利用复杂性的一种机制,档案制度信任机制的失能不是对信任对象的全盘否定,新型信任机制的形成也并非一蹴而就。“档案研究者与工作者对正在发生的技术变化与时代变化应有专业敏感度”,凡事预则立,档案信任机制的变迁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思考,例如各机制间的融合、档案信任体系的构建等。

参考文献

[1]王强.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企业档案制度体系建设:基于中石油的案例研究及启示[J].档案学研究,2020(04):50-55.

[2]李艳辉,丁继武.档案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提升的有效途径[J].黑龙江档案,2020(03):26-27.

[3]刘敏杰.省级档案机构治理能力建设研究[D].安徽大学,2021.

[4]徐拥军,熊文景.用“档案之制”筑牢“档案之治”[J].中国档案,2020(01):72-73.

[5]常大伟.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我国档案治理能力建设研究[D].武汉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