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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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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执行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作出以下规定:一、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制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问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证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收范围已经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与企业联营而分得的利润,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个人举报或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个人因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而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