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评估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20
/ 3

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评估研究

毛哲罕

江苏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 江阴 214400

摘要:众所周知,建设监理工程从1988年开始进行试点,到了1992年以后逐渐被推行起来,至今已经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并成为目前建筑工程行业发展的重要理念,也为我国工程事业发展做出了极大地贡献。但近几年,监理安全责任有明显的扩大趋势,出现权责不清晰等,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出现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将会受到一定处罚,轻则罚款,重则吊销个人资质,甚至还会有牢狱之灾,同时自我辩解的机会也不高。对此,监理应该如何规避在建筑工程中的风险,这是目前需要认清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应该给予重视。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评估

目前,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运营情况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而建筑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经营的全过程中,生产与安全都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这已经成为制约建筑行业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尤其近年来,随著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各大中小城市相继进入“房地产经济”时代。同时,各种安全事故也不断发生,这对我国建筑行业的长远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当前的严峻情况来说,有针对性地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各方面管理,采用更加有效的方法,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低到最低,确保该项目的长久、稳定、安全地进行,这是每一个建筑企业最希望看到的,也是各级政府对项目安全管理的迫切需要。对此,要加强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整个工程项目都能安全生产。

一、监理面临的安全责任风险

(1)工作技能风险

监理工作是以专业技术为基础的技术服务,虽然监理工程师有合法的安全责任,但因为他们自身专业能力的局限性,以及一些安全问题的显现,都是需要一些时间和诱因的,对此,他们不可能对整个工程的各个部位、各个环节都进行仔细、彻底的检测,也不能在第一时间将安全问题找出来。

(2)职业道德风险

监理工程师在对待问题的态度,要做到客观公正,还要敢于承担起对社会、对职业的责任感,当项目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首先考虑社会的利益。当监理工程师的个人利益与项目利益发生冲突时,就应该把项目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循职业道德的制约,只站在自身思考问题,做事不负责,遇到问题采取回避方式,甚至为了个人利益而对项目利益造成危害,这样一定会给自身带来风险。

(3)社会环境风险

当前,社会各界对监理工作都有很高的期待,这对监理工作的发展,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存在着许多错误的理解和认识,这将会对监理工作的发展带来一定负面的影响。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执法标准出现了明显的偏差。在通常情况下,许多人认为,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就一定要由监理来负责。在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审判案件中,对监理人负有刑事责任的案件屡见不鲜,一些监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被判处同样的刑罚。甚至有些监理人员的处罚比建筑工人的处罚还重。部分地区还出现了层层加码、任意扩大监理职责的现象。一些地方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无论死伤多少人,无论是意外事故还是责任事故,无论监理是否有作为,都要不加区别地向监理通报,暂停其工作。也有些部门在发生事故时,首先向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点名告知。另外,有些地方还将扬尘治理、环境污染防治、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管控工作的责任强加给了监理单位。

二、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产生的原因

(1)市场竞争激烈

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社会竞争也日趋激烈。很多开发商都会采用“低价中标”的方法来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这种低成本的招标方式不仅会降低承包人成本,更重要的是,在施工过程中,对某些安全措施的设定进行了削减,他们为了获得更大的收益,减少安全方面的保护,这种行为是一种恶意的,应当予以制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因为一己私利而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

(2)一些监理工程师的综合实力有待提升

在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时,监理单位也会跟随施工方项目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他们各有分工,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但由于一些监理工程师的整体素质较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个人利益的驱使,往往会对一些违规的操作视而不见。有的建筑企业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没有按照安全标准进行建设,而监理人员又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导致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另外,由于一些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不足,他们在进行每日的安全巡查和对工程验收的检查时,不能根据自身的工作经验,及时地发现现场的安全问题,并给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从而加大了现场安全监督的责任风险。

(3)建设工程的法律规范不健全

目前,国家颁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主旨在于提高建设工程的安全水平,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监理等进行了规定,然而,由于相关法规的颁布,造成了一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监理一定要负主要责任”的假象。实际上,建筑工程项目复杂、规模大、风险高,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有时是因为监管不力而导致安全事故。另外,在大型企业中,建筑企业多为央企或国有企业,与建筑企业之间的联系比较密切,因此,监理单位的监管形同虚设,不能对建筑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更深层次的规范,很可能会造成监理单位最后变成安全责任风险的主体。

三、安全监理当前发展的要求

首先,在实际的安全监督工作中,由于出现各种问题,让工作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局面。然而,《条例》的制定和执行,是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依据,是一种全国性的重大工程建设活动。在“监督与不监督”的问题上,监理单位应该“接受现实”。如果政府不能重建一个能监管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的社会发展监测系统,将不会有太大的现实意义。另外,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也并不十分乐观,施工企业作为“五大主体”中的一员,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工作依然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在控制方面,应从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降低安全管理本身的风险等方面进行改善。其次,我国的基础建设监理来自于国外起步比较早的工程咨询行业,其中没有涉及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服务,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需要进行科学的思考和研究。相关企业应致力于为中国社会发展与基础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专业化的管理和操作方法,并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咨询服务。另外,在新时代背景下,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全面推行,虽然在执行阶段,仍然会出现一些问题,但在过去的几年里,很多有针对性的问题都没有包含在其中,例如,安全监理问题,将会一直阻碍着整个监理行业高质量的发展,严重地影响了整个工程咨询全过程和各种业务的正常发展。最后,当前,应提高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是施工企业委托代理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方式。同时也要从建筑企业的角度出发,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减少建筑企业生产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地减少建筑企业的债务风险。并能增加建筑企业对工程项目的认同感和满意程度,有助于提升工程项目的应用价值。

四、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规避风险措施

(1)规范建筑市场

要想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就必须要对建筑工程行业进行规范。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要注重对施工单位的选择,健全评标机制,防止出现低价中标、围标等现象。这些不良的市场竞争中标行为,最后必然会造成安全投入的减少,降低现场施工的安全保障。而在选择监理机构时,也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招标,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机构来对工程进行监督,确保在项目的安全性,这样也能有效地避免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和风险。

(2)加强自身监理单位的管理

在建设项目中,存在着不同的安全监管责任,因此,要对监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提升,保证监理工作的质量能够满足要求,并实现安全责任的科学化和合理化。监理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与安全监理工作有关的强制性条文。尽可能避免承担安全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从自身着手,按照规定开展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并在出现问题时及时改正,同时监理单位还要进行监督,确保时效性的同时,对问题进行处理,以此来提升安全监理的效率。

(3)明确安全监理的内容和范围

长时间以来,安全管理的内容和相关规范都不明确,限制了该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几年,有些地区的安全监管内容和规范发生了转变,并有扩展趋势。当进入施工现场以后,监理人员应掌握全局,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准则和方法和监理人员联系在一起。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会直接照搬国家的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和办法,在执行之前要把安全监督工作当作惩罚的基础。这是对定义的错误认识,也没有遵循工程咨询的根本。在安全监督的内容方面,应该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安全施工的分项目工程上,尤其是强制性的标准或高风险重点施工区域。与新项目实体安全施工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项目,例如,现场进场道路表面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问题、职工住宅小区的应用能力等,都不在安全监管的范围之内。

(4)完善风险评估方法

由于建立安全责任的难度比较大,这会对安全责任风险的评估准确性造成一定影响。现阶段,建立安全责任风险的评估方法实际上有很多种。根据相关专家的经验进行主观测评,分层计算分析法、模糊整合讨论数学法、遵循因果关系的故障分析法、半经验和半定量的评估法、以及统计学理论的统计方式,由于统计方法能够对风险的发生情况进行考量。对此,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被广泛应用到工程安全风险评估中。

(5)提升监理人员的能力

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要对已有的危险范围展开精细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建设工程的建设质量。但在实践中,由于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他们对监管工作的关注程度较低,因此,监管工作的实效性并没有取得理想的结果。而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和安全职责的培训,以此来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并明确工作范围,树立正确的岗位价值观,从而全面地反映出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要将施工企业监理中的优秀人才发掘出来,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培训,让他们能够熟练地运用掌握计算机技术,提高他们的安全监理水平,从而为建设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结束语:

总而言之,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涉及的学科领域很多,尤其是对于某一个工程建设项目来说,在进行监理安全责任风险分析阶段,需要对多种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可以从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对策等角度出发,简要分析监理安全责任风险,由于理论和实践经验都比较欠缺,在对工程建设监理系统安全风险识别和防范的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缺陷。将在未来的工作中,针对这些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防范,并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

参考文献:

[1]周平蕾.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评估研究[J].砖瓦,2022(5):109-111,114.

[2]王建声,杨海鹰,郭志涛.基于现有法律框架下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对策[J].基建优化,2006(4):21-23.

[3]缪志萍.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探讨[J].基建优化,2006(5):73-75.

[4]闫慧萍.谈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与规避[J].山西建筑,2011(35):204-205.

[5]曹时敏.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和风险规避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6(18):189-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