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政协蓝宏撰文指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要适时适度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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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一是人民政协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对民主监督的范围、对象、形式、程序以及有关落实、追踪、反馈工作要有明确的规定,使其逐步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要围绕重点、介入热点,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民情民意,通过批评和建议,促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为人民服好务,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第二、扩大民主监督的广度。民主监督的内容,应根据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围绕中共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从宏观的、战略的、政策的角度出发,一定要把握方向,抓住主题,选准监督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