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一医院 福建龙岩364000
摘要:目的:探讨对患有脑卒中偏瘫的患者进行强制性运动治疗的实际效果。方法:选择80例脑卒中偏瘫患者随机数字法分组各40例,对照组采用常规运动疗法,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采用强制性运动疗法,比较两组康复治疗效果、治疗前后肢体运动能力评分。结果:观察组康复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肢体运动能力各项评分在治疗之前的比较,两组无明显差异,治疗之后的比较,观察组各项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患有脑卒中偏瘫的患者进行强制性运动治疗,能够提高疾病治疗效果,使患者肢体功能大幅度改善,推荐使用。
关键词:强制性运动疗法;脑卒中偏瘫;治疗效果;症状
脑卒中偏瘫是多发于老年群体的难治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语言表达不畅、嘴角歪斜、突然晕倒等,具有较高的致残率和致死率,严重影响患者的肢体功能。常规运动疗法多为患者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康复锻炼,但实际应用效果不理想。为此,相关专家提出,应当联合强制性运动疗法,通过强制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康复锻炼效果[1-2]。据此,本研究选择80例脑卒中偏瘫患者进行分组对比试验,探究强制性运动疗法的实际应用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80例脑卒中偏瘫患者随机数字法分组各40例,选取时间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观察组男、女分别23例、17例,年龄62~75(68.63±5.33)岁;对照组男、女分别24例、16例,年龄61~75(68.25±5.42)岁。一般资料差异(P>0.05),有可比性。
1.2纳排标准
纳入标准:①符合脑中风偏瘫诊断标准:一侧上下肢面肌和舌肌下部的运动障碍[3];②病历资料完整,病史清晰;③签署知情同意书(家属代签)。
排除标准:①重度残疾;②中途退出;③其他原因无法参加试验。
1.3方法
两组均接受常规运动疗法:合理评估患者的肢体运动功能,规定患者在一天内的运动时间和运动量,患者家属可从旁协助,引导患者在现实生活环境中常用患侧,逐步恢复肢体运动功能,主要训练项目包括平衡力训练、负重训练、上下楼梯训练、步行训练。
观察组单独接受强制性运动疗法:强制性运动即通过强制性的手段让患者多使用患肢,从而保障患肢获得更多的使用和锻炼机会,通过对患肢进行集中、重复、强化的训练,可以快速恢复其患肢功能,所用工具包括手夹板、无指手套和吊带等,在患者日常锻炼中佩戴,从而可以通过束缚健肢的活动而让患者必须使用患肢去完成锻炼。但是,在患者洗澡、大小便和睡眠时需要解除限制,此外,可以指导患者进行运动平板训练,包括踏车训练、股四头肌抗阻训练等,20min/次,5次/周;5、起坐训练:每日训练起坐200下,2次/周,过程中根据患者情况适当调整运动量;6、腿部训练:包括腿部支持、双腿站立平衡、上下楼梯和步行训练,60min/天,5天/周。
连续两个月。
1.4观察指标
①康复治疗效果:偏瘫肢体恢复正常,恢复正常生活能力,为显效,偏瘫肢体大幅度改善,可完成生活基础事项,为有效,未达到上述标准,为无效,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②治疗前后肢体运动能力评分:采用Fugl-Meyer运动功能(FMA)评分表,以关节活动、四肢感觉、上下肢活动、躯体平衡为观察内容,各项满分为25分,分值越高则患者的运动功能越强。
1.5统计学方法
SPSS25.0版软件处理数据。
2结果
2.1康复治疗效果
观察组康复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康复治疗效果[n(%)]
组别 | 例数 | 显效 | 有效 | 无效 | 总有效率 |
观察组 | 40 | 28(70.00) | 10(25.00) | 2(5.00) | 38(95.00) |
对照组 | 40 | 13(32.50) | 17(42.50) | 10(25.00) | 30(75.00) |
2 | - | - | - | - | 6.2745 |
P | - | - | - | - | 0.0122 |
2.2治疗前后肢体运动能力评分
肢体运动能力各项评分在治疗之前的比较,两组无明显差异,治疗之后的比较,观察组各项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表2治疗前后肢体运动能力评分(±s,分)
组别 | 例数 | 关节活动评分 | 四肢感觉评分 | 上下肢活动评分 | 躯体平衡评分 | ||||
治疗前 | 治疗后 | 治疗前 | 治疗后 | 治疗前 | 治疗后 | 治疗前 | 治疗后 | ||
观察组 | 40 | 10.64±2.59 | 16.56±2.18 | 8.13±1.45 | 17.55±2.13 | 11.47±1.21 | 16.55±1.29 | 8.29±1.24 | 15.42±2.55 |
对照组 | 40 | 10.36±2.51 | 12.48±3.16 | 8.24±1.52 | 14.47±2.21 | 11.49±1.38 | 14.54±1.33 | 8.36±1.19 | 12.37±2.46 |
t | - | 0.4910 | 6.7216 | 0.3312 | 6.3465 | 0.0689 | 6.8610 | 0.2576 | 5.4442 |
P | - | 0.6248 | 0.0000 | 0.7414 | 0.0000 | 0.9452 | 0.0000 | 0.7974 | 0.0000 |
3讨论
脑卒中偏瘫是一类临床高发疾病,多见于老年群体,严重影响其肢体运动能力,继而降低其生命质量。针对脑卒中偏瘫的治疗,药物疗法效果并不理想,长期实践表明,对患者进行康复运动干预,促进其肢体运动能力的重建,是疾病治疗的不二选择[4-5]。
相关专家指出,常规康复运动指导以平衡力训练、负重训练、上下楼梯训练、步行训练为主,并不带有强制性,即目标性、监督性不强,患者在康复过程中因倦怠感、紧张感、无助感等原因,极易放弃。强制性运动疗法同常规运动疗法的最大不足,在于该疗法可通过科学、有效、合理的功能性锻炼计划,有目的地监督指导患者持续进行,具体来说:强制性运动根据“用进废退”的原理,在治疗中刻意的束缚患者健肢的活动,从而让患者不得不使用患侧,从而达到强制锻炼患侧的目的,通过在短期内进行集中、大量的患肢训练,并把这些训练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可让患者在训练目标的指引下,在医疗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下完成训练,继而使“习得性废用”得以永久性逆转[6-8]。结合本研究结果进行分析,观察组康复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并且肢体运动能力各项评分在治疗之后,观察组各项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究其原因,是因为强制性运动治疗可以让患者多次、重复、大量的使用患肢,可最大限度的训练患肢并促进患肢功能恢复。
综上所述,对脑卒中偏瘫患者应用强制性运动疗法,可促进其病情康复,大幅度提高其患肢能力,改善偏瘫症状,效果理想,值得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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