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火灾事故调查中调查实验制度的完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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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火灾事故调查中调查实验制度的完善

周鹏飞

甘肃省通渭县消防救援大队

摘要:随着现代社会主义建设的稳步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等层出不穷,火灾事故也逐渐呈现出多样化且复杂化的发展趋势。基于现阶段社会主义安全建设,调查实验作为日常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关键措施,对查明火灾原因,进行火灾预后具有重要作用。但就现阶段关于火灾调查事故中调查实验制度亟待完善等问题,是需要针对性解决的。本文就探索火灾事故调查中调查实验制度的完善展开分析和论述,希望以此可以给广大相关工作者建议和启发。

关键词 :火灾事故调查;调查实验;制度完善

引言:就火灾事故当中的调查实验来说,作为火灾事故调查的基本方法之一,被各消防救援机构广泛应用。但是对于调查实验制度本身来说,并没出台相关的规定,从而导致消防救援机构在开展日常工作当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立足于实践,完善调查实验制度,建立健全人证参与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度,以确保火灾调查原因的准确性,推动社会主义和谐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一、火灾事故调查中调查实验的概述

一般来说,广义的实验是指通过某一科学理论在假设的情景当中预设其后果所进行的实验活动,是科学研究最为基本的方法之一。火灾事故调查当中的实验方法是指,消防救援机构在某一特定条件下,通过科学的对比方法,将这一现象进行有效的调整,可以查明火灾的原因,同时也作为火灾事故调查当中的重要举措,也是其证明的主要方式。调查实验可以帮助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判断火灾的实际情况,并提供新的解决思路。除此之外,调查实验可以通过验证重点人员的时间,判断其某一时间段的行为,从而分析断定重点人员的实施时间。最后通过实验调查具备前瞻性的推测意识,把所造成火灾的原因进行假设和构想,从而确定是否属于哪一类型的起火原因[1]。由此可见,就调查实验在火灾事故当中的重要性。

二、火灾事故调查中调查实验的共性特征

    (一)模拟性和验证性

调查实验当中的模拟性,就是在调查的过程当中,采用情景模拟的办法,还原火灾现场的环境、条件以及人员等各类因素,按照提前设定好的程序流程,利用科学的实验方法,探索和假设火灾发生的过程以及结果等等,通过这样的模拟方法,所形成的结论可以作为火灾发生的客观依据之一,从而为调查火灾事故提供科学有效,且具有说服力的线索。而对于验证性来说,所验证的对象就是在火灾事故中具有可疑的部分,但这一可疑对象并不只是火灾当事人的陈述,也可能是证人的证词,以此去验证这部分可疑性的准确性,通过调查推理来判断火灾发生的某一细节,验证其证词是否真实,从而排除伪证等行为,帮助消防救援机构可以直观的了解火灾发生的真实原因。

    (二)偏差性和重复性

调查实验的主要方法就是通过情景模拟,这和调查实验的其他调查行为其实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在实际的调查实验当中,可能会存在偏离火灾事故真相的这一情况。一般来说,在调查实验的进行过程当中,必须要通过客观、合理、系统且全面的还原火灾的各流程细节,通过反复的实验和预设推理,以把其误差降到最低,从而获取最精确的结果,这一精确结果极有可能是火灾事故当时的现场,也就是真相。而对于反复性来说,就是调查实验作为一种科学的办法,是经过不断反复推敲、反复敲定所能决定的,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结果的精确性。一方面,因为火灾现场原因、过程、结果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所以调查实验只是针对火灾事故调查当中的一小部分分支,如果其结论失准,就会造成实验结果的失真。所以,其实验的特殊就是在于其技术、方法、程序的准确性,还有论证的反复性,以此才能推测出准确的结果,也就是上述所提到的真相。

(三)针对性和专业性

调查实验仅针对于特定的火灾进行实验活动,并非所有的火灾事故都是需要使用调查实验这一方法。就目前来说,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25条当中明确规定,需经过消防救援机构的负责人进行批准之后,才能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实验。除此之外,也要根据火灾调查资源的各项合理配置,以保证消防救援机构可以立足于实践,综合且客观的选择是否有必要进行实验调查。因此,就调查实验来说,是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此外,调查实验是以科学实验的方法理论进行的活动,因此在实验的过程当中,一方面需要有专业的火灾事故调查专业知识,这一知识可能涉及到生物、化学、物理、心理等多项范畴。另一方面,在实验的过程当中,需要对调查技术以及仪器进行全方位的掌握和灵活运用。因此,消防救援机构必须是具备以上双重素质,才能进行调查实验,所以这也是其专业性的体现。

三、现阶段火灾事故调查中调查实验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一)调查实验的前提条件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当中的要求来说,经过相关消防救援机构审批人进行审批之后,方可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实验,那么什么情况是需要进行调查实验的?就目前来说,对于这一“调查需要”的规定是较为笼统的[2]。并没有对其具体情况进行较为详细的说明,这也导致消防救援机构在实际的调查实验当中存在过多的主观意识和主观能动性。有时消防救援机构可能考虑其成本造价的原因,放弃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实验。也有可能因其特殊原因存在滥用火灾事故调查实验,这都会对调查实验的开展造成诸多不利影响。

(二)调查实验的规定程序存在“不具体性”

就现阶段来看,对于火灾事故调查实验的既定程序规定还是比较少的,且内容过于笼统,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除此之外,没有明确的调查实验启动程序,如上述所提到的申请、审批、审查等个流程都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基于这样的前提下,消防救援机构通常是根据日常经验或者是参照其他的规定,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实验,从而导致其操作不规范,甚至出现偏差等错误行为。这不仅是不能达到火灾事故调查实验的目的,反而造成了人力物力资源的浪费。

(三)火灾调查实验适用对象的“不确定性”

就现阶段火灾调查实验当中,缺乏对实验参与人员的具体描述和规定,而火灾调查实验也需要涉及到火灾调查的保密性。如果当事人和被害人都直接参与到调查实验当中,应该对调查实验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的分类,只有满足这一特殊情况之下,才能保证调查实验的准确性,也就是真相。但是有些火灾事故的当事人可能已经在火灾当中不幸死亡,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参加,那么可能是直接亲属或者是间接亲属,直接代替当事人参与到调查实验当中。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明确的规定,必然会出现侵害当事人权益的问题发生[3]

(四)实验过程监督机制不健全

就目前来说,调查实验大部分都是由消防救援机构独立完成的,因此导致实验的参与主体出现单一性和刻板性,调查实验也有一定的封闭性和秘密性,导致其调查实验在运行的过程当中,出现监督缺失的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主原因有法律原因,也有其他原因。实验中其他参与主体不能及时就位,也可能会出现上述所提到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问题。

四、火灾事故调查中调查实验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建立专家参与制度,以保证调查实验制度的专业性

针对上述所提到的问题,可以在火灾调查事故当中建立健全专家参与制度,并请具有相关专业的人员进行直接的参与,这更有利于提高调查实验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因此,就《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中明确规定,调查实验在有需要的时候可以聘请专业的人员进行参与[4]。如果说调查实验需要某一专业知识才能保证其实验的专业性和精准性,可以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的指导。所以,在火灾事故调查中,调查实验制度也可以依托于健全的专家参与制度,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指导,以保证实验调查的专业性和可行性,这也更能贴近火灾事故的真相。

(二)建立见证人制度

建立健全见证人制度是为了弥补上述所提到火灾事故调查中,调查实验监督制度的缺失。这可以打破原有消防救援单位开展工作出现封闭性的局限,进而保证调查实验可以在公正、公开且透明的情况下进行有效的进行,使见证人直接参与到实验调查当中。这不仅是可以提高消防救援机构合理合法使用自身的调查权,还能实现程序上的真正正义,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建立证人制度要进行全面且较为详细的讲述,比如证人的法律地位、数量以及所要遵守的原则等等,遵守既定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建立见证人制度公开、公正且客观的原则所在。

(三)调查实验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

就现阶段来说,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实验过程,进行全面且全程的录像是有必要的,一方面全程录像,可以有监督整个调查实验过程,保证其完整性的同时,可以观察其细节。另一方面可以确保调查实验过程的各环节是根据流程进行的操作,以此避免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过于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以此也是为了保证实验结果作为证据的“有力性”那么在具体的火灾事故调查实验过程中,进行全程录像,是有三点需要明确注意的问题。第一点,调查实验过程录制的标准要具备“统一性”比如像是录制的时间、格式、大小等等,以此更便于存储和后期使用。第二点,在调查实验录制的全过程中,严禁任何工作人员以任何借口对调查实验过程进行剪辑,如果有极特殊情况,需要递交审批申请。第三点,要明确调查实验过程全程录相的应用范围,像是一些较为简单的火灾事故,或者是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的火灾事故,是可以考虑不用全程录像的[5]

(四)健全调查实验内外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

想要保证调查实验制度的客观、真实、准确,就需要依托于健全的调查实验监督机制,一方面要不断强化调查实验制度的外部监督机制,像是上述所提到的要健全“见证人制度”以及“调查实验的全程录像”等,以此对实际调查实验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以此保证所调查实验结果的客观、完整、真实。另一方面要健全责任问责制度,对消防救援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6]。一旦出现问题是就要对其进行责任追查,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和每一个工作人员身上,避免出现责任推诿的情况出现。由此内部和外部监督制度约束下,可以最大程度上保证调查实验过程的系统、规范、公平、客观。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火灾事故中的调查实验制度来说,是火灾追责寻因的关键所在。因此建立健全调查实验制度,保证调查实验结果的客观、科学、合法,而针对上述所提到的问题,可以建立专家参与制度,以保证调查实验制度的专业性,健全调查实验内外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等,以此查明火灾发生的真正原因,不仅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的和平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苏宏斌. 火灾事故调查的意义探讨[J]. 消防界(电子版),2021,7(24):42-43.

[2]赵荣华. 火灾调查中物证损坏影响因素与防范[J]. 今日消防,2021,6(12):112-114.

[3]汪强. 火灾调查取证的难点问题及相关对策分析[J]. 今日消防,2021,6(12):115-117.

[4]顾永正,吕懋锋. 火灾事故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策略[J]. 现代盐化工,2021,48(6):145-146.

[5]姜军旗. 在“灰烬”中探索,让真相不再沉默[N]. 中国妇女报,2021-12-10(1).9-10.

[6]季飞. 火灾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J]. 今日消防,2021,6(11):1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