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土地储备的转型发展路径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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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土地储备的转型发展路径

张洪霞

无棣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山东滨州,251900

摘要:农业转型是一个国家或区域在现代化过程中必然经历的阶段。马克思指出,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向工业化程度较低的国家展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一种景象。中国作为农业转型的后来者,在农业转型过程中并非“独行者”。发达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与中国在资源禀赋方面相似的东亚主要经济体的农业转型进程,为中国农业转型提供大量可资借鉴的经验事实和实证数据。

关键词:土地储备;转型;城市化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国内学者对城市化的研究也越来越丰富。在人口城市化方面,姚世谋等人研究了人口城市化与中国城市化的关系;刘胜和等人比较分析了中国非农业城市化与城市化的关系。在工业化与城镇化方面,Huff等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东南亚地区的工业化与全球化进行了研究;李国平利用农业劳动力和城镇人口的变化值比值研究了中国区域工业化与城镇化关系;段禄峰等定量分析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同工业化发展关系。在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方面,陈凤贵等人对中国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一些学者对中国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的相互驱动效应进行了研究,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动力、城乡空间分布格局、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度,都与产业、土地、人口的非农业过程密切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和人口非农化进程驱动着非农用地的持续利用。有学者发现,中国大部分地区土地利用城市化的速度高于非农业人口城市化的速度[1]

1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夯实制度根基

1.1落实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土地确权在完善土地权利、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中央统筹农村改革大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等方面作出重大决策,选择山东、四川、安徽等省、自治区、直辖市27个县作为试点,2019年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2确立和完善农地“三权分置”制度

随着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分离现象越来越明显,为农地“三权分置”制度创新奠定了实践基础。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要求;2016年中办国办出台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从制度层面系统阐述了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安排;2018年新修订的《土地合同法》正式将“三权分离”制度法律化。

1.3土地承包期满后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

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长期不变,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关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指出,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并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长30年。2018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2创新完善顶层设计

为了保证土地综合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有完善的顶层设计作为有力后盾。有关单位要以国土资源规划政策为工作核心,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主要目标,建立以土地有效利用为基础的动态管理组织结构,积极分析研究城乡发展新方式,平衡好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新型发展战略方针的制定将为乡村的土地治理明确工作方向以及工作目标,可以通过土地综合治理明确各土地资源的发展潜力,尤其是乡村居民住宅区域空置、分散的宅基地,对于部分生活环境较偏僻、交通不便的区域可以采用置换、异地迁移等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统一整合,以一户一宅代替一户多宅,可有效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情况。

与此同时,相关单位应尽量科学划分出乡村服务基础经济建设用地,鼓励广大乡镇企业的投资、建成、经营,从土地资源的优势中开发出独特的旅游价值资源,并通过进行科学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形成“特色文化—乡村产业—资源”的良性循环。通过对现有的土地资源及开发情况进行统筹设计,有助于实现土地空间的整体性布局。在土地管理过程中,要明确农用地的重要性,坚持耕地红线战略,以土地整理为主要载体,兼顾社会和谐、绿色生态、经济发展等方面需要,兼顾城市、城市、农村土地指标,确保城乡土地面积平衡。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保证城乡用地布局的合理性[2]

3提供科学制度保障

在现阶段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各政府部门和单位需要以解决当前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问题为主要工作指导,以大量实际研究为核心,深入探索和试验,加大政策制度支持力度,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深挖土地潜力,提高利用价值。

首先,积极探索科学化政策机制,制订专业化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将整体计划、立项、设计、落实、反馈等环节纳入工作流程,加大过程及资金监管力度,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创建科学的管理环境。其次,拓宽公众反馈途径,依照社会需求重构土地资源利益分配办法,通过融合社会资金让广大群众成为土地整治工作的主体,有效缓解土地整治工作的资金负担。优化现行利益分配办法可以极大提高群众的参与热情,有助于提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效力。再次,创新新型的用地标准,统筹乡村零散的土地资源,使奖励机制不再包含宅基地。对分散的土地资源要及时录入资源管理数据库,通过不断完善土地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使分散的土地与周边资源形成良好的联合效应,使其达到农用地标准,划为耕地使用。积极探索跨区域土地综合整理政策,确保管理区域内土地利用指标符合国家规定,通过合理调整满足乡村振兴用地的实际需要。

4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完善宅基地权利体系

4.1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离”制度

宅基地涉及的利益关系和影响因素错综复杂,建立新的制度框架需要长期探索。2018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在总结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各地试点实践的基础上,创新提出了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改革方向,并部署了2020年新一轮改革试点,按照“确权、赋权、活权”的要求,稳步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

4.2完善住宅用地管理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不断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体系。2015年开始的试点在健全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宅基地民主管理方面取得初步成效。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完成后,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逐步建立起“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基层相继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的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逐步夯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基础。

4.3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

为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中央和有关部门出台政策,依法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土地和房屋利用,鼓励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综合利用。引导各地积极稳妥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探索多种利用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加强监督管理[3]

5结语

面对我国日益严重的土地资源短缺,有必要提高土地资源管理的有效性,科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利用的升级转型,由量变向质变,促进土地利用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对我国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和阶段,应根据不同地区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形式,从而有效地适应社会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冯晓鹏.新形势下土地资源管理与土地利用转型研究[J].城镇建设,2020(2):34.

[2]孙成伟.新形势下土地资源管理与土地利用转型研究[J].中外交流,2020,27(16):91.

[3]王平.新形势下土地资源管理与土地利用转型研究[J].山东工业技术,2019(2):247.

作者简介:

张洪霞(1973.07-),女,汉族,本科学历,从事土地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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