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仲裁法律制度的适用现状与完善策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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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仲裁法律制度的适用现状与完善策略

陈卓

内蒙古银行业协会 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00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纠纷类型的事件也越来越多,并且呈现了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法律制度层面上解决纠纷的方式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金融仲裁法本身有着独特的制度和规范,也成了处理金融纠纷的主要方式,为了达到更好的解决效果,金融仲裁需要明确的决策目标,并且以专业性和高效率著称,弥补了诉讼方式在该方面的不足,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权利救济制度。但是我国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因此在实际的操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各个省市和地区金融仲裁机构的发展差距较大,在制度上和技术上都还需要一定的创新与改革。为达到更好的金融仲裁效果,文章将对适用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的方案。

关键词:金融仲裁;法律制度;适用现状;完善策略;

我国经济的快速提升促使金融行业开始在社会经济市场中有了一席之地,并且在人们物质需求的作用下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人们能够接触到的金融类型越来越复杂,产生的金融纠纷也逐渐多样化,面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更多专业和多元化的解决方式。仲裁作为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方式之一,具备较强的自主性、保密性以及司法性,金融仲裁属于《仲裁法》中明确规定的类型,可以为人们解决金融纠纷提供更加高效的途径。近年来,金融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开始关注金融仲裁制度的创新和发展,并且通过改革的方式取得了处理金融纠纷方面很好的成绩。我国的金融纠纷数量日益增加,也需要进行金融改革和制度推进,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金融仲裁法律的重视,采取适合我国国情的多重纠纷解决机制和办法,使其协同共进加速金融仲裁政策的完善,为更多的金融纠纷提供有效的处理手段。

一、我国金融仲裁法律制度的适用现状

“互联网+”的出现,不仅帮助实体行业获得了更多的效益,也让金融市场的成份更加复杂,这也为人们的生活增加了很多的风险和隐患,同时也对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和要求。人们生活中遇到的金融纠纷事件越来愈多,金融仲裁凭借其便捷性和高效性成为了处理该类事件的主流方式。为了更好的应对层出不穷的金融案件,各个省市和地区都开始建立仲裁机构,让金融仲裁可以在处理纠纷上取得更好的效果。伴随着主体类型的多样化,全新的金融业务被开发出来,金融仲裁的不足也逐渐显现,不论是地域性困局还是制度不全面等缺陷,都给金融仲裁的过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阻碍。

我国金融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壮大,并且通过不断的创新发展出了各种各样的业务,P2P、金融消费以及汽车金融等形式都在悄无声息的融入人们的生活,新型的金融事件也在刷新着社会的认知。不仅是实体金融,互联网金融同样给民事纠纷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但是相对应的法律却来不及建立和完善,这就会为处理案件带来很大的困难。目前我国针对新型金融业务的处理只有部门文件,没有在法律上的准确条例和规定。与此同时,在进行金融纠纷处理的过程中可以发现,举证环节是比较困难的。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双方交流都是在信息平台上,当事人可以收集的证据非常有限,并且还无法确定证据的真实性。产生金融纠纷的主体不仅存在跨地区交流,还有可能跨境,再加上互联网开放性的作用下,双方的身份、住所以及人数都存在不确定性,给后续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题。面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相关部门加深对金融仲裁制度和规定的研究与完善,跟随社会的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做出更加符合时代属性的金融仲裁业务纠纷处理方案,促进金融市场和谐发展的同时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金融仲裁法律制度的完善策略

为了实现更好的金融仲裁效果,必须从制度上首先进行创新和完善。从我国目前颁布的金融行业规定以及指导意见上可以看出,国家对于金融方面的管控保有鼓励和规范的决心。在新时期的背景下维护国内金融市场的基本秩序,亟须完善的仲裁制度予以金融纠纷有效的帮助。根据对新型金融刨析出台关于责任认定以及在证据和执行方面的分析,可以做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条款,进而有效的处理新型金融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引导金融行业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相关部门应当根据不同的金融业务类型,制定出不同条件下应用的解决办法,改善目前金融仲裁适用范围小的特点,引入互联网技术适应更多的新型金融纠纷事件。对于大部分的新型金融案件来说,互联网仲裁的合规性是最基础的需求,也是目前技术部门需要处理的主要问题,相关部门应当将网络仲裁进行立法确认,承认其合法性,再辅以高科技手段和设备保障仲裁的安全性,为金融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处理办法。

在我国的仲裁制度中,参与仲裁过程的人员不仅有专门的法务人员,还包括了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金融行业、专业研发以及工程技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都可能会参与到仲裁的环节中去,为金融仲裁案件的处理提供综合性的援助和服务。在进行相关优化的时候可以两个方面进行改善,首先是提升仲裁秘书的专业水平,并且对其职业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应当对参与仲裁的人员安排职业化的培训和教育。例如成为北仲仲裁员,就需要参与清华大学组织的仲裁员培训活动,参加相应的课程并达到相应的标准,才能执行仲裁纠纷的任务。为了实现跨地域的仲裁改革,还应当对仲裁文化的社会地位加以提升,通过宣传和引导帮助人们认识到仲裁的重要性,并且升级当地的仲裁人才培养环境,在培养机制方面做出彻底的改善。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时代的发展金融市场的规模也会进一步扩大,国家应当采取立法以及其他一系列的措施为解决多元化的新型金融案件做出应对。在进行金融纠纷处理的过程中,不应当完全依赖诉讼程序,而是在金融仲裁的作用下,获得更加高效的处理结果。金融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会希望通过最小的投入获取到最大化的利益,因此可以通过采取金融仲裁的方式减少诉讼的程序和费用。如何利用让其更契合金融纠纷解决,绝不仅是普法宣传完善,更要在提升仲裁员自身的水平和专业性的基础上,要对金融仲裁制度本身进行完善,来获取当事人在面对金融纠纷时优先选择。只有这样,金融仲裁才能够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强力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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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铭远. 金融仲裁法律制度的适用现状与完善措施初探[J]. 时代金融(上旬),2019(10):87-88,92. DOI:10.3969/j.issn.1672-8661(s).2019.10.032.