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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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现状及对策研究

朱清莹

湖北文理学院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湖北襄阳

摘要:建筑垃圾并不是一无可取,而是未能物尽其用的资源。在“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和碳中和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行业研究的热潮。基于国内建筑垃圾利用的现状,结合襄阳市现有建筑垃圾利用政策与渠道,提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方法与对策,以便更好地为襄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现状

建筑垃圾通常是由于扩建、新建、改建和拆除各种建/构筑物产生的,一般是指废石、废土和其他废弃物[1]。随着城乡城镇建筑化进程的日益推进,大量建筑垃圾堆积给人们日常生活造成的困扰日益严重。我国建筑垃圾的总量已到达城市垃圾总量的1/3以上。据统计,2018年建筑垃圾总量达到26.25亿t,2019年建筑垃圾总量达到27.3亿t,每年以10%的幅度增长,且幅度不断增大[2-3]。湖北省每年建筑垃圾总产量高达8283.3万吨,但实际处理量仅有1600万吨。

图1 中国建筑垃圾总产量(亿吨)

作为大固废的一个重要细分领域,建筑垃圾的管理与资源化利用无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我国虽然年产建筑垃圾产量大、建筑垃圾存量多,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却不到5%。值得庆幸的是近期不少省市陆续出台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处置和利用相关政策及标准,例如: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体系,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该方案主要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工艺手段,引进临时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环保土体稳定技术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艺,探索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通常是将建筑固体废弃物分出砖、石、块等类别,再使用科学技术制取各种建材,达到资源化利用的目标。拆除垃圾具有产量不稳定,不连续的特性,主要以无机惰性物为主;装修垃圾产量与城市人口发展相关,产量较稳定均匀,以无机惰性物为主,轻物质较多。常见的固废利用方式是将其粉碎为不同粒径的粗细骨料,从而形成新型的建筑材料。再生骨料混凝土现场利用的前期投入包括场地建设和设别购置等,总投入大约150余万元;再生骨料的运输成本约为35元/m³,而目前市场上天然砂和天然石的运输成本约为150元/m³,故相比于用天然砂石的购买成本可节约122元/m³。

随着建筑垃圾的产量不断增大,解决建筑垃圾的方法也需要不断更新。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资助下,本文通过文献检索、统计分析和实地调研等综合方法,研究建筑垃圾的组成、特性、危害、处理现状以及资源化再利用的途径,对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解决建筑垃圾围城难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

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策研究

1.襄阳市资源化利用政策

襄阳市出台通过的《对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1)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房、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从源头控制建筑垃圾的产量。临时建筑以及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性的办公、居住用房应当采用周转式活动房,工地临时围挡应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的材料。

(2)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阶段,应当充分考虑土方挖填量平衡,充分利用其自然地势,选择有利于建筑垃圾源头减少的设计方案。

(3)本市采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记名式管理制度。个人以及未被纳入运输企业管理名单的单位,不得从事建筑垃圾相关运输。施工单位不能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纳入运输企业管理名单的单位运输。

(4)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遵循下列规定:①置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围挡设施;②出口道路应当做硬化处理,设置洒水降尘、车辆冲洗步骤,并有效使用;③拆除建筑物时应当采取喷淋除尘等措施,并设置立体式遮挡尘土防护设施;④施工现场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并接入城市管理监管平台;⑤对工程泥浆实行,浆水分离,有条件的可进行干化处理;⑥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采取覆盖、压实等防尘措施;工程竣工或者房屋拆除后,应当在二十日内结束建筑垃圾清运处理措施等。

2.建筑垃圾资源利用途径

根据建筑垃圾种类的不同,可将其分开分类处理,不同建筑垃圾的处理方法如下:

(1)混凝土建筑垃圾可以通过粉碎制成粗细骨料,用作公路路面基层与再生骨料;

(2)废砌块建筑垃圾可制成轻型隔板、幕墙、再生砖块、砌块等;

(3)废土,渣土可用作土方回填;

(4)木质材料可直接回收利用,破坏严重的可作为造纸或木制板原料;

(5)废弃土块可广泛应用于广场、公园、园林、人行道的基层填充;

(6)废弃沥青混合料可按照相应合适的比例制成再生沥青混凝土。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得当可以解决很多环境生态问题,减少环境污染,同时节省资源,可产生极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体系

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从而完善更加健全的政治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加强对各主管部门的监管,针对一些私人违法行为及时采取制止管理措施。各级部门都

要发挥其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的导性作用,带动人民单位提高对建筑垃圾再利用的意识,同时还要指导各个部门加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开展和推进,而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和质量。对于建筑垃圾合理再利用的企业及个人实行一定的奖赏,同时也要明确,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企业的处罚措施,赏罚分明以建立更加健全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三、结论

我国目前对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策还不够健全完善,相较于发达国家还有待提高。襄阳市内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力度更是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观念已经深入各个企业的内部,掌握对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一些简单的处理方法,但对于处理工艺所需要的技术、建筑垃圾分类的依据、政府的相关政策都还不够完善。需要尽快建立起一套适合本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与示范工程,为周边城镇做好带头作用,带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开展,成为绿色安全发展新城市。

参考文献

[1]张建辉.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研究[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23,16(02):17-20.

[2]张一伟.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现状及对策分析[J].山西建筑,2022,48(16):173-176.

[3]杨顺.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关键问题及对策研究[J].工程建设与设计,2022,15(19):15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