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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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分析

刘道钦    ,魏涛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洛阳    471000

摘要:随着我国农机产品质量的提升,拖拉机产品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由于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屡禁不止,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如何提升拖拉机产品质量,解决农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我国农机行业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农机行业目前存在的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提升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希望为提升我国农机行业发展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拖拉机是我国农业机械化的主要动力,也是农村地区最重要的生产工具,在生产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拖拉机产品的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生产活动能否顺利进行。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对拖拉机产品需求不断增加,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逐渐受到人们重视。因此,分析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应对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农民需求和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出发,分析了制约拖拉机产品质量提升的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了加强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1.产品质量管理存在漏洞

从市场反馈的典型问题来看,个别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通过归纳,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员工培训、培训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等方面重视程度不够。二是个别企业对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基础薄弱,无设计技术图纸资料,生产过程中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与验收缺乏有效控制;部分企业的供应商管理不严格,零部件质量检验把关不严,部分产品存在外协加工现象。三是产品出厂检验流于形式。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不全或严重缺失;个别企业无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合格证无效;有的企业在产品出厂时仅进行简单的外观检查而未进行整机性能测试或测试不合格。四是一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产品质量记录缺失;一些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形同虚设;一些企业产品出厂前未按规定进行严格的自检;部分企业执行产品召回制度不到位。

2.农机质量监管体系尚不完善

农机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包括法律法规、产品标准、企业管理、监督检查等体系。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农机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农机产品质量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现行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部分条款滞后,部分条款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二是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能力建设滞后。三是我国农机产品标准体系尚不健全,一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还没有列入国家标准,造成有些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农机产品监督管理手段落后,如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管主要还是依靠传统的检查和抽样检验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3.质量安全意识薄弱

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重销售、轻管理。产品质量问题的出现,往往是因为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缺乏有效管理。部分生产企业忽视了对产品质量的管理,片面追求市场份额,忽视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对消费者缺乏诚信意识。由于一些生产企业片面追求销售,导致售后服务不到位,甚至不提供售后服务。二是法律意识淡薄。一些生产企业只考虑自身利益,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缺乏了解和学习,导致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三是品牌意识不强。有的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只注重产品质量而忽视品牌建设,导致市场上出现大量假冒伪劣产品[1]

二、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解决措施

1.国家有关部门对拖拉机生产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根据《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质量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对拖拉机生产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包括:拖拉机的生产企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应具有与所生产拖拉机产品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手段,有合格的检验机构或人员,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应依法取得农机产品认证证书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应依法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建立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投诉受理等制度;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拖拉机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各级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拖拉机质量监督检查纳入日常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内容。通过加强对拖拉机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纠正拖拉机产品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生产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各级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拖拉机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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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高产品售后服务水平,保证农民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农机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缺少产品质量责任意识。一方面,拖拉机的质量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农民出现农机故障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另一方面,企业在销售农机产品时只注重利润最大化,没有考虑到农民的需求和感受,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因此,必须加强农机企业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农机企业要树立以农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大对拖拉机售后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和投入力度,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农机企业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对经销商和维修网点的监管力度。只有提高产品售后服务水平和维护农民权益水平,才能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3.完善产品售后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目前,我国农机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还不完善,农民购买拖拉机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服务。为此,农机企业要建立健全农机产品售后服务体系,成立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配备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和维修设备;制定科学合理的拖拉机产品售后服务程序,明确服务人员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完善服务网点布局,方便农民就近维修。同时,农机企业还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经销商和维修网点进行严格监管。首先,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和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其次,建立健全产品售后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最后,建立严格的产品售后服务责任制,明确企业责任和义务。

4.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监管力度

农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应引起足够重视。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民使用农机产品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产品质量意识和维权意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农民了解农机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农民对农机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程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农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销售“三无”拖拉机等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加大对生产厂家、销售网点、维修网点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加大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市场秩序,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5.规范市场行为,提高拖拉机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对拖拉机生产企业的管理,提升拖拉机产品质量,是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关键。要严格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拖拉机产品。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要建立健全拖拉机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将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产品上使用强制性认证标志,严禁违规生产“三无”拖拉机。要加强对拖拉机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抽查检验工作,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拖拉机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产品要依法查处[3]

结束语:

拖拉机产品质量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是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方面要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入手,从源头上加强拖拉机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从根本上提升产品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国家政策法规要求,严厉打击拖拉机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此外,还应从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方面入手,提升农民安全使用拖拉机产品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农机生产安全。

参考文献:

[1]万宏钢,刘昊翔,庞文风.浅谈影响手扶拖拉机作业质量因素及安全问题[J].南方农机,2014(06):31-32.

[2]房联,王立群,杜建刚.拖拉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分析[J].农业装备与车辆工程,2014,52(02):66-69.

[3]陈朝璋.浅谈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J].福建农机,2006(03):14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