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地税局、民政局、残联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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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分局、民政局、残联: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