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小额信贷行业风险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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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额信贷行业风险研究

作者:田济玮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摘  要】由于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发展时间不长,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经营状态和目标等几个方面,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研究较少。本文将通过对小额信贷机构信用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发现利率与不良资产率为正向相关,农业生产收益率、信用惩罚和小额信贷机构的经营时间与不良资产率为负向相关,平均贷款额度对不良 资产率的影响较小,从而提出强化风险管理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小额信贷;农村金融;风险研究

一、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地区金融市场广阔,但金融存在形式单一, 远远无法满足农民以及农村中小企业的需求。农民进入非农产业往往得不到有效的资金支持,特别是小企业和家庭企业在起步或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更加困难,这大大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缓解农村金融供给短缺问题,同时为民间资本融资提供合理合法合规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底启动了”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在山西、四川、贵州、陕西和内蒙古等五个省设立了7家小额贷款公司。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下简称《指导意见》) , 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资金来源、组织形式、服务对象、贷款规模、期限以及贷款利率。此后,各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截至截至2022年12月底,中国有5958家小额信贷企业,信贷余额为9086亿元。但是从总体上看,小额信贷可能面临类似于次级贷款的风险,加强小额信贷机构的信用风险管理,对于维持我国小额贷款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小额信贷公司经营现状

我国各省市均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政策,虽然发展呈现明显的差异,但总体看来,运行效率、盈利状况不断趋于良好。从表1可以得到,山西、四川、贵州、陕西和内蒙古均为最早开始试点的省份。从全国的情况来比较,江浙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虽然较晚,但是势头非常迅猛,特别是江苏省,其机构数量、实收资本和贷款余额均已经跃居全国首位,这与江苏省在政策_上的支持密不可分。为了更全面地考察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本研究搜集了5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基本财务数据,小额贷款公司的资产收益率基本都保持在10%以上,逾期率较低。高收益率吸引了不少上市公司参股小额贷款公司,促使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但是可以明显地看出逾期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关系,逾期率高,则资产收益率相对较低。也就是说,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风险大,严重影响其经营绩效。

小额信贷风险因素

(一)身份定位模糊

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在信贷行业中算是一个试点阶段,由于其身份定位类似于“准金融机构”,但却不能享有金融机构相关的优惠政策,还会受到金融政策限制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等等,这就导致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模糊,市场定位不明晰,因此也就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的发展。

(二)信贷资金匮乏

目前来说,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金以及来源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没有资金循环的机制,而有限的自有资金和后续资金的严重不足形成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举步维艰甚至面临破产的主要原因。信贷资金的匮乏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只贷不存”的经营业务模式在源头上导致了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金的匮乏,影响其持续性经营。很多小额贷款公司在发放完资本金之后就认为无“事”可做,没有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而市场资金需求量的庞大使自有资金根本就不能为维持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2、后续资金不充足。“只贷不存”导致了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的严重匮乏,公司只能通过银行或民间融资的渠道来补充公司的资金,而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仅依靠股东的资本金、捐赠金和来源于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的资本金。

(三)经营管理不完善

目前来说,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的不完善,主要在于落后的管理手段跟不上小额信贷发展的迅速更新。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从业人员没有丰富的经验,这样的人事管理制度势必会造成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混乱的局面,阻碍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代金融业的经营运作需要应用信息系统,但信息系统的开发、对接、运行及其维护则需要充足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投入。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实体规模和资本的有限性,工作效率较低并且错误率较高,这种落后的经营的办公手段不能够满足日常业务的需要及客户的要求,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亟待完善。

(四)监管主体难到位

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目前情况来看,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发展混乱。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包括外部监管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内部监管。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外部监管机构过多,主要有金融办、工商局、银监会和央行的分支机构,如此多的监管机构到导致了监管工作不能到位,更不能有效保证监管工作的专业化与精细化,最终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小额贷款公司的潜在风险和治理已经存在的风险。

五、对策建议

(一)健全小额信贷法律体系

小额信贷作为一个新产生的金融方式,其发展需要相应的法律体系来来规范其发展,并且保障小额信贷机构的健康成长。政府应该根据小额信贷在成长过程中显现出的各类问题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因为我国政府一直未能肯定小额信贷在金融体系中的合法地位,使得小额信贷在经营的过程中没有台法的身份,造成了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

(二)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政府要努力开展关于诚信观念树立的活动并且宣传到位。要积极提倡讲信用的良好风尚,就需要建立信守诚信的鼓励政策。对讲信用的人采取-定的鼓励措施例如降低其贷款利率。对于没有信用的人可以采取相应的惩处办法例如提高其贷款门]槛甚至取消其贷款资格。这样就能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来降低小额信贷中出现的一些风险。

(三)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

合适的贷款利率对于小额信贷的成长有着积极的作用。许多实践表明不论是规定利率上限还是采用优惠利率都不科学,无法令小额信贷科学合理健康地发展。要想促进小额信贷的健康合理成长,必须遵循小额信贷市场的一般规律。政府不应该过度干预,应该适当顺应规律的。

参考文献:

[1]李良慧.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支持融资研究——基于A小贷公司的案例分析. 投资与创业,2022141

[2] 李良慧.A小额贷款公司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案例分析.中外企业文化,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