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梅川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工作与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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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梅川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工作与思考

钟向军1,夏双全2,宋建军2,吴慧琳3

(武穴市梅川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1    湖北武穴 435400 武穴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2湖北武穴 435400 武穴市花桥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3湖北武穴 435400)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畜禽养殖业不断发展和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养殖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威胁日益严重。畜禽养殖污染威胁水、土、空气环境安全,是制约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针对这种情况,要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机制,积极探索畜禽养殖粪污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切实解决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难题,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推动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资源化利用

1、梅川镇畜禽养殖现状

梅川镇位于湖北省武穴市北部,是湖北省第一大镇,下辖81个行政村(社区),共4.3万户,14.5万人口,也是一个畜牧大镇,现有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133户,其中生猪99户,牛2户,羊2户,肉鸡16户,蛋鸡14户;年出栏生猪近20万头,肉禽300多万羽,牛、羊存栏0.89万头,年产生畜禽养殖粪污约6.5万吨。

梅川镇畜禽养殖粪污清理方式以干清粪、水冲粪、水泡粪为主,规模养殖场主要采用机械干清粪和水泡粪,规模下养殖场及畜禽养殖户主要采用人工干清粪和水冲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主要包括粪污贮存池、干粪场、化粪池、沼气池、沼液储存池、厌氧发酵池、粪污输送管道等,大型规模养殖场配套率达到 100%,部分中小规模养殖场存在管理不到位、设施配套不足且未正常运行、堆粪棚粪污外溢等问题。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主要包括干粪场、沼气池、化粪池等,大部分畜禽养殖户对粪污收集、环保设施投入积极性不高,一般仅配套建设简易的粪污暂存设施(堆粪棚)和化粪池,粪污外溢问题普遍。

2、梅川镇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具体做法

2.1严格执行“三区管理”。按照武穴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武穴畜禽养殖区域规划》,梅川镇区域内的层峰山风景区、横冈山湿地公园、梅川水库、大金水库等饮用水源地周边5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梅川镇城区划为限养区,其余地域都属于适养区。在镇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将位于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及限养区内周边群众强烈投诉的养殖场全部关停搬迁,控制限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的养殖数量,确保只减不增,逐步停养。

2.2成立专班压实责任

自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以来,梅川镇坚持四个到位,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未端利用的治理路径,支持规模养殖场开展标准化改造,建设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的畜牧业发展新格局。研究制定了《梅川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镇推进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亲自带队,镇领导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所有规模养殖场的粪污整治任务全部落实包保责任人。

2.3创新养殖模式,推行种养结合

梅川镇通过能人回乡创业项目引进养殖理念先进的北京它山公司总经理胡贝军,在吕兴祖村建设一个年出栏生猪6000头的无抗养殖基地,在全部养殖过程中,不使用抗生素及违禁药品,向社会提供绿色、环保、生态、安全的畜产品。并协调周边群众,为该养殖场流转土地400亩,推行种养结合,彻底解决养殖污染难题,促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2.4形成合力推进畜禽粪污治理

畜牧部门负责对镇内所有的规模养殖场进行了上门实地勘察,针对各个养殖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不同的整改方案,精准施策,列出整改清单,并积极督促其按照方案改造实施;环保部门负责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自然资源部门对未批先建、违规建设的养殖场进行关停、拆除处理;镇、村(社区)干部分级包保,要求所有养殖场都要进行改造升级。对不愿意改造或是设施太差,经改造也不能达标的养殖场,坚决予以退养。

2.5利用项目实施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梅川镇所有规模养殖场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整治,做到干湿分离、饮污分离、雨污分离,兴建了污水处理池、污水沉淀池、干粪堆集场,异位发酵床等一系列粪污处理设施。现全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镇有72家规模养殖场顺利通过“武穴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验收,共获得项目奖补资金1000多万元。

3、存在的问题

3.1  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畜禽养殖场户是畜禽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近年来畜禽养殖成本

逐年升高,受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和疫病冲击影响很大,畜禽养殖行

业风险较大,已成微利行业。很多小规模畜禽养殖场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在价格低迷时甚至面临生存危机,很难顾及或承担起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还有部分养殖业主文化程度不高,治污意识、守法意识淡薄,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治污主动性不够。

3.2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有待进一步探索

当前梅川镇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多以沼气工程、发酵床为主,

存在局限性,不能彻底解决粪污问题。若沼液和沼渣利用不当反而会

污染农田和土壤,且大多养殖场重建轻管,设施运行容易发生故障。

同时,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成本让多数养殖场无力承担,“达标排放”模式不但很难解决畜牧业环境污染问题,还会对畜禽粪便资源造成浪费。成本合理、便于普遍使用的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技术或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

3.3  粪肥市场化运行机制尚未健全

当前梅川镇种养主体分离,规模不匹配、联结不紧密等问题仍然

突出,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尚未打通。大部分种养主体不愿意为

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付费。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刚开始发育,经营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盈利能力差,对接种养主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足。

3.4  畜禽粪肥还田机械化程度低

梅川镇畜禽粪肥还田机械化程度低,导致粪肥利用效率不高。固

体粪肥以人工撒施为主,液体粪肥以漫灌施用为主,易造成养分损失,

长期浇灌会导致土壤营养不均衡,土壤中有害物质的含量随浇灌时间

的增加呈上升趋势,长期浇灌会导致有害物质的富集,增加环境污染

风险。除了人们对过度化肥施用的危害意识不够以外,有机肥施撒劳

动强度大,粪肥还田机械严重缺乏,工作条件差也是造成有机肥施用

量小的原因之一。

3.5 畜禽养殖污染监管难度较大

梅川镇畜禽养殖污染多分布于农村,污染源种类多、规模不一,

仅依赖镇政府、环保、畜牧等部门监管力量,很难达到根治效果。

加上畜禽养殖行业已成微利行业,且从事人员多为农民群体,即使环

保部门做出处罚和整改要求,很多养殖场仍无力或不愿意投资建设污

染防治设施。因此,仅仅依靠行政强制手段,难以实现对养殖污染的

有效监管和防治。目前梅川镇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及治理工作主要集中

在畜禽规模养殖场,极少涉及畜禽养殖户,这些分散的、隐性的污染

源还存在,执法监管依据不足,监管难度较大。

4、解决建议

4.1 统筹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4.1.1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分区管控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黄冈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条例》及武穴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结合梅川镇畜禽养殖现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分区管控,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点区域。禁养区内禁止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及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限养区内不再新增养殖场,养殖量只减不增,督导已有养殖场完善畜禽粪污治理设施。适养区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推动已有养殖场(户)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4.1.2   分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黄冈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条例》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

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

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

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养殖专业户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设相应的雨污分流以及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等设施。散养户应当建立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化粪池等设施。

4.1.3 严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

畜禽养殖场户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积极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梅川镇政府、各村(社区)委员会作为属地管理责任人,负责构建镇、村两级网格化和信息化管理体系,推动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全覆盖;畜牧部门负责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粪污处理的技术指导;环保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场建设用地的审批;水利部门负责对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依法查处;电力部门对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养殖场不予批准架设安装电路,同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采取切断电源等措施。

4.2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4.2.1 优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对于周边自有消纳土地充足的畜禽养殖场户,优先采用低成本、

低排放、易操作的粪污处理工艺,推动畜禽养殖粪肥就近还田利用。

对于周边粪污消纳土地不足的畜禽养殖场户,可与周边农户、种植大户、林木、果园、蔬菜种植基地等第三方签订粪肥消纳协议,确定种养两端粪肥产用合作关系。

4.2.2 培育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主体

培育壮大一批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对配套土地不达标的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粪肥进行收集。鼓励粪便经纪人将本镇畜禽粪便运送至外地进行资源化利用。依托集中处理中心、农民合作社、基层畜牧兽医服务组织等主体,培育一批粪肥经纪公司、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行,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开展粪肥收运施用服务,打通粪肥还田利用瓶颈,解决粪肥还田利用难的现状,构建养殖、种植、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多方共赢的市场化机制。

4.2.3 强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支撑

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引进和推广,加强对畜禽粪肥还田方式、时间、用量等方面的指导。指导养殖场户根据实际养殖工艺采取全量收集、固液分离等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方式,因地制宜选择合理运输和施用方式。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种植主体,通过机械深施、注射施肥等方式进行粪肥还田,提高养分利用。

4.3 加快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4.3.1 注重源头减量设施建设

对于畜禽养殖场来说,产生的粪污量越大,其后续处理任务就越

重,需要的配套设施和资金投入就越多。采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饮污分离等措施减少养殖场粪污的产生量,是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基础。

4.3.2 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规模养殖场干清粪或干湿分离后的固体粪便可采用堆肥、沤肥、

生产垫料等方式进行处理利用。液体或全量粪污通过沼气池、厌氧处理池、沉淀池、氧化塘等方式进行处理利用。所有养殖场必须建有“两池一场”,即干粪堆集场、粪污处理池、粪污贮存池。有条件的养殖场要建设两套粪污处理设施,以确保收集粪污有充足的处理时间。

4.3.3 推进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结合国家绿色循环种养项目,通过安装粪肥输送管道、配置运输罐车、液态粪肥撒施机、沼液沼渣抽排机、远距离施肥泵等机械化还田作业设施,将处理好的粪肥运至田间地头进行资源化利用。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合作模式,推进粪污还田。

4.4 建立畜禽粪污台账管理制度

规模养殖场应制定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并建立台账,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及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

4.5 健全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机制

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严格实行准入审批制度,养殖场建设应由养殖业主主动申报,经审查、审批同意后方可建设;规范畜牧业环评报告书和环评登记表的内容和要求,依法依规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开展环评备案登记。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采取综合措施,从源头减少抗菌药物和重金属对环境污染的风险;畜禽养殖场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畜禽。

5、结束语

畜牧业发展事关国计民生,是繁荣农业农村经济、保障农民持续增收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但因畜禽粪污综合处理水平不高和还田利用渠道不畅,养殖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随着人们对环境要求越来越高,对畜禽养殖粪污的治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直接关系到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自身职能,做好宣传、引导、监管工作,落实养殖场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以生态消纳为主、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化、生态化水平。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实现农牧融合发展。

作者简介:钟向军,1973年2月生,男,汉族,中级兽医师,大学专科,从事动物传染病临床防制及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工作。

参考文献

[1]盛瑜;周虹妤;史伯春;冯嘉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畜牧杂志2016。

[2]袁欣娟;范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源头减量技术[J]农民致富之友2019。

[3]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