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究急诊护理干预在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后康复的应用。方法:选择2021年1月~2022年3月我院接收治疗的66例心脏骤停进行心肺复苏的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33例,对照组给予常规护理干预,研究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实施急诊护理干预。比较两组患者心肺复苏的总有效率、以及并发症发生率。结果:研究组的心肺复苏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研究组的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急诊护理干预可有效提高心肺复苏总有效率,减少心肺复苏后并发症的发生,值得临床上推广。
【关键词】急诊护理干预;心脏骤停;心肺复苏
心肺复苏对于心脏骤停的患者是非常重要的拯救手段,但是进行了心肺复苏也只是暂时缓解了患者的生命,后续的护理对患者也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以及病情恢复,所以必须在患者接受了心肺复苏后进行急诊护理干预。因为心肺复苏可能会给患者带来一定的创伤和副作用,例如胸骨骨折、肺挫伤、低血压等,这些副作用需要及时处理和干预。并且心肺复苏可能导致患者的心脏和肺部功能受到损伤,这时候需要进行相应的治疗和康复。最重要的是心脏骤停患者往往会出现一系列的生命体征异常,例如低血压、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等,这些异常需要得到及时的干预和治疗,以避免发生严重的心脑血管事件。此外,心脏骤停患者在心肺复苏后,往往需要接受一系列的医疗检查和治疗,例如心电图、血气分析、血液透析等,这些检查和治疗需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以便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治疗效果和救治机会。所以在患者进行了心肺复苏后实施急诊护理干预显得尤为重要,帮助患者改善心肌功能,提高其抢救成功率以及快速恢复[2]。本次研究探讨急诊护理干预在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后的应用,具体内容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接收的66例心脏骤停进行心肺复苏的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33例。对照组:男性21例,女性12例,年龄24.5~70.5岁,平均年龄(47.19±3.27)岁;研究组:男性20例,女性13例,年龄23.5~69.5岁,平均年龄(46.73±3.64)岁(P>0.05)。本组患者均是心脏骤停接受心肺复苏的患者,排除其他无关因素的干扰,具有研究价值。
1.2方法
1.2.1 对照组
本组患者给予常规护理。测量患者的基本生命体征,关注患者是否出现心肺复苏并发症。
1.2.2 研究组
本组患者实施急诊护理干预,具体内容如下:①保持通气道通畅:使用气管插管或口咽通气道等方法确保患者的通气道畅通,以保证氧气能够进入肺部,提供充足的氧气供给;②监测心电图:监测心电图以检测任何潜在的心律失常,例如心室颤动和心室扑动等。如有需要,立即进行除颤;③确保血流动力学稳定:监测血压、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并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以维持患者的血流动力学稳定;④给予药物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药物治疗,例如肾上腺素、血管加压素等,以提高患者的生存率;⑤监测血氧饱和度:使用血氧饱和度监测仪监测患者的血氧饱和度,并根据需要进行氧疗;⑥提供营养支持:给予适当的营养支持,以维持患者的营养状态;⑦精神支持:给予患者和家属适当的精神支持,以帮助他们应对这种紧急情况。
1.3观察指标
本次研究把患者的心肺复苏总有效率,以及并发症发生率作为观察指标。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1.0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经t检验,计数资料经x2检验,以(%)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为P<0.05。
2. 结果
2.1两组患者总有效率比较
研究组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总有效率(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总有效率比较(n,%)
组别 | 例数 | 显效 | 有效 | 无效 | 总有效率 |
对照组 | 33 | 13 | 9 | 11 | 22(66.66%) |
研究组 | 33 | 25 | 6 | 2 | 31(93.93%) |
x2 | - | 7.759 | |||
P | - | 0.005 |
2.2两组并发症比较
研究组的并发症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1 两组并发症比较(n,%)
组别 | 例数 | 抽搐 | 心房颤动 | 胸部不适 | 总发生率 |
对照组 | 33 | 5 | 4 | 2 | 11(33.33%) |
研究组 | 33 | 1 | 1 | 1 | 3(9.09%) |
x2 | 5.802 | ||||
P | 0.016 |
3.讨论
患者心脏骤停是种很危险的情况,对患者的生命起着严重的威胁,这是需要使用心肺复苏的方式来进行抢救,但是后续需要做好护理干预,来帮助患者更好的恢复。
心脏骤停患者实施了心肺复苏后,对患者进行急诊护理干预是不能缺少的,能够维持患者的基本生命特征,而且能对后续患者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有着重要的影响。下面是对心脏骤停患者实施心肺复苏后使用急诊护理干预的的应用。首先,急诊护理干预应当紧密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生命体征的变化,及时调整护理措施。例如,当患者的呼吸道受阻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疏通呼吸道,保证氧气供应充足[3]。其次,急诊护理干预还包括对患者进行心理支持和安抚。心脏骤停是一种突发的疾病,患者常常感到恐慌、害怕和不安。因此,在急诊护理中,应当注意对患者进行心理干预,安抚患者的情绪,缓解其焦虑和紧张。最后,急诊护理干预还包括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监测。对于心脏骤停患者,应当密切监测其生命体征的变化,包括呼吸、心率、血压等,并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确定其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方案
[4]。
综上所述,急诊护理干预在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后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通过采取适当的护理措施,可以保持患者的生命体征稳定,预防并发症的发生,并促进患者的康复。
参考文献
[1]孙锐.急诊护理干预在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后康复效果的影响[J].安徽医专学报,2022,21(06):69-71.
[2]张真真.急诊重症护理干预应用于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后的效果分析[J].临床研究,2022,30(12):132-135.
[3]谢小华,郭永锋,王俐,等.急诊护理对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后康复状况的影响[J].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22,19(11):95-98.
[4]郭瑞,刘学伟,张苗.心脏骤停患者心肺复苏后采用急诊护理干预的临床康复效果及对不良反应的影响价值研究[J].贵州医药,2022,46(02):33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