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多元治理主体协同育人的困境及治理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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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多元治理主体协同育人的困境及治理策略

罗鹏宇

新疆大学 830046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继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之后针对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在培养专业人才和提升劳动力素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高职院校作为继续教育的施教机构之一,面对新时期育人工作的多样性、复杂性和流动性等特点,激发不同主体发挥自身优势,统一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人才培养责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学校的高质量发展。基于此,本文就高职院校多元治理主体协同育人的困境展开论述,针对性提出治理措施,以供相关人员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高职院校;多元治理;协同育人

引言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一直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个人成长的重要基础。我国不断加强教育,为广大社会成员提供了多种途径,使他们能够获得更高的学历和更丰富的知识储备,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继续教育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必须采取多元化的育人治理模式,以满足新形势下的育人需求,并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和完善多元协同的育人机制,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高职院校多元治理主体协同育人的困境

1.1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政府职能转变势在必行。自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颁布以来,高职院校办学得到了极大的重视,学校治理体系建设也在不断完善。但从整体上看,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宏观调控能力不足,特别是在办学体制、经费投入、政策制定等方面缺乏宏观调控。高职院校作为落实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主体,缺乏足够的动力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一是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不足。财政投入是高职院校办学的主要资金来源,但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来源单一且不足,影响了学校开展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二是政府政策制定滞后于高职教育改革的实际情况。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不能适应当前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与高职院校发展需求不匹配。

1.2企业参与协同育人的动力不足

高职院校多元治理主体中的企业,其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方式主要包括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体系的设计、实训基地建设等。①经济驱动力不足。实际上,高职院校缺乏与企业深度合作的动力,一些企业担心与学校合作会损害自身的经济利益,因此对学校与企业的合作缺乏积极性和热情。②社会效益驱动力不足。在协同育人的实践中,由于各主体的职能和地位不同,他们追求自身利益的情况更为突出,缺乏有效的协商对话和共治模式,导致主体间耦合度较低,协同育人的基础不牢固,育人积极性和投入程度也不够高,这些因素都阻碍了多元主体育人职能和优势资源的有效发挥,从而无法真正推动高职院校育人质量的系统提升。③高校人才供应不足。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由于各个教学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合作与交流,以及各种教学资源的共享,这些教学资源仅限于单一的教学主体,从而限制了教学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从多元治理主体协同育人的渠道和途径来看,缺乏面向多元主体开放的“共建、共享、共用”的综合性平台,导致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的手段和方法较为单一,共育渠道分散。此外,除了育人平台的搭建和优化外,还需要考虑各育人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以及协同育人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缺乏多学科交叉和融合能力也是多元主体协同育人的一大阻力。

1.3社会力量参与校企合作缺乏制度保障

社会力量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主要包括校企合作、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等。当前,社会力量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主要体现在企业与学校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开发课程教材、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等方面,但这些方面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制约了社会力量参与校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虽然《职业教育法》和《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对校企合作进行了规定,但仍未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校企合作的法律地位,相关规定不够完善。学校在与社会力量合作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在纠纷处理和利益分配上处于弱势地位。部分企业是通过与学校建立“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等方式来获得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权、课程教材权和学生学籍管理权[1]。而由于企业缺乏参与的法律依据,企业在与学校合作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不愿意深度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中。

2高职院校多元治理主体协同育人的治理策略

2.1明晰权责边界

高职院校的办学主体包括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和学生等,治理主体之间存在着利益诉求和目标的差异。多元主体协同育人就是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社会和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优势,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社会评价机制、企业参与机制、学校自我调节机制等,构建起一种多元主体参与办学的合作模式[2]。这种合作模式的本质是通过共同参与办学,实现不同主体间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因此,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存在着利益诉求差异和目标差异,因此只有明晰权责边界才能更好地实现多元主体协同育人。就目前高职院校而言,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责模糊、职能交叉或重叠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实现多元主体协同育人,需要明晰其权责边界,合理配置权力资源。

2.2强化资源配置

高职院校多元主体协同育人需要建立完善的资源配置机制,保证各种资源在协同育人中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以保证协同育人目标的顺利实现。高职院校在实施协同育人时,应该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完善的资源配置机制。一方面,高职院校应积极参与到教育市场竞争中去,通过自身优势和特色吸引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到高职教育资源配置中来,实现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高职院校还应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优质的行业企业资源,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提升高职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还要建立起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主要采用政府、学校和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这种评价机制主要是由政府主导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高职教育资源配置的积极性。

2.3培育多元文化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高等教育类型,具有鲜明的职业属性,培养的是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这就决定了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要充分重视文化传承和创新。高职院校应努力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等方面下功夫,把文化育人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打造一批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彰显职教特点的文化品牌。首先,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工匠精神是一种追求精益求精的精神,是对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的尊重与坚守。其次,高职院校应着力打造“大国工匠”品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育学生“工匠精神”,以匠心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扎实做好职业教育工作。

2.4构建合作机制

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治理主体、治理过程、治理环境等多个方面。在多元主体协同育人过程中,最关键的是构建合作机制,保证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方参与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二是建立协同机制,明确各方参与主体之间的合作形式;三是建立利益机制,确保各方参与主体之间形成稳定和谐的合作关系;四是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多元参与主体的合作动力;五是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多元参与主体之间形成有效的互动与合作。只有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合作机制,才能促进多元主体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和有效合作。

结论

总之,为了更好地实施“十大育人”体系的培养要求,高职院校的育人工作必须综合运用政府部门、高职院校、企业行业、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加强协同育人意识,建立完善的协同育人模式,搭建有效的协同育人平台,完善协同育人制度,实现各方利益的有效整合,形成“过程共管、人才共育”的协同育人新格局,从而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参考文献

[1]宋丽娜.立德树人视角下高职院校协同育人路径探索[J].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37(3):4.

[2]周建美."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探索[J].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