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为适应反贪污、贿赂斗争和促进廉政建设的需要,各级检察机关从1988年7月开始普遍开展了举报工作。两年多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广大检察干警的努力下,举报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拓宽了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渠道,成为直接发动和依靠群众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1990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