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城乡规划应对空间发展问题的策略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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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城乡规划应对空间发展问题的策略研究

董元洪

云南恒兴工程设计规划有限公司  云南楚雄  675000

摘要:本文主要从城乡空间规划出发,结合城乡规划在空间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调整城乡经济发展模式和生态环保建设模式,为群众提供优质出行环境和足量公共空间,打造生态宜居城乡空间。

关键词:城乡规划;空间发展;功能区

城乡建设步伐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在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当前城乡建设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如城乡建设用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之间的矛盾,土地资源利用率之间的矛盾等,需要相关人员加强对城乡规划的重视,开发新的空间使用方法,推动城乡建设以可持续方式不断推进。

一、城乡空间规划的意义

做好城乡空间规划工作,是推动城乡快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城乡规划设计人员根据城乡经济发展速度和不同时期的发展需求,确定各类空间的使用方向,据此改善空间使用模式,充分应用已有自然资源,可推动城乡在各阶段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通过合理划分城乡各类功能分区,进一步优化不同区域的资源配置,可有效加快经济发展,对调整当地社会结构等也有一定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开展城乡空间规划工作,可以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匹配,并响应城市未来建设发展需求,实现由农村到城市的合理过渡,可有效加快乡村建设进程[1]。为此,城乡规划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有意识地推进空间规划,保障城乡未来发展效果。

二、新时期城乡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空间拓展速度过快

新时期城乡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使得城市规模在短时间内快速扩大。但从城乡发展质量和经济发展等角度来看,当前城市工业和基础建设等模块呈现飞速发展趋势,有效拉动居民生活消费水平提升。但是过快的城镇化发展也导致出现触碰耕地红线等问题,城市建设和农业生产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不仅影响城乡建设顺利开展,也增加了国家粮食安全负担,影响社会整体稳定。其次,城乡建设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地利用率不足问题,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不高,甚至出现建设用地资源浪费问题,土地资源的地区分布并不均衡,严重影响各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最后,部分地区城市规划与经济发展速度并不完全匹配,其建设的公共设施和道路交通规模等无法承载大规模人口,导致城市中出现道路拥挤和公共空间承载量过低等问题,部分区域居民的生活居住条件较差,影响城镇经济化发展质量。

(二)空间规划法规有待完善

当前城乡规划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各领域的空间应用方向差异,可以将空间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并据此确定各模块的土地利用方向,合理过渡城乡界限,推动城乡快速发展。但是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在划定服务范围和空间利用模式时应用的标准并不统一,部分空间存在应用重叠现象,但是由于规划建设环节缺乏充分沟通,导致后期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功能区用地形式不一致,出现重复施工等问题,严重影响城乡空间规划效果。另一方面,在对城乡规划效果进行分析时可以发现,部分地区城乡建设仍采用粗放式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集约利用原则践行不到位。其次,大量农村人口迁移到城市生活,而农村建设用地仍在大面积扩张,后期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无法落实到位。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统一规划,并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协调机制,减少非必要的城乡空间规划矛盾。

(三)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

传统城乡建设依托重工业实现快速发展,其发展模式相对比较粗放,资源使用效率不高,导致出现不同程度资源浪费问题。但是受到地区资源储备的影响,部分产业存在后继资源不足、生产成本增加等问题,影响工业项目长期发展。部分地区生产生活产生大量废水废弃物,严重影响当地水资源安全,生态环境质量也随之受到影响。城市空间规划人员必须加强对该类问题的重视,在规划中有意识地探索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模式,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使用效率,优化城乡建设布局,保障城乡长远发展。

三、城乡空间规划优化措施

(一)推动用地结构优化

城乡规划人员在开展空间规划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明确城乡建设核心,以城区为主导划定相应的功能分区,稳步推进城乡范围向外拓展。另一方面,在农产品建设地区应当牢守耕地红线,以区域性农产地为中心开展系统建设工作。城乡建设部分应当明确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结合城市建设用地要求,优化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方式,立体拓宽建设用地适用范围[2]。在此基础上,引导农村地区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结合各类农产品的特点为其划分相应的耕种区域,提升农耕用地使用效率,针对建设用地和耕地之间的建设矛盾关系,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沟通,明确各类型用地的适用范围,合理优化土地发展模式,保障土地使用质量。

(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法规条例

城乡建设过程中,在涉及跨地区城乡规划内容时,由于缺乏完善法律条例,各地区往往根据本地区土地使用方向展开规划,导致建设过程中出现土地利用方向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城乡建设顺利推进。在划分城市建设用地时,相关部门大多从人均用地指标出发开展系统规划工作,但是对城乡规划用地的整体使用方向缺乏明确把握,对各类用地类型的控制效果与预期并不完全相符,导致城乡用地集约化建设长期停留在基础阶段,无法实现大的发展跨越。为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强化各地区和跨地区土地管理条例建设,结合城乡空间规划布局和各类资源分布情况,明确各地区城乡规划用地开发和相邻地区间城乡建设协同开发能够采取的措施,明确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城乡协调建设原则,推动城乡建设用地法律条例不断完善。其次,城乡空间规划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也应当及时拓宽工作思路,结合城乡地区发展速度和人均建设用地拓展方向,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确定城乡建设用地使用新方向,并拟定新的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标准,可进一步提升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质量,推动土地集约化建设稳步推进,并及时更新各地区人口分布情况,据此调整城乡规划建设方案,提升建设用地审批把控质量。

(三)推动城乡节能环保建设

城乡空间规划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应当考虑城乡空间发展品质问题,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资源集约使用质量为目标开展综合建设工作,结合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和公共空间建设等模块常见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和出行环境,引导群众自觉调整消费和生产观念,提升资源集约化使用质量,引导城乡资源按照预期目标优化配置,推动城乡经济可持续发展。城乡空间规划人员应当积极与市政部门等进行沟通,结合城乡居民出行条件和工业产业园布局等,优化城乡道路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其次,城乡空间规划人员也应当加强与经济部门的联系,明确各功能区产业布局和已有产业园区等的转型方向,在此基础上调整各功能区资源配置,推进资源集约使用。再次,大力开发特色经济,结合城乡用地特征,在农村部分区域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推动传统农业生产与第三产业结合,拓宽农业产品上下游供应链,提升农业生产效益。最后,城乡空间规划人员也应当积极推进城市生态建设,结合城市已有制备、水源等自然资源开展综合布局,优化城市水土平衡方案,提升水资源等的重复利用率,拓宽城市绿化面积,为群众打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空间。

结语

城乡规划人员应当辨证看待城乡经济发展和空间布局之间的关系,结合国家在城乡用地结构方面出台的规定,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优化各部门在城乡规划过程中的联系方式,调整城乡各功能区建设方案,提升各类资源使用质量,减少非必要资源消耗,加快城乡区域发展速度,打造更加立体协调的城乡发展空间,推动城乡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孟凡喜,张亭. 国土空间规划下城乡融合发展[J]. 中国住宅设施,2023(1):1-3.

[2] 梁晋. 多规合一导向下城乡空间规划协调探讨[J]. 城镇建设,2020(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