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自建房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简要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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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民自建房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简要研究

蔡莉萍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上海市 201204

摘要:农村自建房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类建筑物,很多村民在房屋建造时忽视了消防安全防范,而且在长期的居住和使用过程中还存在较多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为了杜绝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很多地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已经着手加强农村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力度,虽然已经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农村自建房消防隐患整治工作依旧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农民自建房;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 农民自建房火灾隐患分析

1.1 违法违规行为严重

一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或使用劣质的电气设备,造成电气线路过载、短路引发火灾。二是占用消防车道,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影响火灾扑救和人员逃生。三是电动车停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和入户、飞线充电,火势蔓延迅猛易造成人员伤亡。四是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发生火灾不易逃生自救。五是液化石油气瓶或软管老化,导致液化石油气泄漏发生火灾事故。六是农村自建房普遍存在屋前屋后堆放柴草,村民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等现象,增大了火灾危险性。

1.2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

自建房的消防安全基础较为薄弱,在建设之初主要用作家庭住宅,后部分转变为出租屋或“三合一”经营场所。部分自建房的建设及出租经营并未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为尽快实现自建房投入使用及经营获利,部分自建房业主在材料上偷工减料,使用防火性能不达标的建筑、装修材料,未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火分隔,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火灾事故发生后火势蔓延迅速,人员难以自救和逃生。当前,部分地区对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尤其在消防安全管理的协同性及关联性上存在明显的不足,不能充分发挥公安、住建、应急、市场监管、街道办、社区、村(居)委会等各部门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职能。由于自建房大多分布于城市边缘或城乡结合区域,日常监管频次不高,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未能有效展开,自建房存在的安全隐患、建设及经营现状等不能及时发现。除此之外,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重点不突出,缺乏针对性与精准化,所制定的灭火应急预案难以有效应对不同的火灾情况,一旦发生火灾很可能出现扑救不及时、消防救援困难的现象。

1.3 建筑材料不符合消防防火标准

从当前农村居民自建房的常见消防隐患来看,建筑材料不符合消防防火标准是比较集中的问题,不少农村居民为了满足个人利益,在房屋建造选材时并未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相关规定和要求,很多建筑材料以及建筑构件都属于易燃可燃材料。比如,很多农村自建房会安装外墙内保温材料或者外墙外保温材料,但在选材时忽视了选择耐火等级较高的装饰装修材料。除此之外,不少农村自建房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也属于易燃物、可燃物范畴,这样便有可能增加火灾发生概率,也会提高农村自建房灭火救援处置难度。

2 农民自建房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分析

2.1 加大消防宣传教育

针对农村自建房火灾事故的风险特点,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切实提升宣传工作实效。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发动街道乡镇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广泛宣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举报、查改隐患。在电视、电台、报纸上设置防火宣传专题栏目或专区,在各大产业园区、乡镇、行政村等重要街道设置固定宣传板,定期进行防火宣传,建设固定的防火宣传阵地。通过互联网、短信等信息载体,定期向社会科普消防安全常识,扩大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2.2 分级管理隐患

对用于生产、经营、出租、仓储等村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按照“红黄蓝”三色模式分级建立隐患清单。如:村居民自建房存在较大或严重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或未整改到位,发生火灾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亡人的,标记为红色。村居民自建房存在一般性火灾隐患,能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发生火灾易造成一般事故的,标记为黄色。村居民自建房存在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消除的,标记为蓝色。

2.3 健全多方协同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做好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需要依靠完善的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依赖各方主体的群策群力与协同配合,通过健全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以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其一,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从日常监督及业务指导工作中汲取经验,反思教训,对辖区内自建房分布形式、建设及经营现状、火灾隐患、业主及居民配合度等进行研判,将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瓶颈等形成专题报告向地方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争当辖区内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参谋”与“助手”,助推以流动人口管理为核心,建立公安、应急、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行动的“消地协作”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其二,按照消防安全管理顶层设计、上级指导及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要点,针对辖区实际制定事故处置及灭火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做好火灾响应联动工作及火灾后的火灾调查配合,形成以预防为主、应急处置为辅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4 法制警示宣传

结合全国村居民自建房典型火灾案例,发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便民警务站等基层工作力量,采取走村入户、上门提醒等方式,加强消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指导村居民建立健全自治联防制度。组织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利用全面消防学习平台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发动群众参与举报身边火灾隐患,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存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责任不明确、火灾隐患排查不到位、消防安全条件差且管理弱、业主及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因此需要健全多方协同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并实行分头管理,要切实重视自建房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其消防设施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此做好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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