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策略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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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策略探索

黎春光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川 达州,635100

摘要:自然资源的管理保护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对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是实施相关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但传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存在数据信息录入不准确、重复录入等缺陷,且无法与不动产登记实现统筹管理。因此,针对此类问题,为有效促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发展,提高数据准确性与数据利用率,本文主要内容是分析与探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策略,以期为助推自然资源管理保护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

引言: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人们生活质量逐渐提高,越来越关注与重视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作为自然资源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其两者的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鉴于此,本文主要展开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发展措施。

一、形成关联机制

在首次进行自然资源同一确权登记过程中,需要基于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职权要求将不动产登记单元和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进行关联,并形成登记单元关联机制。以此确保得出具有较强权威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的融合数据信息,为后续相关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当不动产权利主体存在不动产登记需求时,应当由专业的权力调查人员或相关机构对不动产权利主体的登记权力进行查询与判断,明确其是否处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业务范围内。若不动产权利和关联关系处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的登记内容中,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为申请登记的权利主体开展登记簿的变更或载入操作,以此达到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与自然资源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重新明确的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在关联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时,应当以空间维度为导向,落实动态化的关联效果。空间维度层面的关联应当以登记单元和权利主体之间的相互关联为主,从而达到有效明确两者登记要素在数据关联以及相对位置关系中的空间关系;动态化关联效果是指,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基于线上信息平台或数据库中,以动态化方式调整或变换两者登记单元中的相关数据信息,从而达到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变更登记单元内容的状态,这样能够有效回溯或追踪不同阶段的登记单元内容与信息变更情况。

二、形成统一的数据交互机制和数据标准

首先,通过形成统一的数据标准能够切实提高相关数据信息在管理方面的质量以及效率。对于传统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的数据格式与标准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性,此种差异性不仅会影响相关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效率,同时也会降低数据信息在管理过程中的质量。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将两者的数据标准与格式进行规范与统一。标准化的数据格式以及规范化的数据信息处理流程,不仅能够切实降低数据信息在管理期间出现失误的概率,同时为后续的数据融合奠定了重要基础。

其次,通过建立规范化的数据交互机制,促进不动产登记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相关数据信息的高质量共享和流动。基于统一化、标准化的数据格式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促进相关数据信息在交互期间的精准性与高效性,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建立规范化的数据交互协议以及数据交换端口,落实数据交互机制建设工作,以此为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数据信息交互提供良好条件。通过形成科学合理的数据交互机制,不仅能够切实促进不同机构之间的相关数据信息的高质量流动与共享效果,同时也为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的顺利融合奠定重要基础。

三、建立自然资源管理的综合信息库

在互联网时代下,为有效凸显自然信息管理在实际运行期间的智能化、数字化以及信息化特点,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形成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管理综合信息库。一方面,以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数据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管理综合数据库,可以实现基于自然资源数据库以动态化、全面化的方式,呈现各类自然资源的相关数据信息与服务内容的效果。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数据库技术等相关先进技术,可以达到持续性采集自然资源信息的效果,并对其进行自动整合、归纳以及管理,以此为公众和政府提供具有较强准确性、科学性以及合理性的自然资源服务。另一方面,由于自然资源管理综合信息库能够有效涵盖多样化的自然资源数据信息,可以为相关工作人员或机构对综合分析与评估自然资源的变化、分布、利用情况等,提供真实、可靠、全面的数据依据。另外,通过深化大数据技术所提供的数据信息智能分析和深度挖掘功能,可以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管理在实际落实期间的高效化与智能化特点,进而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效率和质量。除此之外,自然资源管理综合信息库为自然资源管理的创新、不动产登记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融合等提供了先决条件。通过灵活运用自然资源管理综合信息库可以有效发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之间的关联性,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相关数据信息不仅可以为自然资源管理的发展和创新提供全新思路与方向,同时也能够进一步增强相关工作人员或机构对自然资源的了解与认知

[1]

四、基于“互联网+”模式,形成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服务平台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等相关互联网技术已经被广泛运用至各个行业之中,在此背景下也进一步促进了各个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在互联网技术的加持下,各项改革事项,如行政审批服务、“互联网+”模式的政务服务等也在持续性的推进中,这对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其在实际运行与管理过程中积极落实精细化、科学化、合理化以及规范化的管理要求,从而进一步提高其在社会层面的服务能力[2]。为进一步促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使其能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所带来的优势对现有工作流程进行优化与调整,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基于“互联网+”模式形成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服务平台。

对于传统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而言,由于其流程中需要政府多个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因此在该项业务实际运转期间,往往需要业务申请人通过消耗大量时间资源,前往政府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此种业务模式不仅周期长且效率低,无论是对业务申请人还是对工作人员都带来了一定困扰。而在基于“互联网+”模式所形成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服务平台的加持下,通过灵活利用人脸识别、云计算、大数据、GIS等相关先进技术,可以大幅降低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申请人员在实际业务流程中的时间资源消耗。能够有效突破传统业务模式中相关工作人员或机构在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中的被动服务效果,可以基于银行服务网点落实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便于公众、企业等同步办理单款审批、签订合同以及不动产抵押登记等相关业务,有效通过互联网环境将相关业务数据信息由传统的“人员代送”转换为“数据代送”[3]。积极推广“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民举措,引导群众全程网办、川渝通办、不见面办理、线上信息查询等线上不动产登记查询等数据业务。

五、优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程序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程序的优化需要参照科学、简明以及可操作性的原则开展工作。其一是要建立完善的自然资源权力清单以及委托代理机制,明确划分相关权力主体,并确定登记范围;其二是要逐步完善登记簿,我国现有的自然资源分类和自然状况调查成果中,对园地、盐碱地等土地类型并没有在登记簿中填写说明的问题,因此,需要将其纳入“其他自然资源”类型中开展统计,精心统一分类。与此同时,对于登记薄中生态保护红线、取水许可以及用途管制等公共管制信息,可以利用数据库和系统关联的手段,强化数据融合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自然登记簿和不动产登记簿两者之间的双向关联,通过设计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表,使系统能够自动集成记载相关自然状况、所有权状况等信息,进而为后续形成一套薄册提供数据依据和参考。

结束语:

综上所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有效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融合;利用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及房地一体登记契机,经过十年的努力,我国终于完成了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的全面覆盖,从不动产到自然资源实现了全国联网。以此为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的精准化、个性化创新提供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刘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应用[J].模型世界,2020(22):292-294.

[2]王军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研究[J].国土资源信息化,2021(1):38-42,5.

[3]王会芹,杨洪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分析[J].同行,2021(24):26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