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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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委会主要职责(一)定期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和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二)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