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下水文系统的固定资产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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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下水文系统的固定资产管理

邓朗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四川 成都610000,

摘要:防汛抗旱对于国民经济的影响巨大,需要相关的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水文事业单位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带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水文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相对较多,分布广,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一直是工作的重心,在政府会计准则贯彻实施、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了四川水文资产管理全电子化的背景下,在建工程暂估值转固定资产是资产管理面临的新挑战

关键词:政府会计准则;水文;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伴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逐渐对政府会计产生了新的要求,原有政府会计核算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逐渐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建设,以实现财税体制改革”。为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在2015年出台。

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制度,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迈入权责发生制核算时代。

政府会计准则,能提供信息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满足新《预算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要求。政府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规范政府会计核算,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 ;有利于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有利于准确反映政府运行成本,科学评价政府绩效;有利于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建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

一、政府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的特点

1、重新界定了固定资产的标准、范围

新制度是在结合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的基础之上,体现了比旧制度更明确、细致的固定资产划分。规避了之前会计信息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单位资产状况,避免了因制度漏洞造成的账实不符的情况,尽可能减少财政的无序支出、闲置浪费。准则下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方法有了很大的改进,对无偿分配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收到的捐赠和持有的收益的确认,而对某些资产的成本法不能准确确定时,增加了资产估值方法。准则中对应用软件、固定硬件、设备租赁等都列入了固定资产的处理行,并对其管理做出了说明。

2、固定资产的折旧核算

老制度下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方面,主要是通过虚提方式的进行实现,这种方式主要是对当期的资产基金进行抵消,在当期的成本费用中不对其进行反映,在最终的预算报表中无法进行反映和表现,这种折旧方式,无法有效的通过最终预算报表对单位的实际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体现。新制度运用实提折旧方式,在当期的成本中将折旧费包含进来,将实际的单位管理运行成本反映在最终的预算报表中,有效地促进单位资源管理目的,是从由虚提向实提的转变。折旧计算不仅不会影响到事业单位的预算支出设定瓶颈,反而能更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随着时间而变化的价值走向。固定资产折旧以后所占的金额,反映的是固定差额。这样就有效地解决了虚增资产的问题,不仅可以确保固定资产与线下账实的相符性,也可以用固定资产来衡量事业单位的偿还能力,同时还满足了财务的管理和预算的双向需求。

在老会计制度下,由捐赠及无偿调入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成本用相同的计量方式来进行,新会计制度对其进行了极大的优化和改进,采用多种不同的计量方式来进行,是从务虚到务实的具体转变。

3、在建工程暂估值入账

老制度下,在建工程须在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完成后才能进行固定资产入账,而在建工程的竣工验收由于各种原因又常常被拖延,以至于在建工程的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多年而无法入账固定资产,造成固定资产帐外循环,后续的固定资产处置也会困难重重。新规下,工程投资项目转固定资产可以分成两步:暂估值入账固定资产,财务决算、竣工验收合格后对暂估值调整后正式入账固定资产。在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中,对在建工程暂估值入账固定资产做了明确规定,暂估值入账的条件,其后的折旧核算都有了明确规定,使得固定资产管理更严谨和规范。

二、四川水文资产管理现状

四川水文共计22家独立法人单位,除省水文中心机关外,有21家地区级水文中心,覆盖了四川省地市州,分布广泛。2016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专用网络全域部署了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水文系统的固定资产数据全面进入资产系统,实现了固定资产数据的全电子化,建立了“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四川水文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随时能查到各单位的库存资产等情况,为管理决策和编制预算等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川水文资产管理框架

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针对资产管理中的资产新建、报废、划转、置换、调整等过程实现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管理。在单位账号内以新建资产卡片的形式对新资产进行登记,登记进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后,资产管理即开启了严密的管理过程,资产的处置和资产卡片的调整等都必须遵循严密的手续和流程才能完成,每年进行的资产年报也会对一年来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在资产的报废、划转、置换等涉及资产所有权变动的环节,需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之外进行的审批流程,在获得了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才能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对相应的资产所有权做出变更。特别在资产报废上,除上述审批流程外,还必须通过新成立的资产处置平台回收了报废的实物资产后,方能在资产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资产的注销。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资产的电子集中化管理,保障了固定资产生命周期全过程的一致性、规范性、安全性。并且,透过资产处置的线下申报模式,上级资产主管部门又能够将更新的政策和要求及时下达到基层单位。

三、四川水文资产入账面临的问题

从四川水文的资产管理现状来看,已入账资产由于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上线,管理过程清晰、规范、严谨,已入账的固定资产即使存在问题,也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需按实际情况分别请示解决。通过多年资产管理实践,发现在投资转固环节隐藏了漏洞,即部分在建工程不能及时完成转固。

目前四川水文存在相当部分的设施设备已使用多年,甚至有部分设备已到了报废年限,却还要带病或者超期服役,原因就是没有入账形成固定资产,所以无法进行正常的折旧。而形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就是在建项目未能顺利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能顺利转增固定资产入账,会对资产的管理带来如下问题:设施设备在经过多年运转使用后,按照新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却无法计提折旧,而折旧没有计提完成,因而无法对资产进行报废,设备老化,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大。同时,由于未形成固定资产,影响资产确认量的及时性和真实性,使得固定资产配置失真,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并且,这部分资产帐外循环也会形成管理漏洞,给资产管理增添额外风险。

四川水文在建工程未能顺利转增固定资产入账的情况分析

1、验收不及时

四川水文的工程项目特点是,金额不大、工程分散,21个水文中心人员配置不均衡,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参差不一,而且还普遍存在重视建设项目主体的完工、重视项目顺利投入使用和合同完成,对项目后续的转固定资产缺乏了解;对建设项目管理流程不清晰;项目建设的节点把握不准确;项目建设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上述情况再加上其他因素,使得部分的在建工程验收不能及时完成。

四川水文还存在另外一种大面积的验收不及时现象,那就是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我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的现状是:该项目已投入使用多年,其中部分设施设备甚至于已经达到了资产的报废使用年限,但该项目却一直没有形成资产,造成上述状况的最主要原因是,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项目当初是由市州水务局当业主,资金由业主方支出,项目建成完工后,由于水务局不具备运行维护能力,所以决定交由我方运行维护,并最终决定项目整体移交我方。但是,由于体制原因,水务局人员经常轮岗,已无项目情况熟悉的人;同时,2018年机构改革,原负责经办人员调离到了外系统单位,结果就是管理更加不完善,相关建设资料分散各处,迟迟不能完成财务决算审查和批复,竣工验收无法开展,项目移交也就无法进行。

2、在建项目暂估值入账的估值概念解读不准确

新规实施后,在建工程可暂估值入账,但在实际环境中,暂估值入账在我省的资产管理中却实施极少,这是由于经办人员对暂估值入账的估值概念解读不准确,因而不愿操作造成,一方面,现行制度没有明文规定在建项目估值转增固定资产的估值依据,另外,工程建设的复杂,工程完工和工程可投入使用以及工程验收关系的混淆,同时,对工程项目涉及的待摊费用分摊后会造成资产价值不一的担心,都是不愿执行暂估值入账的原因。

3、在建项目暂估值入账的时间点不明确

   首先,长久以来,投资项目转固一直就不是项目建设的关注点,对于暂估值入账就更是陌生,同时,新会计准则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虽然对在建工程可以暂估值入账有了明确规定,但具体何时可以进行暂估值入账的时间节点却没有明确规定,工程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无法统一认识,也造成了该项规定在水文系统没有得到很好执行。

新规在建项目暂估值入账的条件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政府会计制度》(财会〔2017〕25号)《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固定资产科目说明的第四大点“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之第一部分第2小点、《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十条,均对在建项目转固做出了明确规定: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者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支出的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根据以上规定: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是根据在建工程完工程度来判断,因此,当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提取折旧。如果其成本无法准确计量,可暂估入账,并据以提取折旧,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结算成本调整暂估成本,并据以从新计提折旧,但是以前已经提取的折旧不再进行调整。

五、水文系统在建工程暂估值转固入账问题的解决

结合在建工程转固的新规条件,对照四川水文面临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如下方面进行调整

1、验收不及时问题

针对前述,工程伊始,需要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进行必要的财务知识培训,使其充分了解基建财务制度,并对在建工程项目转增固定资产的执行列入项目执行计划中,这样在建项目完工后的暂估值入账和正式转固的就成为项目完成的一部分;二是对工程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使其熟悉了解工程建设的基本流程。只有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提高了业务操作层面的知识,才能在准确的时间点,主动参与进来,也才能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各环节流畅有序、高效衔接。

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客观因素造成的不能及时验收的,应该积极上下协调,主动收集完善建设资料,对于能投入使用的设施设备,经过项目管理方、财务方、资产管理人员协商,上报主管领导后,部分的暂估值入账。

对于中小河流项目,2022年水文的上级主管部门已经发文各地政府,协调加快处理中小河流项目的竣工验收问题。作为将来资产拥有方、使用方,我们应该更积极主动,与移交方细致沟通,完善接收资产的资料,协调财务配合,对于已经竣工验收的尽快完成交接手续,按照竣工验收资料正式转固,对于还有待时日才能完成竣工验收的,经双方协商后,根据接手的资产资料,完成中小河流项目以暂估值入账的工作。在暂估值入账工作开展时,各地应分别统一本地中小河流项目当初的投入使用时间节点,以确保资产卡片的准确填写,为后续资产报废争取条件。

2、在建项目暂估值入账的估值概念解读不准确问题

   基建项目估值转增固定资产的估值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基建项目合同价、核算价和结算价,资产价值的构成除主体建设项目费用外,待摊费用也需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配归入构成资产的价值。按估值依据的可靠性和准确度,建议采用以下顺序确认:首先,有基建工程项目结算价的,按结算价格估值;其次,按工程项目合同价进行估值;最后,按基建会计账的核算价估值。无论采取何种估值依据,估值应合理分摊待摊费用。

3、对于在建工程暂估值转固的时间点确认

建议在项目完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在建工程暂估值入账的工作,对于项目中车辆和仪器设备类,在投入试运行使用30天,并且其结果表明该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实现项目预设目标后,可以按照暂估值入账方式入固定资产,对于项目建设时间长和内容复杂的建设项目则在基建分项目完成完工验收,独立运行后,先行按照分项目暂估值入账,总体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后再调整。

4、在建工程暂估值入账的相应的操作指引

⑴、明确在建项目暂估值转固定资产主体责任部门。在建项目暂估值转固定,具体需由基建财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主体责任部门应为基建管理部门,由基建管理部门统筹全局,将建设项目转固列入项目管理计划。具体形成资产的种类则要求建设单位负责出具资产估值工作的初步意见,财务部门负责对在建项目其他费用的归依估值,基建管理部门负责估值资产移交表的编制,并及时转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登记管理。

⑵、明确在建项目暂估值转固定资产审批程序

在建项目暂估值增固定,虽然还没有达到财务决算的最后评审及审批过程,但是,资产种类、价值、使用情况均已基本形成转固定资产的条件,只是后期需依照财政部门决算审批结果进行调整。为进一步规范估值固定资产资产的管理,应在登记固定资产资产的过程中,由基建管理部门主持发起在建项目暂估值入账的程序,财务部门会同工程建设单位对暂估值的合理性进行核对,在获得单位主管领导和负责人同意后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资产分类原则进行暂估值入账。

⑶、建立有效的基建项目管理沟通机制,将项目估值转增固定资产列入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在达到竣工验收后,及时开展基建项目估值调整,正式转增固定资产。

5、在建项目暂估值入账实践

2016年由省中心机关主持的四川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325条河流预警预报软件系统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该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告也随后完成,由于其他因素的影响,竣工决算一直未完成,在当时的资产管理政策下,只能等待竣工决算完成后才能形成资产。2019年政府会计规则执行,相关的配套管理制度陆续完善,省中心机关在2020年下半年即根据竣工决算报告的数据,对该项目进行了暂估值入账操作, 2022年该项目最终完成竣工决算,在竣工决算和财务审计后,我们调整了暂估值后正式转固。对比之下,这样执行操作后,带来的收益是:资产提前了两个年头进入了折旧循环,资产的损耗程度和功效情况有了相对真实的反应,中心机关的资产管理避免了帐外循环的情况,规避了帐外循环带来的风险。

综上,在制度规范下,可以对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工作大胆摸索,形成有水文特色的固定资产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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