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税纳税筹划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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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税纳税筹划分析

曲甜甜

河南科技大学 河南洛阳 471000

摘要:白酒行业作为我国古老又独有的行业,其历史长河源远流长,我国酒文化的发展从古至今。我国对白酒行业的发展严格管控,且征收的税率较高,消费税占白酒企业税负的主要部分。本文以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对其消费税进行研究,并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消费税进行纳税筹划,在企业依法纳税的情况下,帮助企业减轻税负,提高企业利润空间。

关键词:天佑德酒,消费税,纳税筹划

一、纳税筹划相关概念

(1)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的概念是以遵循法律法规和税法要求,以及充分取得税务机关认可为前提,参与企业经营,在经济活动发生前运用科学的方法,使经济活动能取得最低税负和延期纳税效果,使得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筹划活动。

(2)纳税风险

税收存在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各环节均会发生涉税业务,只要涉税业务存在,纳税风险就必然存在。开展纳税筹划无疑是一种有效的防控纳税风险的工具和手段。

二、天佑德酒业公司简介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青稞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互助、天佑德、八大作坊、永庆和、世义德”等多个系列青稞酒,以及“马克斯威”品牌葡萄酒,旗下拥有4家全资子公司和2家控股子公司,总资产30亿元,员工2200余人,是全国较大的青稞酒生产企业,也是西北地区白酒行业龙头,被誉为“中国青稞酒之源”。2011年12月22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天佑德酒。

三、天佑德酒业消费税税负分析及现状问题

1、天佑德酒业消费税测算依据

天佑德酒在进行行业定位时,主要侧重于酒类、饮料以及精致茶的制造方向, 其主要承担的消费税及适用税率为: 消费税方面,应以流转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同时采取复合计征方法计算消费税,从价计征税率20%,从量计征标准0.50元/斤。天佑德酒业消费税是占比最大的税种,税负金额最大,因此在对天佑德酒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时,重点应放在对消费税的筹划上。

2、天佑德酒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现状

天佑德酒在纳税筹划方面仍旧存在一定的问题:

(1)销售环节成套酒分别核算的问题:天佑德酒公司经常会在年底出售礼 盒,有时候就会把两种税率不同的酒包装成一个礼盒进行销售,这个礼盒在缴纳 消费税时就会统一按照税率高的那个酒类征收消费税,而该公司显然没有考虑 到这个问题,增加了公司消费税的负担。

(2)天佑德酒业公司十分注重其酒品品质的提高,所以希望能够通过扩大市场的总体份额来提升其公司的综合性利润,但是在业务效率提高的同时,在专业的纳税知识方面无法做到精确的把握,所以自然在日常活动中也无法给予企业一定的参考及帮助。

四、天佑德酒业消费税筹划思路

1、合理选择加工方式

白酒生产企业采用自产方式进行加工,是以自身生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本为计税依据。委托加工一般是以企业当期同类酒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或者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两者税率不同,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选择。

如天佑德酒业2021年2月,企业需生产400吨白酒,可以选择自行生产或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如选择委托加工方式生产,与A白酒公司进行合作。原材料成本150万。

方案一:企业自行将原材料加工成白酒对外销售,收取不含税价格1000万元。

企业需自行缴纳消费税 =1000×20%+400×0.5×2000÷10000=240万元

方案二:委托A公司加工成400吨白酒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签约规定加工费200万元。

支付给A公司的代缴消费税 = (150+200+400×0.5×2000÷10000)÷(1- 20%)×20%+400×0.5×2000÷10000=137.5万元

由此可得,此时企业采取方案二,将材料直接委托加工成白酒的方式所缴纳的消费税最少。

2、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

白酒生产企业在商品生产销售环节需要缴纳消费税,而在商品批发、零售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天佑德酒业可以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先将商品以较低价格出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再由销售部门卖给消费者,这个时候企业只需在将商品出售给销售部门时按销售价格缴纳消费税即可。但是要注意,将其卖给销售机构的价格不应当低于销售机构对外销售价格的70% ,因为一旦低于70% ,税务机关将会自行核定企业应纳消费税的计税价格。

如天佑德酒业以生产青稞酒白酒为主,2021年3月销售青稞白酒180吨,不含税销售单价为1.5万元/吨(粮食类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0元/斤)。

方案一:直接卖给消费者。

应纳消费税税额 = 180 × 1. 5 × 20% + 180 × 2000 × 0. 5  ÷ 10000= 72万元

方案二:先以每吨1万元的价格将白酒出售给企业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再将其按每吨1.5万元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应纳消费税税额 = 180 × 1 × 20% + 180  × 2000 × 0. 5÷ 10000 = 54万元

由此可见,天佑德酒业可以通过设立独立核算的门市部,进而降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但一定要注意企业将其卖给门市部的价格不应当低70%这一规定。

3、将“先包装后销售”变换为“先销售后包装”

税法规定: 如果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进行销售,按税率最高的应税消费品来计算消费税。因此如果套装里含有的几类酒税率差别很大,为了避免从高计征消费税,企业可以采取 “先销售后包装”的方式,先将各类酒卖给自己的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包装后出售给顾客,这样各类酒还是按照各自的消费税税率计征消费税,可以合理地降低消费税。

如天佑德酒业2021年4月为了举办促销活动将一瓶青稞白酒 (1斤装) 与一瓶药酒 (1斤装) 组成一套进行销售,假设一共销售500套,每套700元,如果单独销售的话,每瓶青稞白酒600元,每瓶药酒100元 ( 粮食类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 5元/斤; 药酒的比例税率为 10% )。  

方案一:先包装后销售

应纳消费税税额= 500 × 700 × 20% + 500 × 2 × 0. 5 = 70500元

方案二:先销售后包装

应纳消费税税额= 500 × 600 × 20% + 500 × 1 × 0. 5 + 500 × 100 × 10% = 65250元

由此可见,天佑德酒业可以通过改变包装物的环节,售后包装,进而降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五、总结

通过对天佑德酒业业务流程中消费税的纳税筹划,能在生产、销售环节为该企业减少应纳税额,从而降低企业的相关成本,增加利润。本文针对天佑德酒业消费税提出的纳税筹划方案,可以依次扩展于白酒行业,但是由于每个企业的业务不同,税收筹划的方案可能也会有所不同,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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